與不愛的人結婚是怎樣的體驗?|心理諮詢

與不愛的人結婚是怎樣的體驗?|心理諮詢

圖文 | 心之愛/新雨流泉 (本訂閱號第312篇原創文章)

與不愛的人結婚是怎樣的體驗?|心理諮詢

兩情相悅的婚姻往往是人們所渴慕的,不過諸多功利性的原因導致不少人和不愛的人結成伴侶,這便給愛的精神性造成極大挑戰,人畢竟是獸與神的結合。一個人強迫自己將愛施之於不愛的伴侶會產生一種難以言喻的痛苦,痛苦之處在於它使得人作為人的自由意志無法釋放,愛情承載的美妙情感難以體驗,這往往會使Ta的生活暗淡失色,生命陷入休眠。

無論出於何種原因,選擇與不愛的人結婚都會給人的自由意志以沉重一擊,Ta在心底總有一種聲音低徊:“我無法為自己的命運做主!”。無能是對自尊的極大損傷,他們難免會認為自己是一個卑微和不值得被珍惜的人。匈牙利詩人裴多菲在《自由與愛情》中寫道:“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如果為了自由,愛情和生命兩者都可以放棄。那麼,違心地選擇婚姻無不是精神上的自縛,更是苦不堪言。

與不愛的人結婚,意味著強行排除了選擇合適配偶的可能性,這會令人非常痛苦。他們經常會幻想一個心儀伴侶的出現,而又對心儀的伴侶的出現感到恐懼,如果真有一個鐘情的伴侶出現就證明了當初的選擇不明智,錯得離譜。這便會平添幾分懊悔與內疚,這種懊悔與內疚來源於未能實現個人最高的可能性。

與不愛的人結婚是怎樣的體驗?|心理諮詢

愛情令人神往往往在於愛情的精神性和體驗過程。從心理上說,愛情越過濾世俗標準,越接近神性,就越單純、美好,越趨向自我實現。從體驗上說,不和愛的人結婚就喪失了人生中最重要的情感體驗之一(還有親情和友情)且會對當前的婚姻產生排斥反應。難怪有網民說,“愛著的,你鼾聲如雷我也願意睡著你旁邊。不愛的,我看著你呼吸都忍不住生氣。”每次去K歌,也總會有不少男女扯嗓狂喊阿信的《死了都要愛》:“死了都要愛,不淋漓盡致不痛快,感情多深,只有這樣,才足夠表白,死了都要愛,不哭到微笑不痛快,宇宙毀滅心還在!”

如果說“戀愛不是溫馨的請客吃飯”,那麼婚姻也不應該是簡單的吃喝拉撒。婚姻若不以兩情相悅為基礎,無心有靈犀的體驗,就極可能把生活變成例行公事。性生活都會成為單方,乃至雙方的難言之隱。靈與肉的結合會使人獲得一種完善感,靈與肉的分離造成身心的分裂。正如知乎某網民說,“身體遠比心理更誠實:‘啪啪啪的時候就像被QJ,但比QJ更絕望的是,你知道還有下次!下下次!’”

弗洛姆在《愛的藝術》中寫道:“真正的愛情可以在對方身上喚起某種有生命力的東西,而雙方都會因喚醒了內心的某種生命力而充滿快樂。”而與不愛的人結婚很難有生命力,往往會使生命之花萎縮、提前凋謝。無怪乎,知乎上有人問,跟自己不愛的人結婚是什麼體驗?最高票匿名用戶回答說:“突然覺得這輩子已經提前過完了!”

(文章作者觀點不代表本機構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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