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hw666
不應該承擔責任。
首先從邏輯上來說,大媽的摔倒是因為鳴笛聲使其受到驚嚇,確實看似有因果關係。但是回過頭來看,因為大媽闖紅燈,正常行駛的車輛鳴笛進行提示其闖紅燈行為就沒有任何過錯了。
故而從邏輯上來說,鳴笛車輛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其次,從法律規定來看,非機動車輛應當遵守交通規則,但是大媽闖紅燈的行為首先過錯在先。其次汽車在面對大媽闖紅燈進行鳴笛符合法律規定,進行必要的提示。對於本案當中究竟適不適用10%的規定,我認為不適用。
因為本案不是交通事故糾紛,鳴笛車輛和大媽之間沒有任何接觸,所以不適用民法中的10%的規定。
本案當中的鳴笛車輛免責。
麋鹿說法
機動車有沒有過錯?當然有!!
按照現在處理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事故的邏輯,就是不惜一切代價尋找機動車的過錯,基本上只要你開車上路,和非機動車發生事故,即便你再如何自認為完美遵守交規,總能找到你的過錯。
超速、未及時減速、未進行合理規避、疏於觀察,總有一款適合你。
一般的市區是禁止鳴笛的,機動車鳴笛了,是不是有過錯?
即便是非禁鳴區域,明明可以一腳急剎搞定的事情,幹嘛要鳴笛?這還不是過錯?
機動車鳴笛和大媽摔倒之間有沒有因果關係?當然有!!
如果是個20歲的小夥子,年富力強,反應靈敏,也許沒有因果關係。
但這可是一位大媽哎,為國家、家庭貢獻了一輩子的大媽!應該全方位360度無死角呵護的大媽!!
而且大媽晚上要跳廣場舞,說不定早上五點多,別人還在睡夢中的時候,她已經在小區樓下吊嗓子,練美聲,這樣嚴重的睡眠不足,反應肯定慢啊。
全社會都知道大媽是千金之軀,易驚易傷易倒地,這是共識啊,這是機動車駕駛員應該充分考慮的,可你還是任性鳴笛,出了事,當然要承擔責任。
責任怎麼劃分
按照交法,機動車一方即使無過錯,最少要承擔百分之10,現在有過錯,最起碼百分之40。
即便這個事情最後未被認定為交通事故,那按照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即便機動車一方是在未禁鳴區域,即便大媽違法在前,只要祭出公平原則大法,那也是要掏點銀子的。
所以還不如自認是交通事故,讓保險公司去賠。
有沒有辦法制裁這種大媽?
有,向交警申請,進行車輛鑑定,如果鑑定出大媽的電動車屬於機動車,那麼闖紅燈在先,又沒有非機動車這個護身符,那麼大媽負全責!
三句不離法的懷埠
汽車不應該負任何責任。
首先,大媽開電動車闖紅燈就是違法的。
有些電動車也屬於機動車,大媽開電動車不知道有證沒有證?如果大媽開的電動車屬於機動車範疇,那麼她又是無證駕駛,大媽的行為首先就是違法的了。並且開著電動車闖紅燈,這更是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是不允許的。
其次,汽車正常行駛。
這說明汽車駕駛員沒有任何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即使與闖紅燈的大媽發生交通事故,那麼汽車也不負任何責任。
再次,汽車遇前方有障礙鳴笛也是正常現象。
大媽受驚嚇而倒地受傷,這隻能說明大媽做賊心虛,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不行,責任完全怪大媽自己,與別人合法、正當的行為無關。
最後,對於汽車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10%的補償責任之說。
那是指汽車與闖紅燈的行人之間發生的交通事故,汽車無過錯的,應當承擔10%的賠償責任。但汽車與開機動車的大媽發生的交通事故,就不適合此條規定了。所以在本案中,汽車不應當承擔任何責任。
法重情深
我認為:大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十字路口的紅綠燈,是為了讓參與交通的各方有序安全地通過路口,他是一種秩序,一種規則,一種法律!紅綠燈立在路口,就是一部交通法在路口站崗!
參與交通的各方都應該遵守規則,安全有序通行。破壞規則的人,就應該為自己的行為造成的後果承擔責任,法律更應該公平公正的處治違法之人!
大媽明知故犯闖紅燈違法在先,機動車正常行駛正常鳴笛,既無違規也無違法,大媽倒地,純屬是大媽走路不穩所致,而又故意說成汽車鳴笛受驚嚇,居心不良!
我們不知道大媽是不是故意倒地的,以此訛錢!
不管大媽居心什麼樣,既然我們有交通法規,我們就應該嚴格執法,依法辦事,不能因為她是騎車的大媽就不了了之,甚至還要處分機動車!長此以往,必將成為隱患!
願每一件交通事故都能公平公正的處理!
安國平天下
大媽開電動車闖紅燈,司機正常過綠燈按喇叭提示闖紅燈者,結果大媽受驚嚇倒地受傷。汽車沒接觸到電動車,也沒碰到人,只是按了一下喇叭,怎麼看司機也是沒責任的。不過,大媽倒地不起來,交警來了,司機就有責任了。交警對司機說:啥也別說了,你有責任也好,沒責任也罷,趕緊先把老太太送醫院吧。
到了醫院,想脫身也走不了,掛號、拍片、照相、檢查……。
這叫什麼,這叫10%的人道主義補償,看明白我的意思了吧?
打開車窗看景色
我覺的雙方都有原因 ,首先大媽騎電動車並闖紅燈,這是一件極其危險的一件事,沒有按照規定正常行駛 ,如果過往車輛沒有及時停車,那後果將不堪設想。當然汽車也要負他那份應該負的責任,因為我國在機動車交通法規定中,明確指出大車讓小車,小車讓行人。這也是體現了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之一。
青島康捷有限公司
看了很多回答都是人道主義,交警不作為之類,難道在我堂堂天朝對這種明顯耍流氓的大媽就聽之任之?
偉大領袖曾經說過,對非常之人就得用非常之方法
大媽能耍無賴,難道各位司機就不能?你說我按喇叭嚇到你了,我也可以說你朝我大吼大叫嚇到我了,我也倒地上,各種頭疼,來吧互相傷害,交警來了一般判定去醫院各看各的或者互相看,然後約個時間去交警隊處理。雙方都有上醫院情況下一般都是調解了事,不然大媽你上法院告我去,關鍵你得拿出直接能證明我按喇叭把你嚇到了引起你身體不適的直接證據,而不是你說什麼就是什麼。你有醫療證明我也有醫療證明,半斤八兩而已。
司機師傅們不要一味的去謙讓,一味的想省事怕麻煩出點錢,換個角度想,一要飯的走你車前說你車漆面太亮晃到他眼睛了要你賠他200塊錢你會給嗎?這和大媽倒地本質上難道不是一回事?
運氣差60160139
不應該承擔責任
現在好多人的素質真的很差,馬路不是你傢俬有的,不是你想怎麼走就能怎麼走的,不遵守交通規則的應該嚴懲,可能你的生命在你看來不值錢,但別人的生命都是很寶貴的,前兩天看了一段視頻,就因為一個騎車的闖紅燈導致幾輛汽車連環相撞死了幾人,現在闖紅燈導致交通事故的越來越多,這些遵紀守法的人為什麼要替你們這些不遵守交通規則,不尊重生命的人來買單???每個人的生命都是可貴的,希望那些不遵守交通規則的人早些醒悟,對自己,對別人,對每一個家庭負責,寧等三分別搶一秒!!!
糾結人生z
肯定要負責。第一,一般城市裡都是禁鳴區。第二,人家騎的是電動車,是弱者。第三,要開車的都先要預見再行事(這是別人推御給你責任的最佳說詞)。第四,人家是女人,該讓。第五,人家是大媽,要尊。第六,…
山顛大樹
你問一百個人,都會說不該負責,但是交警了不一定會這麼判,交警會說你嚇到她了,兩者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所以你要賠償,二大媽會說,我是弱勢群體,你就應該讓著我……然後你就變得裡外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