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声乐展演暨全国优秀音乐剧展演开始报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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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优秀音乐作品创作,发掘和培养优秀声乐人才,文化和旅游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定于2018年8月(第三十四届“中国·哈尔滨之夏音乐会”期间)举办第十三届全国声乐展演暨全国优秀音乐剧展演。主办单位将聘请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的专家,以审看录像的方式,遴选出参加展演的声乐人才和音乐剧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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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展演主办方要求,参演歌曲必须内容健康向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中国原创歌曲应聚焦“中国梦”时代主题,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鼓励反映我国改革开放40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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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声乐展演的演唱者(或组合)须报送两首歌曲。美声组、民族组、流行音乐组必唱中国原创歌曲一首。第二首歌曲:美声组从中外歌剧选曲或艺术歌曲中选取;民族组从中国歌剧(特别是2014年10月15日以来创演的优秀原创歌剧)选曲、民歌、戏曲或曲艺作品中选取;流行音乐组从中外流行歌曲中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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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音乐剧展演的作品应为2014年10月15日以来创演的聚焦“中国梦”时代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中国原创音乐剧作品,鼓励现实题材作品特别是反映我国改革开放40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的作品。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的部署安排,陕西省文化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省内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西咸新区、省管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以及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优秀声乐人才和音乐剧作品的推选、报送工作。并于2018年7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和申报汇总表统一报送至省文化厅,省文化厅择优推荐至文化和旅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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