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检察院领导班子被考评为“优秀”

​近日,从《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昌宁县2019年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等2项考核结果的通知》获悉,昌宁县检察院领导班子和5名领导干部被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

昌宁县检察院领导班子被考评为“优秀”

近年来,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昌宁县检察院始终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关键,着力打造团结型、能力型、务实型、廉洁型班子,切实发挥了领导班子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助推昌宁检察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打造团结型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结合班子成员专业素养、性格特点、能力特长、工作经历合理安排分管工作和主抓事项,做到人岗相宜、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精心组织民主生活会,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班子成员之间坦诚相见、开诚布公、相互提醒。

始终把学习放在首位,打造能力型领导班子。运用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班子集体学习等方式,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增强班子成员的政治敏锐性;积极参加上级检察机关业务培训、深入学习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增强班子成员的专业素养;加强对省情、市情、县情和县委决策部署、检察管理知识的学习,增强班子成员的综合能力。

时时处处事事作表率,打造务实型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带头示范,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干警遵守的自己先遵守,在全院倡导求真务实、实事求是的良好工作作风,摒弃华而不实、作风漂浮,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入额就要办案、领导就要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理念,每月公布员额办案数量、类型,充分发挥班子成员“头雁”作用。

严肃党纪政纪检纪,打造廉洁型领导班子。逢会必讲廉洁、逢节必谈廉洁,深入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钟常鸣,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支持驻院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加强班子成员执法办案、八小时外行为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把问题止于未发;主要领导每年和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2次,全面掌握班子成员思想动态,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心谈话2次,交流思想、善意提醒。(申有春 鲁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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