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海港區人民檢察院 依法批捕一起教師猥褻兒童案

近日,海港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猥褻兒童罪對犯罪嫌疑人馬某某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馬某某在我市某培訓機構任職期間,借上課之機,多次對其學生李某某(6歲)、張某某(9歲)進行猥褻,以滿足自己畸形的性心理。經審查,海港區人民檢察院決定以猥褻兒童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馬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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