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申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的时效分别是怎样的

深圳立帮律师团代理的劳动纠纷案件主要为两类,一类是未签劳动合同要求双倍工资赔偿的纠纷,一类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纠纷。但在实践中,一些劳动者在发生劳动纠纷时,并没有及时处理,导致过了诉讼时效,无法再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吗,那么劳动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如何起算?劳动仲裁与诉讼的时效是不一样的。

深圳立帮律师团劳动律师为您讲解。

申请劳动仲裁的一般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存在特别时效的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纠纷诉讼时效普通时效为两年;特殊时效有一年的、四年的、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劳动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需注意:劳动仲裁或劳动纠纷诉讼都可以适用时效的中断和中止,在时效的具体适用上,还是需要专业律师根据劳动者的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已过时效。

深圳立帮律师团,立足深圳及香港,提供多元化高端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团队律师多年来潜心致力于婚姻法、公司法、证券法、刑法的实务及交叉领域风险防范研究,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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