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受法律保护吗?原配遭遇小三应如何追责?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社会也逐渐存在一些社会恶习,如婚外情、包二奶现象等。“小三”是市场经济和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在这个小三横行的时代里,因“小三”介入的离婚纠纷越来越多,从道德层面来讲,“小三”违反了道德规范,但是从法律上来讲, “小三”是第三者与有配偶者存在不正当关系的行为,非法律所能规范。且“小三”只是造成离婚的一个诱因,离婚的根本原因还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小三”尽管存在不道德的行为,但在法律上仍需维护其合法利益。在现实生活中,“小三”的合法权益会经常受到侵害,所以人们在遇到“小三”问题时,还是要冷静处理,不要伤人伤己。

1、 通过互联网辱骂“小三”,造成负面影响,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名誉权。

《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网络上发布传播谩骂“小三”的事,即使内容是真实的不光彩事实,“小三”同样可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2、 原配当街殴打辱骂“小三”,侵犯他人的生命健康权。

该行为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承担行政责任;严重时则触犯《刑法》,承担刑事责任。用当众羞辱殴打的方式对待第三者不是明智之举,不受法律保护且会受法律惩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小三”侵犯的是夫妻一方的配偶权,但在现行法律规定下,原配没有直接的法律途径去追究第三者破坏婚姻家庭的法律责任,只有在出现以下三种情况时,原配可以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1、 当婚姻遭遇第三者,如有证据证明配偶已经与第三者有同居关系,那么在法院诉讼离婚过程中,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法院判决过错一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并且在财产分割上要求适当多分,法院如认定过错行为成立,则一般都会支持无过错方诉求。

2、 当配偶隐瞒身份与“小三”再办理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则构成重婚罪,此时原配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追究配偶及第三者的刑事责任,如第三者明知对方已婚还与其再结婚的则可以构成犯罪。

3、 当配偶为“小三”购买贵重物品;购买房屋等,侵犯原配的夫妻财产权,原配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小三”不当得利为返还。此时需要有证据表明“小三”与配偶有不正当关系,并证明“小三”占有的财产是配偶出资购买或配偶所有的,且该出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小三”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我们不能极端的指责这一现象,毕竟有些“小三”还是存在“被小三”的情形。我们需要理性看待这个问题,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小三受法律保护吗?原配遭遇小三应如何追责?

深圳立帮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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