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九江出台户籍新政 买个摊位都能落户,城区放开落户条件

江南都市报讯 王林华、全媒体记者王平报道:7月4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深化九江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充分发挥户口政策引领作用,做大九江市人口总量,积极吸引各类人才来九江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地区落户,九江市公安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放开城区落户地点的通知》以及《九江市人才落户实施细则》的通知。

根据规定,各类人才实现“零门槛”落户。人才落户只需有中专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生凭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集体户口页)和居民身份证办理落户手续。人才落户可根据落户地址的不同情形,分别提交相关材料办理。

1、有自己房子的提交本人房屋所有权相关证明材料。2、落户在亲属(不限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的,提供户主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同意落户声明。3、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在职证明。4、落户在社区集体户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凭证及所有权居民身份证复印件。5、落户在人事代理机构的,提供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即可。

从即日起,九江市各派出所均会开辟绿色通道,受理审核人才落户办理,材料齐全的三个工作日办结。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书面委托家庭户户主、直系亲属或单位集体户口专办员代办。申请人应当场签署《户籍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书》,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还有一个好消息,九江市放开城区落户地点,凡在九江市浔阳区、濂溪区、开发区、柴桑区辖区购买门面、地下室以及摊位的,本人及共同居住的亲属,可持户口簿、关系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向所在辖区派出所申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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