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便利店“魔急便”正式宣布进入上海市场,安全合规是前提

车载便利店“魔急便”正式宣布进入上海市场,安全合规是前提

原标题:车载便利店“魔急便”正式宣布进入上海市场, 专家提醒安全合规是前提。

车载便利店“魔急便”正式宣布进入上海市场,安全合规是前提

便利店搭上“顺风车

近几月,上海、杭州、南京、深圳、成都等地相继出现车载便利店,引起了广泛关注。车载便利店之“便利”对乘客与司机都存在,他们各取所需、各有所得。出租车上供应水、牛奶、饼干等小食品,让乘客得到“方便”,尤其是对口渴、饥饿和低血糖的乘客。早晨上班族可在车上解决早餐,晚间,上班族可在车上享受短时间的按摩服务,放松身心,消除疲惫。车载便利店让司机得到的是“利益”,司机挣一点零钱在情理之中,也符合人人都是经营者的现代社会新业态。

根据公开数据测算,中国2018年每人每天的出行频次是0.8次,仅网约车每天的单数已经达到3700万单,但移动出行的触达需求还不到2%。同期,欧美等发达国家每人每天的出行频次是1.7次。保守估计,2025年中国每人每天出行频次将达到1.4次,移动出行触达的需求有望提高到10%-15%,移动出行的规模有望高达日均2亿单。当下及未来,车内时光在国民总时间中将占据越来越大的戏份。

而车内场景服务却处于萌芽状态,提供车内场景服务,补充需求缺失,是大势所趋。目前,车内场景已经成为人们第三生活空间,包括美国cargo在内的国内外企业均对此展开了相关尝试。

金沙江创投董事总经理朱啸虎曾力挺“车载便利店”:需要高科技赋能零售,极其轻的模式迅速触达至少数十万级别的零售网点,这看上去是一种两全其美的新零售业态。

车载便利店“魔急便”正式宣布进入上海市场,安全合规是前提

魔急便引进魔都

6月25日,车内场景服务商Mobile Go魔急便(以下称“魔急便”)正式宣布进入上海市场,并带来车内场景服务——即时消费、即时服务、即时娱乐。

魔急便去年8月成立,目前已经获得两轮融资,今年1月份获得9000万元的A轮融资,金沙江创投与滴滴出行参与投资。魔急便从去年11月开始在杭州提供服务,通过与广大出行平台和司机群体合作,从零食饮料等即时消费开始进行模式探索,逐步升级车内场景服务。现在,魔急便将这种全新的生活方式引入上海。

魔急便的展呈设置在前排座位中间的置物箱上,其中摆放着十几款饮料,简单扫码购买后就能享用;盒子底端有两个USB接口可用于充电,还有按钮可以点亮灯光,方便乘客车内照明。除此之外,世界杯期间,只要用手机扫一扫车上的二维码,就可以直接享受上咪咕观看世界杯等车内娱乐。

据了解,魔急便将与实力企业合作,让司机与乘客可以第一时间接触并体验到各种新品和新服务;并与文创、游戏、视频等企业合作,让乘客在封闭空间享受旅程。同时魔急便还将结合节点,进行车内主题场景打造,让乘客获得沉浸式体验。

进入上海是Mobile Go魔急便发展的重要一步。Mobile Go魔急便将以安全和体验为本,打造“乘客、司机、政府和合作伙伴”四方共赢的车内场景生态。

车载便利店“魔急便”正式宣布进入上海市场,安全合规是前提

车载便利店从来不是法外之地

作为一种新商业业态,在主管部门对车载便利店出台统一监管政策之前,人们对车载便利店安全问题的考虑,超过了车载便利店带来的便利。

因为涉及交通运输、食品零售等公共服务,相关平台及司机的责任界定目前依然存在法规空白,给监管方及运营方带来新的难题。

1、食品经营与安全许可证是否具备?

上月底,上海100辆海博出租车上的“车载便利店”刚刚营业不到一周就因为“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被上海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叫停。

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明昕接受采访时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出租车司机和车载零售平台作为复合经营者,与生产者之间都应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这方面应予以规范。南京师范大学客座教授、深圳律师储云南也认为,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车载便利店也是一种商业行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销售。

出租车销售食品目前缺乏政策法规支持,监管存在难度,食品安全无法保障,比如食品过期,或者不法分子掉包,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损害了乘客利益,追责都成为难题。出租车司机及其公司以及运作车载便利店的第三方平台很有可能互相推责。即使第三方平台拥有食品经营许可,但出租车是流动而跨区域的,第三方平台也可以推卸责任。

2、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就完全合规?

一位食药监局内部人士解释,食品经营许可证对经营场所有规定,证件上的经营场所地址要与实际销售场所一致,比方说有几家分店,就需要有几张许可证,对应其门店地址。但第三方平台的食品许可证上标注的经营地址只是它的办公场地,出租车、网约车显然不在许可的“经营场地”范围之内。

专家表示:是否合规关键要看平台、司机以及乘客三者交易行为,结款交货顺序不同,经营主体也不同。

“如果是出租车所属出租车公司提供食品给司机,司机将销售货款交给出租车公司,公司再按一定比例提成或抽佣,这时候经营主体是出租车公司,它需要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果是出租车公司与第三方平台合作,那就要看这两者的结算方式,如果是第三方平台拥有资质,这就存在争议,因为它借用了出租车或网约车的经营场所。”

结语

由此可见,车载便利店的存在有其合理性,这种业态尽管拥有广阔的市场和创造空间,但当务之急是要突破普遍合规这一关卡,安全是头等大事,稍有不慎酿成大错可能就会凉了整片蓝海。车载便利店是对新消费场景的开发,而每一个适应需求而产生的新兴零售业态、模式都值得期待,不过在走向更广阔的场景应用之前,相关政策法规配套需要跟上。

文:UR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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