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

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

教育部等四部門近日印發通知要求,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

通知指出,近年來,一些面向中小學生舉辦的非學歷文化教育類培訓機構(以下簡稱校外培訓機構)開展以“應試”為導向的培訓,違背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髮展規律,影響了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造成學生課外負擔過重,增加了家庭經濟負擔,社會反響強烈。為保障中小學生健康成長,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決定聯合開展專項治理行動。

通知要求,對雖領取了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具備辦證條件的,要指導其辦證;對不具備辦證條件的,要責令其在經營範圍內開展業務,不得再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

通知指出,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等)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對象、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審核備案並向社會公佈。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並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堅決查處一些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嚴厲追究校長和有關教師的責任;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據介紹,專項治理將分三個階段進行,在第一階段,中小學校將全面普查登記每一名學生報班參加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情況,為專項治理行動提供底數參考;第二階段,各部門協同開展集中整治,全面糾正不良行為;第三階段,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牽頭建立校外培訓機構的“白名單”和“黑名單”。國務院有關行政部門聯合對各省、各省組織對地市縣的工作成效抽查檢查,計劃於2019年6月底前完成。 中新

■專家說法

培訓機構裹挾家長和孩子拼命搶跑

中國教育學會發布的《中國輔導教育行業及輔導機構教師現狀調查報告》顯示,2016年我國現有中小學生1.8億,中小學課外輔導學生超過1.37億人次,市場規模超過8000億。校外培訓機構的迅猛發展,一定程度上滿足了部分中小學生對學習的補充性需求,但良莠不齊、魚龍混雜等問題也隨之出現……針對種種教育怪象,教育部提出“十個嚴禁”底線要求,並聯合民政部等部門開展專項治理行動。

王女士為正在上初中的兒子報了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四科課外培訓班,每年花費近8萬元。對此,王女士很無奈,因為孩子的同學都報了課外班。

南昌師範學院教育評估院院長葉存洪指出,校外培訓機構往往以高強度培訓、大量做題、提前教育、全民奧數等模式,培訓學生的“應試”技巧,裹挾家長帶著孩子拼命搶跑,無形中增加了家長的群體焦慮。

教育部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

張先生自從女兒進入四年級後,就給孩子報了多個“坑班”,據稱在“坑班”只要能通過考試就能被名校預錄。

北師大二附中黨委副書記陳國治認為,產生校外培訓種種無序和違背規律的各種亂象的一個重要根源是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明裡暗裡的條件要求的助推,真正切斷這一關聯,才是釜底抽薪之策。此外,義務教育應當對公辦中小學和民辦中小學招生上同樣對待,均不得允許學校進行招生測試或任何形式的選拔。

有媒體調查發現,個別教師在課堂上有所保留,將更多精力放在校外培訓班,鼓勵學生參與自己開辦的補習班。

“中小學校和教師更好地做好學校教育的本職,也是為校外培訓降溫的重要支持行動。”陳國治說,學校及其從業者(教師)與校外培訓機構存在性質上的差異,角色不容混淆。專項治理工作要“使其(校外培訓)成為學校教育的有益補充者,而不是教育秩序的干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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