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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今天給我發了張照片,是我上學時候留下的一些雜七雜八的東西,她問我還要不要,不要就收拾扔了。
我說,留著吧,我也不清楚裡面有什麼,萬一還有有用的東西,等我回家再收拾好了。
她立馬回我說,這都堆在這積了多少灰了,還有用呢!你連碰都不帶碰一下的。
我在手機這邊偷笑,覺得她說的好像很有道理,但是我不想聽,就想留著。
到底那些雜七雜八的東西都是什麼,我是真記不得了。但是我記得裡面有我和賤賤寫的日記本,還有我倆寫的情書之類的吧。
那時候保存著是當真覺得以後的某個時刻,我倆會一起坐下來,看一看這些有記憶的東西。可事實證明,的確拿出來看過,但粗略看一下拍個照感嘆一下歲月,好了,完事放回去,繼續積灰。
壓根就沒什麼記憶情節,回憶青澀時候的自己,回想那時的甜言蜜語,根本沒有,現在只有不要臉和厚臉皮。
以前他給你寫的幾句話你都開心的放起來,後來覺得沒啥用就放一邊不再珍惜了。
有些回憶,不是它沒那麼重要,而是你遇到太多值得回憶的,就記不過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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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你不喜歡他喝酒,更不希望他喝醉。
可是後來他因為工作,喝酒喝醉然後回家,可能偶爾還會吐的滿地都是。
你對著他這個醉鬼,不斷地罵又不斷地想辦法讓他別再吐。
收拾好他,又默默的收拾起他吐的東西,把所有都打掃乾淨,隔天起來看著他的臉又全忘了。
等到下一次他又喝醉喝吐的時候,就拿上一次的事情說他罵他,但還是會收拾好,隔天看著他又笑嘻嘻的就全忘了。
你覺得重要的東西,重要的事情,其實太多太多,也總是有相似的在重複著。
上學時候你背不出來的古詩詞,你罰抄過好多遍,也依舊會忘記。
人的記憶是有遺忘規律的,我們之所以要留一些過去的東西在身邊,應該就是怕未來哪一天就忘的一乾二淨了,到頭來連一點可回憶的東西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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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根本不記得他之前那麼多次醉酒後的樣子,也根本記不得給他打掃過幾次嘔吐物。
管他呢,以前還會拍照片記錄這些時刻,現在覺得能讓他酒醒睡個好覺就很好了。
當然了,生活的很多時刻還是會想著拍照記錄,又或者說寫日記寫手帳記錄那些值得記憶的時刻。
很多人相處了好多年,都未必會記得對方臉上有幾顆痣,這些年也不止一次的說起,原來你這有顆痣啊!
也有很多人在多年以後,翻開過去的相片,看著上面的拍攝日期,回想起過去的點點滴滴。
我們害怕忘記,也擔心回憶被遺忘,所以總會藉助一些外在的東西來幫助自己來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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