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梁启超不可能定理” 三农金融助力乡村振兴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我国“乡村振兴”作出了全局性的长期筹划。

文件对三农金融问题高度重视,提出金融是解决乡村振兴资金问题的重要手段。文件重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要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乡村振兴”。一号文件还明确了未来普惠金融发展的方向,即向三农领域拓展,一号文件提出,“普惠金融重点要放在乡村”。

超越“梁启超不可能定理” 三农金融助力乡村振兴

三农金融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

既有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也有商业方面的原因。在体制机制方面,三农领域的金融服务仍存在着诸多制约。正如一号文件所指出的,“农村金融改革任务繁重,城乡之间要素合理流动机制亟待健全”。

现有的政策措施的核心问题在于,力求以政策模式对农村金融进行补贴。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建立一种商业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因此,现有的政策性金融并不能解决商业可持续性问题。而从未来发展看,放开价格管制,形成与风险相对称的三农金融服务系统,是一个更为可行的选择。

超越“梁启超不可能定理” 三农金融助力乡村振兴

对农民而言,更看重的是及时、可靠、方便地获得金融服务(包括贷款、存款和保险产品),并且为这种高质量的服务支付市场价格。从他们所从事的经济活动性质来看,重要的是信贷的可获得性,而不是信贷的成本。这样一个运作有效的农村金融体系还能够使农户减轻季节性收入波动的影响,可以均匀地跨时间安排消费。

“三农”金融在体制机制方面的困境,可以使用“梁启超不可能定理”来描述。这是梁启超在对王安石的青苗法进行评论时提出的一个论断。这个论断的基本结论是,即使国家大力支持正规金融在农村地区发展,对农村地区的非正规金融也不可能产生完全的挤出效应。

值得重视的是,“梁启超不可能定理”虽然来源于我国封建社会农村金融的总结,但对当前国内外农村金融的现状,仍具有很好的适用性。例如,霍夫和斯蒂格利茨(Hoff and Stigaliz,1990)的研究表明[ 霍夫和斯蒂格利茨写道,“发展中国家农村存在着典型的二元信贷市场。在正式信贷市场上,金融机构向借贷双方提供中介,并收取很低的利率,而这个利率通常得到政府的资助;在非正式市场上,货币是由私人进行贷放的,包括],在发展中国家的农村地区,金融市场普遍都是二元化的。非正规金融市场对正规金融市场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作用。

显然,“梁启超不可能定理”和现有的金融市场出清理论存在着一定的背离。

对此,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解释:

第一是信息论的观点。该观点认为,正规金融机构虽然获得国家的支持,但是,在信息甄别方面处于劣势。因为大部分正规金融机构都属于从外面空降到农村地区,对农村地区的特定信息缺乏足够的收集、甄别、分析与处理能力,这使其面临很高的风险。

第二是政府责任论。这种观点认为,三农领域的金融机构,如果获得政府的政策支持,就会给农民造成一定的心理暗示,即受到政府支持的金融机构贷款是无需偿还的。这种观点得到了我们一些个案调研的支持,在很多地区,受到政府支持与风险兜底的优惠贷款,偿还率要远低于一般商业贷款。

第三是农村商业机会论。这种观点认为,农民受制于其产业发展特色、个人教育水平、创业能力等诸多方面的影响,在获得金融支持之后,很难以其作为资本投入到一个高收益的行业之中,因而无法获得足够的利润来偿还借款。

从互联网金融在三农领域发展看,具备了超越“梁启超不可能定理”的可能性。互联网金融利用物联网、社交网络、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对多维度、多来源、多主体的信息进行收集与甄别,有利于破解信息难题,对信用风险作出准确的预判。

在制度层面,大部分互联网金融企业都是市场化运营的,也避免了个体认为互联网金融有政府背景而放弃偿还责任。同时互联网金融与产业链金融、电子商务等充分融合,也有利于增加农村商业机会,使农民获得借款之后,能够投入到盈利能力更高的行业之中,能够获得利润偿还借款。

因此,可以预期,互联网金融在“三农”领域的拓展,能够真正实现普惠金融,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多的助力。

互联网金融在三农领域的应用与发展,在本质上不是一种简单的对传统金融模式的替代,而代表了其对三农金融服务的深化,因此,这需要更加切合三农领域的金融运作机制。从发展实践看,互联网金融将城市资金通过互联网平台输送三农领域,建立更加符合三农现实的运营模式,采取各种手段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对三农领域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引导资金服务于实体经济

当前农村金融面临的问最大问题是资金净流出。传统金融机构在这个过程中扮演了“抽水机”的角色,将农民存款等农村富余资金源源不断地输往制造业和服务业,由此带来了资金上的“虹吸”效应,使得本就缺乏金融扶持的“三农”在整个金融体系中更加弱势。

超越“梁启超不可能定理” 三农金融助力乡村振兴

“三农”成为中国金融服务体系中最弱的一环。传统金融机构并不能帮助“三农”实现自我造血的目标,这是其服务定位和“嫌贫爱富”的属性决定的。

从服务定位看,现有金融机构的盈利性定位及服务于城市的经营模式,使其在发挥作用过程中,受到成本、风险评估模型等诸多方面制约,从而不断缩减在“三农”领域的服务规模。

从服务能力看,农村社会中,传统的各种非量化关系,如亲缘、血缘、宗缘、地缘等各种关系,在农村文化中占据了主导地位,成为农村人际联系的主要模式,这也造成了农村特定的社会结构。

在这种社会结构下,大量的非正式制度或非正式规则,对农村的生活关系起到了支配的作用。这些关系在传统正规金融机构的模型里基本没有体现,这使这些正规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业务难于开展。

P2P、电商融资等互联网金融模式,为农村金融注入了新的活力,涌现出了一批线上理财汇聚、线下风控核实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有效实现了城市闲散资金反哺“三农”。

这些机构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为基础,将各种传统社会关系纳入分析的视野,这样对农村地区的特定信用关系可以进行更为深刻的描述。还有一些P2P平台,如翼龙贷,以O2O为模式,以大数据模型,结合线下的各种熟人关系,对缺乏信用记录的农户或其他农业经济主体的信用状况进行较为全面的刻画,使这些主体重新获得信用,在此基础上,利用互联网平台,引导城市资金顺利流入到农村地区,使城市对农村从资金虹吸向资金反哺转变。

在“三农”领域,所涉及的生产经营都属于实体经济,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作用,将城市资金注入到“三农”领域之后,这些资金基本都投向了实体经济,是一种真正立基于实体经济的模式。

线上撮合+线下运营+“三农”大数据

“三农”领域的互联网金融,并不能脱离中国“三农”发展的现实,而只利用线上的数据进行风险审核,而是需要借助风险控制的技术,通过大量线下数据的收集,建立基于大数据的风控模型。

超越“梁启超不可能定理” 三农金融助力乡村振兴

风控是金融永恒的主题。这是一个很值得深入探讨的主题。在三农领域,存在着数据化程度不够,收集数据困难等问题,因此,线下的实地考察与数据收集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这是很多专注于“三农”领域互联网金融的企业的经验。

大数据的利用是一种必然的手段。三农领域并不缺少大数据,而是缺少对数据进行收集与整合的能力。例如,通过对某一特定农产品相关的投入品的大数据,结合天气、卫星遥感等方面的大数据,可以对该农产品的产量进行预测,并根据市场需求的大数据,可以进一步对该农产品的市场行情进行分析,从而可以评估从事该类农产品生产的农户的风险。又如,通过对农村交往关系大数据的分析,可以对个体的信用状况作出更为准确的评估。

从未来发展看,“三农”大数据的运用,将是未来互联网金融向农村地区拓展的一个重要方面。这种大数据,将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深入发展,而体现出更大的价值。

保障投资者 降低风险

“三农”本身具有高自然风险、高市场风险的“双高”特征,产业抗风险能力较差,因此“三农”领域的融资对借款人的审核条件比较严格。同时为了防范出现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的情况,将借款人的道德风险降到尽可能低的水平,金融机构往往要求借款人提供等值或高额担保,诸如质押、抵押或高信用的第三方提供保证等。但在三农生产生活的实践中,农民或农业从业者很难提供较有价值的担保,像五户联保等第三方担保的执行效果也是差强人意。

因此,如何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对“三农”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有着根本性的意义与作用。

在这个方面,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能够发挥更好的作用。

个体在互联网上的搜索、迁徙、买卖数据以及发布的帖子、微博的点赞等,都能反映个体的偏好、习惯以及所处的消费层级和圈子等,这些数据能够通过网络进行收集,并成为个体信用评估的重要依据。例如,通过对农产品生产、市场需求、自然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大数据,能够对其市场情况进行预测,从而作出更准确的风险评估,从而降低风险。又如,通过对农村地区人际关系、交往关系等诸多线上线下数据进行收集与分析,能够建立更丰富、更实用的数据集,做出更准确的风险评估。

从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三农”互联网金融能够为乡村振兴作出更大的贡献。“梁启超不可能定理”表明,在农村地区,正规金融的覆盖面是有限的,这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留下了足够的空间。从互联网金融看,无论是作为正规金融的补充,还是作为非正规金融模式,都存在着超越“梁启超不可能定理”的可能性。其核心是互联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信息不对称性,更好地服务于长尾市场。如果互联网金融在“三农”领域更大规模地渗透,则有可能为农民地区的经济主体积累更多地信用资本,从而为正规金融的切入提供支撑。

因此,在理论上,互联网金融在三农领域将有着更大的发展空间。

互联网金融与三农领域进行结合之后,能够作为三农金融的一个很好的补充,能够促进农村供应链金融发展,支持农村电商创新,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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