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备案钟情“承诺” 是走形式还是平台“天真”

备案、备案、备案留给平台的时间已不多。

近日,有报道称广东(不含深圳)将自2018年3月10日后受理网贷机构的备案验收申请。

互金备案钟情“承诺” 是走形式还是平台“天真”

届时网贷机构需要提交申请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自评报告(含相关证明)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结果、电子合同(样本)、存管银行协议等材料。

值得一提的是,监管部门还鼓励网贷机构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提交承诺函,即承诺在整改验收合格及获得备案登记后三年内不转让股权

对自愿提供相关承诺函、整改验收合格的网贷机构,监管部门将优先办理备案登记事宜。

这里就不得不说一下,这个承诺函有点太不走心了,且不说承诺函不具备法律效力,其次,如果所属区域的网贷平台全部提交承诺函,那么都具备有限备案的资格,监管层又优先通过哪些平台呢?第三,承诺在整改验收合格及获得备案登记后三年内不转让股权,那么三年内如果平台倒闭如何处理呢?或者平台因重大变故不得已作出股权转让,监管层仅凭一纸承诺函又能做什么呢?

不得不说,不是监管层太“天真”,就是平台太天真。

笔者翻阅了此前广东备案细则,发现承诺一词已经出现过,貌似广东监管特别钟情“承诺”。

互金备案钟情“承诺” 是走形式还是平台“天真”

2月13日、2月14日,广东省金融办接连出台两份针对网贷行业的监管征求意见稿,分别是《广东省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下称《备案细则》)。

前者是国内出台的首个省级网贷监管办法;后者是配套的备案细则,让网贷机构有了详细的备案流程指引。

广东省无论从平台数量,还是成交规模,都全国领先。网贷之家数据显示,广东省正常运营的网贷平台全国居首,共有461家,占据着全国正常运营平台数量的20%;广东省网贷平台贷款余额为1609.24亿元,居全国第三位。因此,广东率先发布省级网贷监管细则,无疑在全国具有一定的引领作用。

互金备案钟情“承诺” 是走形式还是平台“天真”

《备案实施细则意见稿》全文共计五章二十八条内容。《备案实施细则意见稿》提出,鼓励辖内网贷机构引进有实力的法人股东,增加注册及实缴资本至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健全内控机制,聘用具有丰富金融机构从业经验的人员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增强机构实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广东版备案登记办法明确要求,新设立的网贷机构申请备案登记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合规经营承诺书,同时应提交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备案登记法律意见书(包括对递交的备案文件资料真实性、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内控制度、拟开展业务模式的合法合规性等逐项发表结论性意见)。这里的承诺书同样也存在上述法律效力的问题,而且平台肯定都会说要合规经营,提交承诺书相当于一纸空文。对双方来说都貌似只是走个形式。

但广东备案也是有可圈可点之处,在第二十六条中明确,禁止存在省外注册但省内为主要办公地点的机构。这就避免了跨地区注册登记来逃避地区强监管,这一条会在越来越多的地方监管办法中看到。同时,深圳可自定监管细则及报送政府和银监会备案即可。笔者认为这一条非常有必要,因为

随着各地备案细则的出台,严苛程度的不同,不乏部分网贷平台跨地区注册登记逃避监管。其次,在《实施细则》中没有提及资金存管、日常行为监管、信息安全审计报告、备案登记等,在第二天出台的配套文件《备案细则》中,广东省金融办给予了进一步的细划。

值得注意的是,《备案细则》落地性极强,同时提出了2017年4月30日的备案申请时间节点,这对大部分平台来说,都是极大的考验。

此外,《备案细则》没有硬性要求先进行资金存管再备案,对于一些存在非原则性、问题影响不大的网贷机构,允许先备案后再整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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