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网贷业务退出规程 郭大刚:避免平台退出市场发生踩踏情况

互金通讯社7月24日消息,日前,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下称“协会”)向辖区内网贷平台各成员单位下发《北京市网络借贷中介机构业务退出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要求网贷平台在主动退出网贷业务时,应保护好出借人、借款人等在内的多方参与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网贷机构的平稳退出。

此次的规程共分为7章30条,对于主动终止网贷业务、退出网贷行业的平台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这些要求涉及业务退出的程序、退出备案与资料报送、消费者保护、业务处置、机构注销等方面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在业务退出程序上,规程指出对于网贷业务的退出应遵循六大步骤:

一是平台要成立退出工作组;

二是清理存量业务、客户、公司财产等,分别编制存量业务清单、出借人清单、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是编制业务清单和退出方案;

四是在网贷机构官网、协会官网及其他渠道发布业务清偿和退出公告;

五是组织实施业务清偿和退出方案,落实出借人资金清偿和清退,妥善处理存量项目,按照退出方案稳妥推进退出工作;

六是结束清退工作,终结网贷业务。

此外,对于未按照方案退出,造成不良影响的网贷机构,协会将按照分类处置的要求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报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大刚在接受互金通讯社采访时表示,按照规程做下来的公司能够减少社会性的风险,尽量避免出了问题退出市场的时候产生踩踏、无序、不可控的情况。“规程要求协会内部的成员机构必须要按照这个规程,制定影响预案和退出计划。我不能保证你的结果是良性的,但是这个操作的过程是必要和稳妥的。假如你本来是个违法乱纪的一个东西,你按这个规程做下来,很可能到时候它成了取证的过程了。”郭大刚说。(编辑/互金通讯社 马嫡)

以下附《北京市网络借贷中介机构业务退出规程》全文:

北京发网贷业务退出规程 郭大刚:避免平台退出市场发生踩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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