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連」惡法,爲何總是總是有人喜歡

河南羅山縣為打擊“民航大盜”,竟然使出了“株連全家”的霹靂手段,一時輿論大譁。現在,羅山當地雖然聲稱撤回了這個“株連全家”的公告並向公眾道歉,但我們不能不反思,為何總是有人喜歡“株連”惡法?

株連政策,是極其古老的“治民”手段。大概從夏朝開始,就有了“罪人及族”的株連惡法。周文王痛感其法嚴酷,提出“罪不及孥”,主張罪止一身,反對族誅連坐。到了戰國時期,秦以法家治國,主張嚴刑峻法,嚴酷的株連惡法,又變成為順理成章的治民方略。《商君書》就強調“重刑連其罪,則民不敢試。民不敢試,故無刑也”。以後,株連政策一直綿延不絕。最為典型的就是“族誅”,一人犯重罪,滿門抄斬。有時,認為滿門抄斬還不夠,還要“夷三族”,到明清時期,竟然發展到“誅九族”。如果一人犯有“滔天大罪”,不但要滅絕整個家族,而相關親戚家族都要牽涉進來。而明朝方孝孺一案,明成祖還過“誅十族”的創舉,也就是把方孝孺的門生朋友歸於“第十族”,一同誅殺。做方孝孺的學生、朋友,真是倒黴慘了。

株連政策,一人犯罪,株連家人,是極其野蠻的惡法,顯然與現代法治文明格格不入。在依法治國的今天,還有人動不動就抬出株連的老辦法,實在是開歷史的倒車。

可是,開歷史倒車的野蠻株連,就是有人喜歡。原因在就在於,株連政策很“管用”,每當遇到一些不容易解決的棘手問題,總是有人要想到株連的辦法,總是有人要拿出株連的手段。比如,以前的在實施計劃生育政策的時候,就經常可以看到株連手段。比如,現在的徵地拆遷,也不難看到株連的影子。

“株連”惡法,為何總是總是有人喜歡

野蠻嚴苛的株連手段,畢竟是幾千年用下來屢試不爽的“治民”辦法,當然會管用。因此,一些地方,在實施某項政策遇到很大阻力,苦於無計可施的時候,總是會想到運用株連這個老辦法。不能不說,傳統文化確實是深入骨髓,影響人們的思維和行事方式,人們總是會自覺不自覺地想到“古老的智慧”。

當然,對於那些喜歡運用株連政策者,總是被認為,株連的板子,總是打在別人的屁股上。因為自己感覺不到受株連之痛,也因為用了株連這個野蠻的辦法也會受到什麼處罰,甚至還會因為”執行力強”而被上級視為“能吏”,當然掄起株連這根狼牙棒時,就不會有多大的顧忌。

必須注意的是,株連這種“治民”的“古老智慧”,確實與現代法治文明格格不入。如果株連政策大行其道,顯然與現代法治文明背道而馳。如果因為株連“管用”就對其縱容,那麼依法治國將成為一句空話。

如果施政者喜歡株連,只能說明其腦子古得生鏽。如果能用現代法治文明來加以權衡,即使株連再“管用”,也確實不能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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