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首虎」受審當庭翻供 被調查前自稱「與世無爭」

(原標題:中紀委調查前,副主席自稱與世無爭了)

武漢市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因犯單位行賄罪,被判處罰金1500萬元,追繳其違法所得5.4241297億元,總計5.57億元,及時執行到位,涉案財產已全額上繳國庫。

昨日,看到湖北省檢察機關發佈的這條消息,小夥伴們都震驚了。

長安街知事獲悉,這家“土豪”公司是武漢市深業泰然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其行賄對象包括大名鼎鼎的湖北“首虎”、曾當庭翻供的省政協原副主席陳柏槐。

慶賀晉升副部,開發商送上現金

當地多名人士均表示:“邊腐邊升、帶病退休、發揮‘餘權’、道德敗壞……陳柏槐算得上是退休老虎落馬的一個典型樣本。”

案情的大致過程是這樣的:2004年初,時任湖北省農業廳廳長陳柏槐主持召開農業廳黨組會議,討論下屬單位湖北省畜禽育種中心一塊國有劃撥土地的開發問題。

當時,深圳泰然集團為了爭取對上述土地進行房地產開發,成立了武漢市深業泰然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其董事長馬某,總經理李某、姚某等人多次向陳柏槐、時任農業廳副廳長梅祖恩等8人行賄,共計133.8萬元人民幣、2萬元人民幣的購物卡、16.6萬元港幣。

湖北“首虎”受審當庭翻供 被調查前自稱“與世無爭”

在此過程中,陳柏槐一共收了人民幣60萬元、港幣10萬元,摺合人民幣約70.642萬元,具體情節如下:

2005年7月,陳柏槐從澳大利亞考察途經香港,馬某安排人在香港日航酒店送給他10萬元港幣。

2006年7、8月份,馬某安排人送給陳柏槐20萬元人民幣。

2007年中秋節前,馬某、姚某送給陳柏槐30萬元人民幣。

最值得注意的是這一筆錢:2008年下半年,為了慶祝陳柏槐當選湖北省政協副主席,並感謝他在項目開發中的支持和照顧,馬某安排姚某送給陳柏槐10萬元人民幣。

在陳柏槐、梅祖恩等人的關照下,武漢泰然公司順利拿到土地開發權,在南湖之濱開發了一套高檔住宅。

法院審理查明,涉案土地價值共計10.6572347億元人民幣,違規轉讓造成國家經濟損失5.4241297億元人民幣,全部被由武漢泰然公司佔有。因此,法院判決追繳這5.4億餘元,並處罰金1500萬。

當場翻供,十八大後首人

2013年1月,湖北省政協完成換屆,陳柏槐卸下副主席職務,開始“享受”退休生活,他公開稱,“這下可以與世無爭了”。11月,中紀委宣佈對他進行組織調查,陳柏槐的“好日子”到頭,成為“湖北首虎”。

退休之前,陳柏槐“架子很大,有點不可一世的樣子,爭議也就比較大,所以他副廳和正廳都是外調到其他部門解決的。”

每年清明和春節,陳柏槐都會回老家。“每次回來排場都很大,前呼後擁地,一般官員很難接近他。”湖北省一名退休幹部回憶。

“清明節的時候,大隊上的幹部還要買各式各樣的煙花鞭炮到陳柏槐家的祖墳上去放。”陳柏槐老家一名村民稱。

2003年,陳柏槐出任湖北省農業廳廳長,對他的舉報開始增多。2013年他退休後,有關其即將接受調查的傳聞愈演愈烈,直到11月靴子落地。

2015年4月,陳柏槐濫用職權、受賄案一審開庭。檢方指控,除接受武漢泰然公司賄賂、造成國家經濟損失5.4億之外,陳柏槐還曾違規將240畝國有土地轉讓給另一房地產開發公司,這次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6818萬元。

湖北“首虎”受審當庭翻供 被調查前自稱“與世無爭”

陳柏槐(中)受審

一審期間,陳柏槐當庭翻供,對檢方指控其濫用職權、受賄兩項罪名全部予以否認,聲稱未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這在十八大後受審的省部級幹部中,開了先河。

然而,法庭並沒有接受他的翻供,認定陳柏槐受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83萬餘元,濫用職權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人民幣6.1億餘元,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7年。

在本案中,陳柏槐、梅祖恩等8名幹部總計受賄約150萬元,卻給國家造成5.4億餘元重大損失。如此深刻的教訓提醒領導幹部們,要時刻保持嚴於律己、謹慎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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