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廳最新通知!高校這些違規行爲將被暫停招生

河北省教育厅最新通知!高校这些违规行为将被暂停招生

注意!河北省教育廳近日最新發布通知,進一步規範民辦高校招生行為↓↓↓

河北省教育厅最新通知!高校这些违规行为将被暂停招生

各民辦高校:

近年來,我省民辦高校招生秩序總體上規範有序,大部分民辦高校都能較好地執行國家和省招生政策,依法依規開展招生活動,塑造了良好的辦學形象。但是,仍有少部分高校不注重加強自律,在招生過程中存在虛假宣傳、招生簡章不備案、公佈簡章與備案簡章不一致、委託中介招生、招收“預科班”等問題,這些違規行為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損害了民辦教育的整體形象和健康發展。2018年高校招生工作在即,為了進一步淨化招生環境,規範民辦高校招生行為,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制度。民辦高校擬發佈的招生簡章和廣告經教育廳備案後方可發佈,未經備案的招生簡章和廣告一律不得發佈。招生簡章和廣告要上交紙質版和網絡版截圖,保證宣傳內容一致。

二、嚴格招生宣傳管理。各民辦高校的招生簡章和廣告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必須準確載明學校名稱、辦學地點、辦學性質、招生類型、學歷層次、學習年限、收費項目和標準、退費辦法、招生人數、證書類別和頒發辦法等。廣告內容必須真實清楚,不得含糊其辭或誇大其詞,不得擅自改變辦學層次與類型,不得有虛假承諾的內容。

三、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各民辦高校必須嚴格按照省教育廳核准的招生規模組織生源,不得超計劃招生。嚴禁以“計劃外”、“預科班”的名義招收學歷教育學生,凡未經省級考試招生機構辦理錄取手續的學生,一律不得招入學校。

四、嚴格招生過程管理。各民辦高校要加強招生過程管理,特別要加強對招生人員的培訓和監管。不得開展有償招生活動,禁止組織在校學生參與招生工作,不得將招生任務與教師福利待遇掛鉤。不得提前在外省招攬生源,違規為外省學生辦理我省居住證。

五、嚴格規範招生收費。嚴禁在招生過程中向考生及家長收取規定收費項目外的任何費用。學生入學後有正當理由要求中途退學的,嚴格按照省教育廳有關退學退費規定執行。各民辦高校要落實陽光收費政策,公示所有收費項目與收費標準,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不得跨年度收費。

各民辦高校要加強自查自糾,對本校招生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重點檢查是否存在違規發佈招生廣告、開展虛假招生宣傳、委託組織有償招生、招收“預科班”等問題。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採取有力措施切實加以改正。自查自糾情況要形成書面報告,請於2018年9月底前報送省教育廳政策法規處。

招生期間,我廳將加強網絡監管,對民辦高校的網絡招生宣傳進行監督,並不定期進校檢查。對在網絡監管和進校檢查中發現的違規行為,依法嚴肅處理,視情節輕重對民辦高校給予警告、減少招生計劃、暫停招生或者依法給予停止招生的處理,並將處理結果通報全省。

河北省教育廳

2018年6月26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