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法院:发挥司法职能 护航发展大局

安康法院:发挥司法职能 护航发展大局

2017年陕西省安康市财政总收入85亿元,增长8.6%,经济增速连续11个季度领跑陕西全省。面对飞速发展的经济,安康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当地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护航发展 提供强保障

“谁敢动我的承包地,我就和他拼命!”在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场建设征地现场,阻挠施工的高新区郑家营村4组村民郑某神情激动。

安康机场迁建工程系国家“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为加快机场建设,在建设基塔征地中,需要征用高新区郑家营村4组村民郑某0.1亩承包地。按照本次统一征地补偿标准,郑某应得补偿款5400元,但是郑某坚持6万元的补偿要求,并且对高新区、村委会的多次动员劝说置若罔闻。郑某夫妻二人多次强行阻挠施工,导致组塔工作无法进行。在多次协调无果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工程进度,安康机场投资公司向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高新法庭起诉郑某夫妇,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并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同时申请法院先予执行,要求排除妨害。

高新法庭在受理当天即快速进入审理程序,经审查认为原告的先予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责令被告郑某夫妇立即停止对原告在郑家营村组建基塔施工的妨害。高新法庭同时向被告郑某夫妇送达了先予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当场对其阐明了阻碍施工的违法性质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

2017年4月19日10时许,高新法庭副庭长郑安宁在刚刚开庭审理完一起案件后再一次接到申请人的紧急求助,称郑某夫妇再次到现场阻碍施工。高新法庭迅速出击赶到现场,在经劝说无效后,果断以郑某夫妇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行为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并强制带离施工现场。

在去往拘留所的路上,郑某夫妇声泪俱下、幡然醒悟,真诚向法官承认错误,并保证回去后不再阻碍施工,愿意按照国家法律标准领取征地补偿款。考虑到被告郑某夫妇真诚悔悟,合议庭决定暂缓对郑某夫妇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转型升级进程步伐的加快,安康的城市化建设突飞猛进,机场、高铁、工业园区开发、高速公路、国道建设等如雨后春笋般崛起,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

2016年5月,四川省某公司在紫阳县承建“541”国道紫阳洞河至岚皋花里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过程中,当地村民陈某以自己的房屋地基问题未得到解决为由阻挡工程队施工,导致施工中断。在经县、镇两级政府及村组、司法所、派出所等多部门协调未果后,四川某公司向紫阳县人民法院起诉并申请先予执行。紫阳法院受理该案后,立即向被告陈某送达了先予执行裁定书,要求其立即停止阻挡施工的违法行为。

2017年11月,被告陈某无视法院裁定又进入施工现场阻挡施工。紫阳法院执行干警闻讯后立即集中警力,迅速出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充分了解了陈某的心理后,法官采取双管齐下的策略调纠纷、解心结:一方面,法官当即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好了陈某的房屋地基补偿问题,联系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前去丈量陈某被征收的土地,并电话通知陈某儿子尽快回来办理贫困户集中安置房申报资料;另一方面,法官从法律层面辨法析理,告知其通过合法渠道诉求主张,使陈某认识到自己阻挡施工行为的错误性和严重性。在法官的耐心劝导说服下,陈某终于打开心结,当场承诺不再实施阻挡施工的行为,并郑重写下保证书。

为优化发展资源,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出台了《关于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意见要求全市法院切实做好依法惩治环境资源刑事犯罪,化解环境资源民事案件,审理生态经济产业案件,解决重点生态经济项目建设相关纠纷,保护环境生态领域地方自主品牌,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审理绿色金融、劳动服务相关案件,积极化解生态资源行政争议,加强涉环境资源案件执行工作等九项重点工作,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提供和谐、融洽、安定、良好的社会环境。

扶贫执行 发掘新动能

虽然近年来安康市经济增速显著,但因基础薄弱,安康市仍有855个贫困村、168个深度贫困村,贫困人口达45.39万人。面对两者间的矛盾,安康法院聚焦主责主业,创新开展“扶贫执行”专项行动,对涉贫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并与扶贫机构建立兜底联动机制。

“你们工作这么忙,还亲自把执行款送到家里,真的太感谢了!”家住镇坪县的在册贫困户谢某向为他送来3433.30元执行款的法院干警表达了谢意。

谢某与被执行人萨某因耕种土地发生纠纷,争吵过程中,萨某将谢某打伤,致其住院治疗。伤愈出院谢某便诉至法院,要求萨某赔偿其损失。法院依法判决生效后,萨某拒绝履行赔偿义务,无奈之下谢某向镇坪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经过走访调查,发现萨某是从内蒙古远嫁到镇坪县的,现已回内蒙古老家,萨某的公婆也无法联系上萨某。执行法官又通过多方打听,最终联系到了萨某的妹妹,并请她将执行情况告知给萨某。

“要钱没得,我更不会赔偿他!”一开始,萨某的态度十分强硬。执行法官又耐心做工作,向其释法明理。在执行法官的劝导下,萨某最终主动给付了执行款。考虑到谢某已年满八十,不便出行,执行干警又驱车将执行款送到申请人家中。

旬阳县人民法院也积极参与到了“扶贫执行”专项行动中。在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执行案件中,法官了解到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均系当地在册贫困户家庭,申请执行人中的一人因交通事故死亡,被执行人一方因交通事故致残,无法劳动,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与镇政府、村委会沟通,并与包联单位协调,组织多方力量进行调解,确保案件执行与当事人日常生活不脱节。最终此案达成执行和解,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17年,安康市两级法院共执结涉贫案件129件558万元,发放执行救助金92万余元,“扶贫执行”专项行动得到了各级领导肯定。时任安康市市委副书记鲍永能表示,市法院结合职能开展的“扶贫执行”行动,对各行业、各部门根据各自的业务职能进行扶贫工作具有借鉴意义。同时批示:“请市扶贫局进行调研总结并宣传推广。”

变革方式 引领新生活

安康境内山高沟深,交通不便,群众出行困难,参与诉讼活动往往需要异地往返,来回奔波,费时,费钱,又费力,有时因材料准备不充分,即便赶到法院也不一定能立案。

针对群众一直反映的诉讼难问题,2017年5月,安康市两级法院启动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跨域立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辖区内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均参与了跨域协作立案,当事人可以在全市10个县区法院、55个基层人民法庭就近自愿选择任一法院或人民法庭办理一审案件立案事务,有效解决了群众诉讼不便的问题。

郭某系陕西安康汉滨区人,不久前与龚某、郭甲某等三人签订合伙协议,购置挖掘机。后郭某将自己所持挖掘机股份作价16万元转让给三人,但三人一直拖欠其应付价款。龚某家住岚皋县大道河镇,路远地偏,为了要债,郭某先后八次从安康市租车前往,不仅跑路费花了好几千,更是深受奔波的劳累,苦不堪言。

当郭某从网上得知安康市两级法院可以跨域立案时,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他来到家门口的汉滨法院立案大厅申请立案。让他没想到的是,汉滨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迅速与管辖法院岚皋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取得联系,并通过网络传送等方式实现了对立案材料的相关审核及送达工作。从走出自家门口到完成立案,郭某仅仅用了半个小时。

为解决部分案件管辖问题,安康市两级法院积极延伸试点工作范围,与西安铁路运输中院系统实现跨域立案协作,进一步解决了行政案件、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后安康群众的异地立案难、诉讼难问题。

家住宁陕县筒车湾镇的一位耄耋老人要打一个“民告官”的行政官司。但是管辖此案的安康铁路运输法院距宁陕县有一百七十多公里,对于老人而言过于劳累。老人的委托代理人就近来到宁陕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在立案庭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了网上立案操作。案件提交完成后,安康铁路运输法院的工作人员迅速进行了审核,并通过了立案请求,为老人解决了奔波难的问题。

为深化跨域立案的协作方式,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安康市两级法院还相继开通了网上立案服务平台和手机APP。当事人实名注册账号,登录平台或APP,利用4步操作,花费不超过3分钟时间,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网络完成登记立案、保全担保、裁判文书和案件信息查询等诉讼事务,实现了跨域立案工作提档升级。网上成功操作完成后,立案受理部门会通过短信、微信、站内提醒告知当事人案件受理情况。当事人随时可以通过立案编号主动查询案件受理情况。

“真的只用跑一趟,就把案子立上了。”2018年1月2日,安康市两级法院网上立案系统正式运行,胡律师成为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胡律师在家用手机试了试,注册—填写立案信息—上传立案材料,短短几分钟时间胡律师就完成了操作。从业多年、深知立案步骤有多繁复的胡律师很有感触地说:“以前立案,人多的时候要等,材料不完整还要来回跑,现在网上立案时间自己掌握,缺什么材料一看就知道,就能及时补上了,立案成功有通知书告知,只需来签字确认就可以了”。

跨域立案和网上立案系统的推行,真正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的司法便民宗旨,进一步拉近司法与公众的距离。试点以来,安康全市法院累计跨域立案1840件,占同期一审立案数的13.1%。(via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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