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音樂:後版權時代,騰訊音樂霸主地位穩固

數字音樂:後版權時代,騰訊音樂霸主地位穩固

▌數字音樂進入後版權時代,騰訊音樂霸主地位穩固

數字音樂付費市場空間數倍,商業模式多樣化

數字音樂進入後版權時代,未來發展重點在於提升付費用戶滲透率和拓展多樣化盈利途徑。

回顧國內音樂市場發展歷程,20世紀80年代CD進入中國,後由於盜版問題實體音樂市場發展受限,2000年左右隨著互聯網的興起數字音樂平臺興起,伴隨著數字音樂平臺的發展整合,以及版權政策的變化,中國數字音樂產業也實現了快速發展。百度搜索“樂晴智庫”,獲得更多行業深度研究報告

數字音樂:後版權時代,騰訊音樂霸主地位穩固

數字音樂付費市場尚處於起步階段,未來付費滲透率及用戶ARPU值均有較大提升空間,同時在線音樂平臺需探索多樣化盈利模式。

2013年起,數字音樂平臺開始探索商業化變現,數字音樂快速發展。2013年,中國在線音樂用戶規模達到3億,數字音樂市場規模達到74.1億,同比實現3倍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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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017年,在線音樂市場實現了高速增長,2017年數字音樂市場規模達到180億元,其中在線音樂佔比為75%,達到135億元;在線音樂用戶規模超過5.6億人,2018年4月在線音樂用戶達到6.1億,在互聯網用戶中滲透率達到55.90%,未來用戶增長速度將逐步放緩。

在線音樂市場未來的增長主要在於付費用戶增長及單用戶價值的提升,根據Questmoblie數據,2018年用戶月付費金額區間在5-10元、10-20元佔比同比提升較大,佔比分別為33.7%、29.5%,同比提高4.5個百分點、1.1個百分點;20-50元及50元以上的佔比分別為13.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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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線音樂平臺的收入包括用戶付費收入、版權轉授權、廣告收入、音樂直播、線下及衍生等。

根據《2017年中國數字音樂市場發展報告》多數平臺廣告收入佔比達到50%以上,部分網絡音樂平臺廣告收益達到90%。

多元化變現是未來在線音樂平臺重點發力點,2016年數字專輯銷售增長迅速,QQ音樂銷售數字專輯/單曲超過2000萬張,金額突破2億,網易雲音樂銷售數字/單曲突破千萬張。

而對比國外音樂流媒體市場,2017年,Spotify營業收入為40.9億歐元(約人民幣310億),MAU1.57億,7100萬付費用戶,付費滲透率45.22%;

用戶平均每月ARPU值為5.32歐元(41元),假設在線音樂用戶數2018-2020年保持每年10%增速,付費滲透率達到20%,用戶月均ARPU值達10元,則數字音樂市場中用戶付費收入可以達到178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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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競爭格局上看: 騰訊音樂旗下三大平臺處在領先位置,國際唱片業協會發布的《2017年全球音樂報告》顯示,騰訊音樂佔據國內了超過70%的流媒體市場份額。

從各平臺MAU上看: 騰訊音樂旗下酷狗音樂、QQ音樂、酷我音樂處於第一梯隊,2018年5月酷狗音樂、QQ音樂、酷我音樂月活躍用戶數為2.28億、1.95億、1.07億,同比增長分別為1.12%、4.56%、8.97%;

其次為網易雲音樂、咪咕音樂、蝦米音樂月活用戶數分別為0.68億、0.18億、0.13億,同比增長22.71%、18.52%、-1.49%;其中網易雲音樂和咪咕音樂、酷我音樂MAU增速最快。

從用戶粘性上看:QQ音樂、網易雲音樂、酷我音樂、蝦米音樂、酷狗音樂處於第一梯隊,蝦米音樂月人均單日使用時長最長達到35分鐘左右,月人均單日使用次數上看QQ音樂使用次數最多達到12次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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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合作趨勢明顯,共享環境下挖掘全新增長空間

我國在線音樂行業的快速發展造就了音樂版權市場的繁榮,政策上加大力度打擊盜版音樂,推動我國數字音樂的正版化之路。

2017年版權局要求避免獨家版權,各大平臺實現版權轉授權,實現版權共享,各平臺開始進入原創版權培育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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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以前我國數字音樂盜版情況嚴重;2015年,國家版權局要求網絡服務商於7月31日前下線未經授權傳播的音樂作品,同時推出了一系列政策規範音樂版權。

各大平臺加大對於版權的購買,騰訊音樂先後獲得全球三大唱片公司索尼、華納、環球版權;阿里音樂獲得華研、寰亞等版權;太合音樂獲得滾石、海蝶、大石等版權。

2017年10月,國家版權局要求幾大在線音樂平臺購買音樂版權應當遵循公平合理原則、符合市場規律和國際慣例,不得哄抬價格、惡性競價,避免採購獨家版權;而後騰訊音樂、網易雲音樂和阿里音樂先後進行了轉授權。

隨著版權市場發展走向正版化、共享化,騰訊音樂、網易雲音樂、阿里音樂、百度音樂等主要平臺開始進行差異化、個性化的網絡版權佈局;涉足音樂原創,通過培育原創音樂人,參與音樂節目製作等方式培育自有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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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版權市場進一步整合,“一超多強”格局凸顯。

2016年5月,阿里音樂集團推出第一個粉絲娛樂交互平臺阿里星球;

2016年7月,騰訊旗下QQ音樂與控股酷狗、酷我的中國音樂集團宣佈合併,成立騰訊音樂娛樂集團;

2016年10月,百度音樂併入太合音樂近一年後,首次明確“三步走”發展戰略;網易雲音樂也在2016年憑藉其評論風格和社交屬性突破2億用戶。

至此,騰訊音樂擁有酷我、酷狗、QQ音樂三大平臺以及環球、索尼和華納三大音樂公司的獨家版權,成為絕對巨頭;而網易雲音樂、阿里音樂分別以“社交”和“原創”為特色,躋身行業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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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7月各大音樂平臺的版權數量為QQ音樂、網易雲音樂、酷狗音樂、蝦米音樂、百度音樂的版權分別為1500萬首、650萬首、400萬首、400萬首、210萬首;騰訊音樂先後獲得全球三大唱片公司索尼、華納、環球版權;阿里音樂獲得華研、寰亞等版權;太合音樂擁有滾石、海蝶、大石等版權;音樂版權市場呈現“一超多強”格局,騰訊音樂在版權數量及質量方面遙遙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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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至今:三大音樂平臺版權互授,後版權時代來臨

音樂平臺開展版權互授,版權為源充分挖掘原創、跨界等新型盈利模式。

2017年9月,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就網絡音樂版權有關問題約談各大音樂公司和唱片公司,並指出應避免網絡音樂服務商獲得獨家版權。在此指導下,各大音樂平臺陸續展開版權合作。

隨後,阿里音樂就與騰訊音樂娛樂集團達成版權轉授權合作,阿里將滾石、華研等版權授予騰訊,獲得騰訊環球、華納、索尼等音樂版權;

2018年2月,網易雲音樂與騰訊音樂相授99%音樂版權;

2018年3月,阿里音樂與網易雲音樂又達成音樂版權互相轉授權合作。各平臺間版權數量和價值都存在差異,其中騰訊版權數量和重量級都大於其他兩家平臺,預計在授權合作中騰訊音樂將獲得可觀的轉授權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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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部內容版權帶動大部分消費,剩餘1%版權價值不可忽視。

2016年,騰訊音樂通過強強聯合壟斷上游資源優勢,合計控制中國約42%音樂詞曲版權授權及50%以上的音樂錄製版權授權。

根據藝恩數據僅QQ音樂2016年版權數量就達到1500萬首,因此剩餘未授權的1%音樂版權數量在15萬首以上。

根據BuzzAngle發佈的《美國2017年度音樂消費報告》,按照洛倫茨曲線測算以單曲發行數據為例,前500首單曲的銷量佔總銷量的24.1%,前500位的專輯可以佔到33.8%的市場份額。

音、視頻流媒體會使頭部效應有所減弱,前500首單曲銷量佔總銷量的15%左右,前5000首單曲銷量佔比達到40%。這種情況同樣適用於國內在線音樂平臺,因此剩餘1%的音樂版權對於平臺意義重大。

隨著音樂版權的進一步共享,各大平臺開始扶持原創音樂,打造差異化內容。

進行版權互換後,為了進一步打造平臺的獨家內容,吸引付費用戶,騰訊、阿里、網易、百度等主要音樂平臺開始相繼推出原創音樂人計劃,向產業鏈上游進軍。

騰訊音樂人“元音計劃”、網易音樂“石頭計劃”、百度音樂“伴星計劃”、蝦米音樂人“尋光計劃”,利用平臺優勢扶持原創音樂人;一方面獲得優質內容,另一方面進一步拓展粉絲經紀,向線下演唱會、演出市場佈局。

騰訊音樂先後推出“元音計劃”、“原力計劃”,為原創音樂人提供培訓、資源以及資金上的支持。

2017年,騰訊推出的“元音計劃”集合平臺內外的所有資源,從宣傳推廣、全國巡演、音樂製作、MV拍攝、版權保護、商業變現六大版塊全面支持原創音樂人,計劃在未來的三年內投入2個億以用來扶持原創音樂人。

騰訊音樂人平臺自2017年7月上線以來,總申請原創音樂人人數達4萬,總上傳作品數11萬,全平臺月播放量達10億次。但其中只有20%的音樂人發佈超過2張專輯/EP,僅有15%的作品為製作優良的高品質作品,高達55%的音樂人在過去一年裡的演出機會不多於一次。

因此,2018年4月,騰訊音樂人又推出了“原力計劃”,將面向全網線上徵集優質的原創音樂作品,聚合騰訊系全平臺力量,從音樂投資製作、線下演出支持、專業培訓、宣發推廣等方面切入,全方位扶持原創音樂人,發掘優質原創音樂。

原力計劃中,通過網友投票和專家投票成功晉級的20強選手將加入“原力釋放營”,接受專業培訓。

原力計劃20強作品出爐後,音樂人們將進行全國巡演,並會在今年年底和明星導師一起受邀參加騰訊音樂人平臺舉辦的大型跨年演出。此次騰訊音樂人計劃,將打通騰訊音樂的線上、線下渠道,對於拓展平臺內容和多樣化營收意義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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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市場格局穩定,各平臺依託各自優勢展開差異化競爭

版權市場新形勢下,各大平臺打造差異化定位。隨著音樂版權的釐清和共享,音樂版權市場基本穩定。

騰訊音樂集團擁有QQ音樂、酷狗音樂和酷我音樂,成為行業絕對龍頭,阿里音樂、網易雲音樂也在版權方面持續投入。專攻版權之餘,各平臺都依靠股東強大的資源優勢在內容原創、跨界營銷、泛娛樂化等方面展開差異化競爭,深度參與全產業鏈,更加適應用戶的個性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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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訊音樂集團:版權豐富、渠道多元,在線音樂市場絕對龍頭

QQ音樂與中國音樂集團合併,三大音樂平臺助力騰訊音樂鞏固龍頭地位。2005年2月,QQ音樂誕生;2008年7月,QQ音樂正式推行綠鑽服務,成為國內首家會員制音樂平臺;2013年12月,QQ音樂與多家唱片公司成立數字音樂版權聯盟,推動行業正版化進程。

QQ音樂背靠騰訊,具有內容優質、產品全面、版權豐富等優勢,並從“聽看玩唱”音樂四大維度提供全方位的音樂體驗。

中國音樂集團起源於2012年成立的海洋音樂,此後通過整合音樂平臺酷狗、酷我、電視音樂服務商彩虹、老牌版權代理商源泉等,成立中國音樂集團,在大量獨家版權資源的基礎上積累了穩定流量和優質口碑。

2016年7月,騰訊旗下QQ音樂與中國音樂集團合併,成立騰訊音樂娛樂集團。

新集團憑藉環球、索尼、華納三大唱片資源以及QQ、酷狗、酷我三大音樂平臺,佔據絕對的市場份額。2017年,騰訊音樂下載量市場份額為65.2%,QQ音樂用戶滲透率為69.9%,龍頭地位進一步鞏固。

同時,QQ音樂、酷我、酷狗平臺形成多樣化的變現方式,包括付費音樂包及會員業務、數字專輯售賣模式、在線分銷;與電信運營商合作推出音樂流量包服務、營銷推廣及在線營銷業務、遊戲聯運、直播間打賞分成、硬件及周邊衍生、票務及在線演藝O2O。關注“樂晴智庫”,獲得更多行業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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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音樂:藝人、粉絲、內容的聯動平臺

阿里音樂是阿里大文娛戰略的重要佈局,打通線下線上佈局。

2015年3月,阿里音樂將收購的天天動聽與蝦米音樂合併成立阿里音樂。經過戰略整合,蝦米音樂專注音樂播放服務,而天天動聽改版為阿里星球並回歸粉絲運營社區。

版權方面,阿里音樂既擁有滾石、華研、寰亞、S.M.、BMG等國內外優質資源;同時,聚焦獨立音樂領域,與獨立數字版權代理機構Merlin在版權營運、內容宣發等方面開展戰略合作。

2018年3月,阿里全資收購票務平臺大麥網,與阿里音樂實現業務聯通,形成藝人、票務、粉絲三方聯動的運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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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易雲音樂:基於興趣和品味的音樂社交

網易雲音樂以“音樂社交”為特色,主打發現和分享。網易雲音樂誕生於2013年4月,成立兩年用戶數突破一億,三年用戶數突破兩億,現已擁有超過四億用戶。

作為音樂發現平臺,UGC歌單在創造優質內容的同時打破了以歌手、專輯為標籤的傳統分類方式,形成基於情感、樂器、語種、風景等為主線的個性化歌單;作為音樂分享平臺,轉發、關注、評論等互動功能強化了網易雲音樂的社區屬性,增強用戶粘性。

2017年12月,網易雲音樂MAU同比增速為43.1%,位居行業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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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音樂:軟件與硬件互補,音樂與技術交融

依託百度與太合,佈局“耳朵經濟帶”。百度音樂源於百度旗下音樂平臺ting;2012年9月,百度ting正式更名百度音樂;2015年12月,百度音樂與太合音樂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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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百度大數據技術和流量入口的雙重支持下,結合太合音樂的版權、演藝等資源,百度音樂於2016年10月提出從“播放器工具”到“多功能平臺”,再到人格化、場景化、智能化的“音樂伴侶”的“三步走”發展戰略,打造“耳朵經濟帶”,實現內容、技術與用戶的深度交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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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訊音樂三大平臺資源互補,多樣化盈利促泛音樂佈局

騰訊音樂—強強聯合,造就泛音樂領域航母

騰訊音樂娛樂集團(TencentMusicEntertainmentGroup,簡稱TME)是中國在線音樂服務領域的龍頭,由中國音樂集團和QQ音樂整合而來,旗下包括QQ音樂、酷狗音樂、酷我音樂三大主流音樂服務提供商,以及全民K歌、5sing、酷狗直播等娛樂平臺。

公司主要業務包含數字音樂播放器、移動在線K歌、音樂直播秀場、版權轉授權、廣告及其他音樂衍生業務;同時,設六大業務線,包括QQ音樂業務線、酷狗音樂業務線、酷我音樂業務線、音樂財經部、版權管理部和法務管理部。

根據2017年12月的公開數據,騰訊音樂集團各平臺月活達7億,為流媒體付費或者購買音樂的用戶達到1.2億,已經擁有1700萬曲庫,銷售超過4000萬數字專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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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次合併成立騰訊音樂航母,最早實現會員制。

從發展歷程上看,2005年QQ音樂成立,2016年QQ音樂與中國音樂集團合併成立騰訊音樂娛樂集團;中國音樂集團前身為海洋音樂成立於2012年,先後收購酷我音樂、酷狗音樂並於2014年完成整合與彩虹音樂、源泉音樂共同成立中國音樂集團。

截至2016年底,騰訊音樂的股權結構為騰訊集團持股62.45%,酷我、酷狗原始股東持股20.75%。

2017年12月,騰訊音樂與全球最大的流媒體平臺Spotify宣佈股權投資,騰訊音樂和Spotify以現金購入對方的少數股權;Spotify招股書顯示,2017年12月15日,Spotify發行855.24萬股普通股,以換取價值9.1億歐元(11.092億美元)的騰訊音樂娛樂非控股股權,交易後Spotify持有騰訊音樂約9%的股權,按照交易計算騰訊音樂的整體估值為101.1億歐元(約123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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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業務發展上看,2008年,QQ音樂綠鑽服務正式推出,成為國內首家會員制音樂平臺。

騰訊音樂集團的發展歷程見證了中國在線音樂行業,版權正版化、各平臺由版權競爭向合作共贏發展的變化階段,公司擁有全球三大唱片公司環球、索尼、華納等版權,同時先後和阿里音樂、網易雲音樂達成轉授權;隨著後版權時代到來,各音樂平臺也進入了豐富原創內容,提升用戶體驗、挖掘多樣化的用戶需求的發展階段。

數字音樂:後版權時代,騰訊音樂霸主地位穩固

隨著騰訊音樂娛樂集團的成立,QQ音樂、酷狗音樂、酷我音樂實現版權互通,三大平臺保持獨立品牌,各自運營,重複用戶較少,用戶覆蓋範圍更廣。

2017年7月,酷狗音樂2.18億用戶中獨立用戶佔84.6%,QQ音樂2.05億用戶中獨立用戶佔84.3%,酷我音樂1.08億用戶中獨立用戶佔84.6%。3.2、QQ音樂:全方位的音樂娛樂平臺

QQ音樂具有規模大、產品全、用戶廣的特點,服務範圍涵蓋正版音樂庫、音樂社交、智能雲終端、粉絲社區等多個領域,推行的綠鑽會員還為付費用戶提供包括數字專輯售賣、演唱會直播、O2O演出、遊戲增值等更為全面的音樂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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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音樂是數字音樂行業的領航者。自成立以來,QQ音樂一直引領行業走向,不僅率先推行會員制度、數字專輯等多元模式,還參與推進數字音樂正版化進程。

目前,QQ音樂擁有環球、索尼、華納、英皇、華誼、YG等國內外音樂版權資源,是國內唯一的千萬級版權超級平臺。在數字音樂專輯銷量方面也領先其他平臺,以2017年銷量最高的數字專輯李宇春的《流行》看120萬數字專輯其中113.7萬來自QQ音樂佔比達到90%以上。

QQ音樂以全新音樂社交模式拓展用戶消費空間。在版權佈局中勝出的QQ音樂利用版權優勢和渠道優勢在音樂社交方面繼續推進。

2017年,QQ音樂推出“音樂號”板塊,進一步凸顯了QQ音樂的社交屬性。“音樂號”用故事共鳴推進音樂試聽,而QQ音樂的曲庫資源為挖掘優質故事提供了基礎。

通過引入自媒體、樂評人等為音樂號提供各類精品音樂故事,並結合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對用戶進行精準推送,讓用戶在閱讀故事後提高音樂試聽的興趣,加之關聯QQ和微信好友,提高用戶群使用QQ音樂的粘性。

據QQ音樂統計,音樂號的轉化率大約為50%,高於傳統社交模式的轉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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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音樂的盈利模式主要是2B和2C兩種

2B盈利主要包括為廣告主提供廣告平臺收取廣告費以及與其他音樂平臺進行版權分銷。廣告方面,QQ音樂依託4億月活躍用戶,核心城市滲透率過60%,不僅廣泛覆蓋品牌目標用戶且用戶黏性高,滿足多樣化的營銷需求。

騰訊2017年財報顯示,網絡廣告業務2017年第四季的收入123.61億元,同比增長49%,其中媒體廣告收入41.21億元,同比增長22%,社交及其他廣告收入82.40億元,同比增長68%。

版權分銷方面,QQ音樂已擁有環球、華納、索尼三大唱片公司的獨家資源,與網易雲音樂、阿里音樂等陸續達成轉授權合作。

QQ音樂將環球、索尼、華納、傑威爾等音樂版權授權給阿里音樂,將夢想當然、燦星、華誼等99%版權授權給網易雲音樂。

據騰訊研究院測算,每千首音樂消費,流媒體網站需要負擔版權成本2.5元,寬帶成本1.6元,廣告收益僅1元,版權轉授權合作能減輕版權費壓力。

騰訊音樂的版權音樂在整體版權音樂中佔比達到90%以上,版權分銷將為QQ音樂帶來更多增長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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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狗音樂:打造“數字音樂+直播”音樂生態

2012年酷狗音樂推出繁星直播,成為首個垂直類音樂直播平臺。泛娛樂直播行業發展較快,用戶粘性較高,音樂直播發展空間可觀。

早期的秀場直播時代,音樂直播就是直播平臺的重要內容;艾瑞諮詢數據顯示,目前泛娛樂直播PC端月度覆蓋設備數保持在1萬臺左右,移動端月度覆蓋設備數保持在1.3萬臺;2018年,泛娛樂直播行業市場規模將接近650億元。

音樂直播相比整體直播行業,用戶粘性更高,超過80%的音樂直播用戶每天都會觀看直播,而整體直播用戶此比例為53.6%;觀看時長上,音樂直播用戶每天觀看直播的時長超過2小時的比例超過70%,而整體直播行業用戶觀看直播的時長超過2小時的約為36%。

數字音樂:後版權時代,騰訊音樂霸主地位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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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狗直播培育原創音樂人,並依託酷狗音樂的用戶基礎和宣發優勢,發行數字專輯提高音樂變現效率。

酷狗音樂月活超過2億,酷狗直播累計註冊直播歌手達42萬。直播是主播歌手積累人氣的平臺,在為酷狗音樂提供熱度內容的同時,也培育原創IP,讓音樂主播通過酷狗音樂進行數字專輯宣發;數字專輯的發行又為主播歌手吸引聽眾,進一步引流用戶,實現酷狗音樂和酷狗直播聯動。

2017年,酷狗直播平臺總直播時長超過3000萬小時,用戶觀看時長超過3.77億小時;平臺為295位直播歌手發行了702張付費數字專輯,創下2.2億營收,並且在2018年計劃從數字專輯領域發力,實現5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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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我音樂:老牌數字音樂平臺,重點發力音樂原創

酷我音樂是起步較早的老牌音樂平臺,發展至今為用戶提供綜藝、影視、原創等多領域音樂版權資源,用戶活躍程度居行業前列。

從2005年成立至今,酷我音樂經歷了從開發“酷我音樂盒”到與各領域開展音樂版權合作,再到自制音樂節目的發展階段,深耕音樂行業。

酷我音樂盒於2007年上線,僅三年時間,用戶數破億,月活躍用戶數達5500萬,為酷我音樂積累了穩定的用戶基礎。版權方面,2007至2009年間酷我音樂就陸續與當時的華納、環球、索尼、百代等四大唱片公司進行版權合作,此後又拿下《蒙面歌王》、《燃燒吧!少年》、《我是歌手4》、《我想和你唱》等綜藝音樂版權、《微微一笑很傾城》、《前任3》等影視音樂版權。豐富版權的同時,酷我音樂也佈局原創音樂節目,陸續上線音樂脫口秀電臺“酷我音樂調頻”、情感電臺“一路向北”等,進一步引起用戶共鳴。

2017年我國移動電臺用戶規模達到2.58億,預計2019年將突破3億;移動電臺用戶中喜愛音樂內容的佔比達到38.6%。原創電臺為酷我音樂收穫了高留存率和優質口碑。目前酷我音樂擁有超過1億的月活用戶數和近20%的用戶活躍率,位於行業前列。(中信建投:武超則,曾榮飛,王澤佳 )百度搜索“樂晴智庫”獲得更多行業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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