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外來務工人員注意:子女入學辦理房屋租賃證明需滿一年

大眾網青島7月9日訊(記者 王靜雅)記者從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獲悉, 根據《青島市教育局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接受在小學教育管理辦法》的規定,外來務工就業人子女入學辦理《青島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需滿一年。《青島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是孩子入學需要提交人必備材料之一。

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需提交以下證件:

1、房屋租賃合同(原件+複印件);

2、租賃雙方身份證明(屬個人的提交身份證〈原件+複印件〉,一方不到場可提交個人委託書、受託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屬單位的提交〈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權委託書〈原件〉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3、房屋權屬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複印件〉或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原件〉)。

辦理地點

市南區巫峽路9號 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一樓大廳30號窗口

市北區南京路236號 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市北登記一中心(阜外醫院對面)

市北區重慶南路120號 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市北登記二中心(麥德龍東側)

李滄區峰山路117號 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李滄登記中心(八醫對面)

市內三區可跨區辦理 諮詢電話:83662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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