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公司签了放弃社保协议就没招了?该要就得要,该补还得补!

职场人士都知道,社会保险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自己退休后待遇的享受,但是公司或者老板更知道其中的厉害关系 。在整个社会保险缴纳中,公司占比较重,于是某些公司就挖空心思不为员工,或者采取如降低缴费基数等

其它措施变相少缴或者不缴,这样做不仅损害了员工的利益,公司也会面临潜在的风险。有的公司采取的就是强迫员工签定一份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书,由公司对自愿放弃社保的人给予现金补贴,但是这样做的后果是害人害己。

1、社保是国家强制性的政策,签定的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看似当时省了小钱,但是被社保征收单位查到后不光要全额缴纳,还要缴纳罚款。现在的社保由税务机关征收后,社保的审核征收更加严格,违规后会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2、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保,也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员工一旦在公司出现工伤或者工亡事故,则工伤或者工亡事故的资金全部由公司承担,并且还会面临处罚。有的小公司出现一起工亡事故,基本上就要宣布破产了。

3、签定的自愿放弃社保协议能对员工暂时起到一点威慑作用,但是经不得法律的检验,万一出现因为没有缴纳社保的法律争议,则该补的还是要补,该赔的还是一分都少不了。不要看违法成本太小,但是有时候违法也是会付出很大的代价的。

4、员工签定的自愿放弃社保协议虽然带“自愿”字眼,可能看着公司因为不缴纳社保而补贴了钱,看似收入增加,实际上是损害了员工在职时的待遇和退休后的利益,所以不能因小失大。

员工在社保最关系到个人利益时千万不能马虎,不要因为签定了所谓的自愿放弃社保协议就没有招了,你可以主张该要的就得要,该补的还得补。

《社会保险法》相关法律连接: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你和公司签了放弃社保协议就没招了?该要就得要,该补还得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