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出文明自律好习惯

日前,在一次“双创双修”调研座谈会上,有位城建部门的同志不无焦虑地说,全市“双创双修”新建了众多利民便民公共设施,尤其是开放式美丽景观景点倍增,但边建边损、任性污损甚至毁坏问题令人堪忧,他呼吁要立法立规予以管束。笔者对此深有同感,曾于晨练晚散步时,就目睹昌江百里风光带浮梁段新景观处的一些不文明现象:有人在明令禁止机动车的步行塑胶道上飞驰

摩托车、;有人在石阶码头上烧烤;有人遛宠物竟任其随地大小便;有人信手扔瓜皮果壳易拉罐……诸如此类的不文明行为,虽然是发生在个别人身上,但影响了人们的观感,损害了景观景点的良好环境和整体形象。

众所皆知,“双创双修”是城市塑形与铸魂的互动互促、协同并进,更是向铸魂的深入与升级。从广义上说,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生活习惯都是铸魂的应有之义,但因为这项工作涉及对象广、管理范围宽,很有必要作为一个突出环节,单拧出来抓落实。一方面,我们要通过立法立规、建章立制,以制度规范人们的行为。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要开展养成教育,引导和促进市民自律。养成教育最初是对儿童少年而言,但在文明卫生城市创建中,成年人同样面临接受养成再教育的新课题。要通过行为倡导、环境育人等多种途径,培育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俗话说“习惯成自然”,好习惯一旦形成,就会成为稳定的生活方式。在管理主体上,不能完全依赖专职城市管理者,要在青年、妇女、老年人组织中,有效组成一支支义务志愿服务队,做好经常化文明行为引导教育工作。

把自律与他律有机结合起来,是引导文明行为、创建文明城市的有效举措,只有人人形成文明自律的良好习惯,城市之魂才更加自信、完美、强健。(来源:景德镇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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