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信願行 三法爲宗

以信願行 三法為宗


修持淨土唸佛法門,當以信願行為宗。

信者: 當篤信佛力。彌陀如來在因地中,發四十八願,願願度生,中有“念我名號,不生我國,誓不成佛”。今者因圓果滿,故“我今唸佛,必得往生”。

次信佛力慈悲,攝受眾生,如母憶子。子若憶母,如母憶時,定蒙接引。

次信淨土法門,如永明禪師四料簡所言,較諸餘法,其間大小、難易、得失,迥然不同。雖有餘師稱讚餘法,不為所動,乃至諸佛現前勸慰,令修餘法,亦不退轉,此乃真所謂信也。

願者: 願以此生誓往西方。不取多生修習,於穢土中頭出頭沒,從迷入迷。

復願既生西方,回至娑婆,度脫一切眾生。

行者: 真實依教起行。大勢至《唸佛圓通章》雲: “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得三摩地,斯為第一。”則知唸佛之法,當都攝六根。都攝六根之前,尤當先攝二三根。二三根者,何也?即耳、口、心是也。將“南無阿彌陀佛”六字,一句一句,一字一字,口中念得明明白白,心中念得明明白白,耳裡聽得明明白白。稍有不分明處,即是不真切而有妄想只念不聽,易生妄想。

唸佛固要字句分明,不加思索,其他看經亦然。切莫一路看一邊分別,則獲益少而情想多。昔有寫經者至誠寫經,專心一意,只管寫經,別無情見,迨天已黑,仍抄寫不輟。忽有人告以天黑,何能寫經?爾時寫經之人,情念一動,遂不能寫。夫明暗之分,眾生之妄見也,眾生之凡情也。故當專心一意,妄盡情空之際,只知寫經,不知天之既黑,亦不知天黑則無光,而不能寫經。迨至為人提破,無明動而情想分。妄念一動,光明黑暗,頓時判別,遂致不能寫經。故知用功之道,端在專攝,不事情想。若無思想,哪有邪見?邪見既無,即是正智。(三編下·淨土法門說要)

淨土法門,三根普被,利鈍全收。乃如來普為一切上聖下凡,令其於此生中,即了生死之大法也。於此不信不修,可不哀哉。此法門以信願行三法為宗:

信: 則信我此世界是苦,信極樂世界是樂; 信我是業力凡夫,決定不能仗自力,斷惑證真,了生脫死; 信阿彌陀佛,有大誓願。若有眾生,唸佛名號,求生佛國,其人臨命終時,佛必垂慈接引,令生西方。

願: 則願速出離此苦世界,願速往生彼樂世界。

行: 則至誠懇切,常念“南無阿彌陀佛”,時時刻刻,無令暫忘。朝暮於佛前禮拜持誦,隨自身閒忙,立一課程。此外,則行住坐臥,及做不用心的事,均好念。睡時當默唸,不宜出聲。宜只念“阿彌陀佛”四字,以免字多難念。若衣冠不整齊,或洗澡、抽解、或至不潔淨處,均須默唸。默唸功德一樣,出聲於儀式不合。無論大聲念、小聲念、金剛念有聲,而旁人不聞、心中默唸,均須心裡念得清清楚楚,口裡念得清清楚楚,耳中聽得清清楚楚。如此,則心不外馳,妄想漸息,佛念漸純,功德最大。(續編上·一函遍復 民國二十一年)

文章 | 印光法師

摘自 | 《印光法師文鈔》節選


以信願行 三法為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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