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取消電網、新能源汽車、石墨材料等外資投資准入限制

6月28日,能見App從國家發改委網站獲悉,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發布《2018年版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負面清單,由原來63條減至48條,推出了一系列重大開放措施。涉及新能源汽車、鋰電材料石墨等,詳情如下:

國家發改委:取消電網、新能源汽車、石墨材料等外資投資准入限制

在能源礦產領域,取消多項外商投資准入限制,包括電網、加油站、新能源汽車、特殊和稀缺煤類、稀土與石墨等,市場進一步開放。

國家發改委:取消電網、新能源汽車、石墨材料等外資投資准入限制

具體包括:

1.加油站。取消同一外國投資者設立超過30家分店、銷售來自多個供應商的不同種類和品牌成品油的連鎖加油站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2.電網。取消電網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3.新能源汽車。2018年取消專用車、新能源汽車整車製造外資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車外資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車外資股比限制以及合資企業不超過兩家的限制。

4.特殊和稀缺煤類。取消特殊和稀缺煤類勘查、開採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5.石墨。取消石墨勘查、開採的外資准入限制。

6.稀土和鎢。取消稀土冶煉、分離限於合資、合作的限制,取消鎢冶煉的外資准入限制。

全部清單如下:

1.取消小麥、玉米之外農作物新品種選育和種子生產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2.取消特殊和稀缺煤類勘查、開採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3.取消石墨勘查、開採的外資准入限制。

4.取消稀土冶煉、分離限於合資、合作的限制,取消鎢冶煉的外資准入限制。

5.2018年取消專用車、新能源汽車整車製造外資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車外資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車外資股比限制以及合資企業不超過兩家的限制。

6.取消船舶(含分段)設計、製造與修理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7.取消幹線、支線飛機設計、製造與維修,3噸級及以上直升機設計與製造,地面、水面效應航行器製造及無人機、浮空器設計與製造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8.取消通用飛機設計、製造與維修限於合資、合作的限制。

9.武器彈藥製造不列入負面清單。

10.取消電網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11.取消鐵路幹線路網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12.取消鐵路旅客運輸公司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13.取消國際海上運輸公司限於合資、合作的限制。

14.取消國際船舶代理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15.取消稻穀、小麥、玉米收購、批發的外資准入限制。

16.取消同一外國投資者設立超過30家分店、銷售來自多個供應商的不同種類和品牌成品油的連鎖加油站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17.取消對中資銀行的外資單一持股不超過20%,合計持股不超過25%的持股比例限制。

18.2018年將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由中方控股改為外資股比不超過51%。2021年取消外資股比限制。

19.2018年將期貨公司由中方控股改為外資股比不超過51%。2021年取消外資股比限制。

20.2018年將壽險公司外資股比由50%放寬至51%。2021年取消外資股比限制。

21.取消測繪公司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22.取消禁止外商投資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規定。

此外,2018年版負面清單採用了表格形式,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進行了分類。

國家發改委:取消電網、新能源汽車、石墨材料等外資投資准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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