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樓房「帶傷」,房屋安全隱患不可忽視!

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中應當遵循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確保安全的原則,當發現房屋存在安全隱患,應及時向村委或物業反應,並根據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規定委託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對房屋進行房屋安全鑑定。

老舊樓房“帶傷”,房屋安全隱患不可忽視!

房屋安全鑑定

隨著時間的推移,許多老舊房屋已年久失修,存在大量安全隱患,這不僅危害到了自身的安全使用,同時也危及到了無辜的過路人,近日就有記者朋友們兵分幾路調查了多個老舊小區房屋質量問題,其中發現“帶傷”的居民樓還真不少。

老舊樓房“帶傷”,房屋安全隱患不可忽視!

房屋安全鑑定

現場一:位於圍堤道附近的新躍里居民樓前。在7門附近看到,樓頂外簷上的牆體已經出現一道裂縫,並且外簷上的白色牆皮也脫落了一塊。從地上看上去非常醒目。來到後面的15門附近看到,位於2樓窗戶上面安裝的一個防雨板已經完全破損,只留下一少部分的防雨板還耷拉在半空中,如果遇到比較大的風力,很容易墜落下來。

老舊樓房“帶傷”,房屋安全隱患不可忽視!

房屋安全鑑定

現場二: 位於11號樓1門5樓的牆體,有約四五平方米的牆體外簷脫落,樓體通身用長條狀瓷磚粘貼,脫落的位置已露出內部的紅磚。同一棟樓的3門,同樣是5樓的位置,也有面積相當的一大片牆體瓷磚脫落。一位居民表示,“掉好長時間了,沒聽說砸到人,但一直沒人修。”記者又順著小區路徑向裡走,在8號樓3門頂樓的位置再次發現大片外露的牆體,及斑駁的樓體外簷,不得不讓人對房屋自身的安全隱患擔憂。

老舊樓房“帶傷”,房屋安全隱患不可忽視!

房屋安全鑑定

一旦高空墜物造成了人身或財物的傷害,又該由誰來負責呢?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中有相應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律師鍾強說道:需要注意的是,倘若最終無法確定侵權人,有可能致害的都要承擔連帶補償責任,當房屋出現安全隱患時建議對房屋進行房屋安全鑑定,對安全隱患的房屋及時的進行修繕處理,保證房屋的安全使用。

老舊樓房“帶傷”,房屋安全隱患不可忽視!

房屋安全鑑定

在什麼條件需要申請房屋安全鑑定呢?

1、在房屋上設置高聳物、擱置物或者懸掛物的,屬於拆改房屋結構構件、明顯加大房屋使用荷載或者在樓頂設置廣告牌等高聳物的。

2、嚴重損壞的房屋不得進行裝飾裝修,確需裝飾裝修的,應當先進行房屋安全鑑定,並採取修繕加固措施,達到房屋居住和使用安全條件後,方可進行裝飾裝修。

3、非住宅建築裝修涉及拆改房屋結構、明顯加大房屋載荷的,經房屋安全鑑定機構鑑定符合安全條件後,方可施工。

4、原有房屋改為公共娛樂場所或生產經營用房的,經營者應當向房屋安全鑑定機構申請房屋安全鑑定。

5、發生自然災害或者爆炸、火災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應當及時向房屋安全鑑定機構申請房屋安全鑑定。

6、興建大型建築或者有樁基、地下建築物等建設項目的,施工方應當在開工前向房屋安全鑑定機構申請對施工區域相鄰周邊房屋進行房屋安全鑑定。

老舊樓房“帶傷”,房屋安全隱患不可忽視!

房屋安全鑑定

總而言之,未經房屋安全鑑定的房屋,客戶朋友們平時要定期觀察自家房屋內牆壁、地板、天花板等位置是否存在沉降、傾斜和裂縫等危險現象,重點要注意觀察房屋裂縫出現的部分這些都是房屋出現安全隱患的重要警示,居民碰到類似情況須引起重視,並進行房屋安全鑑定。

文章來源於:http://www.dgjianding.com/news_content-676463.html

本文有廣東省機電建築設計研究院東莞分院提供,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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