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们注意,你开的处方要被严格审核了!

近日,卫健委官网印发了《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明确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应当按照该规范执行处方审核,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医生们注意,你开的处方要被严格审核了!

处方审核规范要求,所有处方均应当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划价收费和调配环节,未经审核通过的处方不得收费和调配。

药师是处方审核第一责任人

规范明确,药师是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药师应当对处方各项内容进行逐一审核。医疗机构可以通过相关信息系统辅助药师开展处方审核。对信息系统筛选出的不合理处方及信息系统不能审核的部分,应当由药师进行人工审核。

对于从事处方审核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取得药师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具有3年及以上门急诊或病区处方调剂工作经验,接受过处方审核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医生注意!处方要审核这三项内容

规范对于医生处方的审核内容主要有三项,一是合法性审核,二是规范性审核,三是适宜性审核。

合法性审核

(一)处方开具人是否根据《执业医师法》取得医师资格,并执业注册。

(二)处方开具时,处方医师是否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在执业地点取得处方权。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抗菌药物等药品处方,是否由具有相应处方权的医师开具。

规范性审核

(一)处方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处方医师签名或加盖的专用签章有无备案,电子处方是否有处方医师的电子签名。

(二)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是否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文字是否正确、清晰、完整。

(三)条目是否规范。

1.年龄应当为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应当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2.中药饮片、中药注射剂要单独开具处方;

3.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或使用由原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医院制剂应当使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式批准的名称;

5.药品剂量、规格、用法、用量准确清楚,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6.普通药品处方量及处方效期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抗菌药物、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等的使用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7.中药饮片、中成药的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

适宜性审核

(一)西药及中成药处方,应当审核以下项目:

1.处方用药与诊断是否相符;

2.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3.处方剂量、用法是否正确,单次处方总量是否符合规定;

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是否适宜;

5.是否有重复给药和相互作用情况,包括西药、中成药、中成药与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之间是否存在重复给药和有临床意义的相互作用;

6.是否存在配伍禁忌;

7.是否有用药禁忌: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脏器功能不全患者用药是否有禁忌使用的药物,患者用药是否有食物及药物过敏史禁忌证、诊断禁忌证、疾病史禁忌证与性别禁忌证;

8.溶媒的选择、用法用量是否适宜,静脉输注的药品给药速度是否适宜;

9.是否存在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二)中药饮片处方,应当审核以下项目:

1.中药饮片处方用药与中医诊断(病名和证型)是否相符;

2.饮片的名称、炮制品选用是否正确,煎法、用法、脚注等是否完整、准确;

3.毒麻贵细饮片是否按规定开方;

4.特殊人群如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脏器功能不全患者用药是否有禁忌使用的药物;

5. 是否存在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据了解,该规范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

医生们注意,你开的处方要被严格审核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