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上最優秀的內閣首輔:張居正

中國歷史上最優秀的內閣首輔:張居正

 張居正,漢族,湖廣江陵(今屬湖北)人。字叔大,少名張白圭,又稱張江陵,號太嶽,諡號“文忠”。明代政治家,改革家。中國歷史上優秀的內閣首輔之一,明代偉大的政治家。

  一、簡介

  張居正,生於公元1525年5月24日,卒於公元1582年7月09日。5歲入學,7歲能通六經大義,12歲考 中了秀才,13歲時就參加了鄉試,寫了一篇非常漂亮的文章,只因湖廣巡撫顧轔有意讓張居正多磨練幾年,才未中舉。16歲中了舉人,23歲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進士,由編修官至侍講學士令翰林事。隆慶元年(1567年)任吏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隆慶時與高拱併為宰輔,為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萬曆初年,代高拱為首輔。當時明神宗年幼,一切軍政大事均由張居正主持裁決,前後當國10年,實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收到一定成效。他清查地主隱瞞的田地,推行一條鞭法,改變賦稅制度,使明朝政府的財政狀況有所改善;用名將戚繼光、李成梁等練兵,加強北部邊防,整飭邊鎮防務;用凌雲翼、殷正茂等平定南方少數民族叛亂。用潘季馴主持浚治黃淮,亦頗有成效。萬曆十年(1582年)卒,贈上柱國,諡文忠。死後不久即被宦官張誠及守舊官僚所攻訐,籍其家;至天啟二年方恢復名譽。著有《張太嶽集》、《書經直解》等。

  明朝文臣,內閣首輔,因其輔佐皇帝治理有效,具有重大歷史功績。

  明王朝經過兩百多年的風風雨雨,到了嘉靖年間已是百病叢生,危機四伏。紫禁城裡每日設壇修醮,青煙繚繞。幻想長生不死的嘉靖皇帝陶醉於《慶雲頌》的華麗詞藻,閉著眼睛將朝政託付給奸相嚴嵩。嚴嵩父子趁機為非作歹,貪贓枉法。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平民出身的內閣首輔張居正被推上了歷史的前臺,以其非凡的魄力和智慧,整飭朝綱,鞏固國防,推行一條鞭法,使奄奄一息的明王朝重新獲得勃勃生機。

  二、人物生平

  1、鳳毛叢勁節,直上盡頭竿

  嘉靖四年(1525年),當張居正在荊州府江陵縣(今荊州市)的一位秀才的家裡呱呱墜地的時候,其先祖的餘蔭對他早已不能關懷庇護,迎接他的只是曾祖父的一個白龜夢。夢中的月亮落在水甕裡,照得四周—片光明,然後一隻白龜從水中悠悠地浮起來。曾祖父認定白龜就是這小曾孫,於是信口給他取了個乳名“白圭”,希望他來日能夠光宗耀祖。

  白圭的確聰穎過人,很小就成了荊州府遠近聞名的神童。嘉靖十五年,十二歲的白圭報考生員,其機敏靈俐深得荊州知府李士翱的憐愛,他囑咐小白圭要從小立大志,長大後盡忠報國,並替他改名為居正。這一年,居正補府學生。一年後,參加鄉試,受到湖廣巡撫顧璘的阻撓而落榜。但顧璘並非出自私心,而是希望對他多加磨礪,以成大器。三年後,才高氣傲的張居正順利通過鄉試,成為一名少年舉人。顧璘對他十分賞識,曾對別人說“此子將相才也”,並解下犀帶贈予居正說:“希望你樹立遠大的抱負,做伊尹,做顏淵,不要只做—個少年成名的舉人。”嘉靖二十六年,二十三歲的張居正中二甲第九名進士,授庶吉士。

  庶吉士是一種見習官員,按例要在翰林院學習三年,期滿後可賜編修。張居正入選庶吉士,教習中有內閣重臣徐階。徐階重視經邦濟世的學問,在其引導下,張居正努力鑽研朝章國故,為他日後走上政治舞臺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明初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廢丞相,設內閣,其職能相當於皇帝的秘書廳。首席內閣學士稱首輔,實際上也就是宰相。張居正入翰林院學習的時候,內閣中正在進行著一場激烈的政治鬥爭。當時的內閣大學士只有夏言、嚴嵩二人,二人爭奪首輔職位,結果是夏言為首輔,然後被嚴嵩進讒接著被殺,嚴嵩為內閣首輔。

  對於內閣鬥爭,作為新科進士的張居正自然沒發言權。但通過幾年的冷眼觀察,他對朝廷的政治腐敗和邊防廢弛有了直觀的認識。為此,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張居正以《論時政疏》(《張文忠公全集》卷一五)首陳“血氣壅閼”之一病,繼指“臃腫痿痺”之五病,系統闡述了他改革政治的主張。而這些自然沒有引起明世宗和嚴嵩的重視。此後,在嘉靖朝除例行章奏以外,張居正沒再上過一次奏疏。

  嘉靖三十三年,張居正藉口請假養病,離開京師來到故鄉江陵。休假三年中,他仍不忘國事,親身接觸農民。家境本就貧寒的居正,在鄉間體會到了人民的辛勞、飢寒和痛苦。他在《荊州府題名記》(《張文忠公全集》卷九)中說:“田賦不均,貧民失業,民苦於兼併。”這一切不禁使他側然心動,責任感讓他重返政壇。

  嘉靖三十六年,張居正仍回翰林院供職。這時的他在苦悶思索中漸已成熟,在政治的風浪中,他模仿老師徐階“內抱不群,外慾渾跡”,相機而動。嘉靖四十三年,居正進宮右春坊右渝德兼國子監司業,深謀遠慮的徐階荐居正為裕王朱載垕的侍講侍讀。逾德只是個虛銜,但由於裕王很可能繼承皇位,侍裕邸講讀就不是等閒之職了。在裕邸期間,“王甚貨之,邸中中宮亦無不善居正者”(《明史.張居正傳》)。而國子監司業則掌握了很多將來可能進入官場的人,為張居正打開了人脈。四十五年,居正掌翰林院事。

  這一年,世宗歿,裕王即位,是為明穆宗。張居正的機會來了。隆慶元年(1567年),他以裕王舊臣的身份,放擢為吏部左侍郎兼文淵閣大學士,進入內閣,參與朝政。同年四月,又改任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這年張居正四十三歲,此時的他大概不會忘記自己十三歲寫下的詩句“鳳毛叢勁節,直上盡頭竿”。三十年後,他終於在暗暗的較量中“直上盡頭竿”了。

  2、攝夷蠻騷亂,鋤當路芝蘭

  入閣以後的張居正並沒有為個人的升遷而自鳴得意。這時的明王朝,內則土地兼併,流民四散,草譯禍起,國家帑藏空虛,用度匱乏;外則北方韃靼進兵中原,製造“庚戌之變”,南方土司爭權奪利,尤其岑猛叛亂,“兩江震駭”,東南倭寇騷擾沿海,民不聊生。面對這些,張居正無法輕鬆。

  而更使張居正感到擔心的還是內閣內部日益白熱化的政治鬥爭。自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嚴嵩倒臺後,徐階繼任首輔。他和張居正共同起草世宗遺詔,糾正了世宗時期的修齋建醮、大興土木的弊端,為因冤案獲罪的勤勉朝臣恢復宮職,受到了朝野上下的普遍歡迎。但不久,隆慶二年(1568年),七月,徐階終因年邁多病,舉籌失措而被迫歸田。次年,徐階的老對手高拱重回內閣兼掌吏部事,控制了內閣大權。高拱當政期間,起用了一批人才,仕路稍清。

  張居正曾是高拱知己,後發生嫌隙。高拱又和權宦馮保不和。隆慶六年,穆宗病歿,年僅十多歲的神宗繼位。高拱因自己口無遮攔觸動太后神經,加之馮保扇鬼火,太后以“專政擅權”之罪令高拱回原籍。這樣,張居正就成了首輔,從此獨掌國家大權達十年之久。

  平心而論,徐階和高拱都是十分能幹的首輔,他們為鞏固明王朝的統治作了不少具體和局部的努力,然而終因缺乏高瞻遠矚的戰略眼光和改革弊政的才幹與氣魄,到張居正繼任首輔時,明王朝仍然是危機重重。張居正清醒地認識到,小修小補已無法挽救明朗的覆亡,只有進行大刀闊斧的全面改革,才能使國家真正走出困境。早在隆慶二年八月,他託《陳六事疏》(《張文忠公全集》卷三六)中,從省議論、振紀綱、重沼令、核名實、固邦本、飭武備等六個方面提出改革政治的方案,其核心就是整飭吏治,富國強兵。他批評空作王霸之辯的人“不知王霸之辯、義利之間在心不在跡”,而誤認為“仁義之為王,富強之為霸”(《張文忠公全集》卷三一《答福建巡撫耿楚侗談王霸之辯》)。明確地把解決國家“財用大匱”作為自己的治國目標。而要實現這個目標,首先鞏固國防,整頓吏治。

  還在隆慶年間,入閣不久的張居正在首輔徐階和內閣重臣高拱的支持下,主持了固鞏邊防的工作。

  隆慶四年,韃靼首領俺答汗進攻大同,計劃稱帝。居正聞悉俺答的孫子把漢那吉,攜妻比吉和乳母的丈夫阿力哥共十幾人情求內附,大同巡撫方逢時和宣大總督王崇古決策受降。鑑於此事非同小可,張居正寫信,要崇古立刻把詳情“密示”於他。原來,俺答的第三個兒子死時遺一小孩即把漢那吉,把漢那吉長大娶妻比吉,後愛上姑母之女三娘子並再娶。然而,身為外祖父的俺答也愛上了三娘子意據為己有。於是祖孫之間為一個小女子心中結怨,演出失戀青年離家投漢的一幕。

  居正接到報告,再次寫信給崇古,要其妥善安排把漢那吉,並派人通報俺答:“中國之法,得虜酋若子孫首者,賞萬金,爵通侯。吾非不能斷汝孫之首以請賞,但彼慕義而來,又汝親孫也,不忍殺之。”(《張文忠公全集》卷二二《答鑑川策俺答之始》)然後,指授方略,要祟古、逢時奏疏皇上納降。朝中很多人極力反對,認為敵情叵測.果然俺答的騎兵如黑雲壓城至北方邊境。祟古早在居正授意之下作好戰事準備並以其孫要挾,俺答終於被迫妥協。居正順水推舟應俺答之求,禮送把雙那吉回鄉,俺答則把趙全等叛臣綁送明室。

  把漢那吉穿著皇上官賜的大紅絲袍回韃靼帳幕。俺答見到非常感動,說以後不再侵犯大同,並決定請求封貢、互市,和明友好相處。

  隆慶五年,穆宗在居正等人的力勸下,詔封俺答為順義王,並在沿邊三鎮開設馬市,與韃靼進行貿易。北部邊防的鞏固使張居正可以把注意轉向國內問題。

  3、以心奉塵剎,不求自身利

  作為—個雄才大略的政治家,張居正對明王朝所面臨的問題有深刻認識的。他認為當時國力匱乏和盜賊橫行都是由於吏治不清造成的。官吏貪汙,地主兼併,引起“私家日富,公室日貧”(《張文忠公全集》卷二六《答應天巡撫宋陽山論均糧足民》),加之皇帝的窮奢極欲,百姓因此才飢寒交迫,落草為寇。由於張居正客觀地分析了當時的社會矛盾,正確地把握了問題的實質和關鍵,這才使他的改革能夠順應歷史的潮流,並受到廣泛的歡迎。

  基於上述看法,張居正決定從整頓吏治開始他的改革。萬曆元年(1573)十一月,張居正上疏實行“考成法”,明確職責。他以六科控制六部,再以內閣控制六科。對於要辦的事,從內閣到六科,從六科都到衙門,層層考試,做到心中有數。改變了以往“上之督之者雖諄諄,而下之聽之者恆藐藐”(《張文忠公全集》卷三八《請稽查章奏隨事考成以修實政疏》)的拖拉現象。考成法的實行,提高了各級部門的辦事效率,而且明確責任,賞罰分明,從而使朝廷發佈的政令“雖萬里外,朝而而夕奉行”(《明史.張居正傳》)。

  張居正整飭吏治的目的主要還是“富國強兵”,這條紅線貫穿於他的改革之始終,實行考成法的最大收穫也正在於此。

  張居正在施行考成法時,將追收逋賦作為考成的標準。萬曆四年規定,地方官徵賦試行不足九成者,一律處罰。同年十二月,據戶科給事中奏報,地方官因此而受降級處分的,山東有十七名,河南二名;受革職處分的,山東二名,河南九名。這使懼於降罰的各級官員不敢懈怠,督責戶主們把當年稅糧完納。由於改變了拖欠稅糧的狀況,使國庫日益充裕。據萬曆五年戶部統計全國的錢糧數目,歲入達435萬餘兩,比隆慶時每歲所入(含折色、錢糧及鹽課、贓贖事例等項銀兩在內)250餘萬兩之數,增長了74%(《明通鑑》卷六七)。財政收支相抵,尚結餘85萬餘兩,扭轉了長期財政虧虛的狀況。正如萬曆九年四月張居正自己所說的:“近年以來,正賦不虧,府庫充實,皆以考成法行,徵解如期之故。”(《張文忠公全集》卷四五)可見,實行考成法雖是一種政治改革,但它對整頓田賦、增加國家財政收入起了很大作用。

  但是僅靠考成法增加的收入仍是有限的,仍遠遠不能滿足王公貴族的無限揮霍。張居正認為人“古之理財者,汰浮溢而不騖入,節漏費而不開利源”。理財還是要以節用為主。他所進行的一系列改革幾乎都在圍繞這個中心進行。

  比如他通過加強對官吏的考核,裁減冗員,節省朝廷的俸祿開支。據對“兩京大小九卿及各屬,有沉濫者裁之”,競“汰冗員二三”。同樣,張居正也通過各種途徑削減朝廷的軍費開支。一方面與韃靼人修好,通貢互市,保持邊境安定,減少戰爭費用,另一方面也大量削減撫賞開支。到萬曆二年,北邊“三鎮二歲之中,所費不過萬餘,而所省已百餘萬”。還通過減客兵,清糧糗的辦法減少支出,“歲所省,兒得數十百萬”。

  同時,張居正還要求封建社會的最高統治者皇帝勒緊褲帶,和大家一道過緊日子。他不僅多次向神宗提出“節用愛民”,“以保國本”,而且在皇室的奢侈性花費上,也是錙銖必較,寸步不讓。萬曆七年,神宗向戶部索求十萬金,以備光祿寺御膳之用,居正據理力爭,上疏說,戶部收支已經入不敷用,“目前支持已覺費力,脫一旦有四方水旱之災,疆場意外之變,何以給之?”他要求神宗節省“一切無益之費”。結果,不僅免除了這十萬兩銀子的開支,連宮中的上元節燈火、花燈費也被廢止。在張居正的力爭下,還停止重修慈慶、慈寧二宮及武英殿,停輸錢內庫供賞,節省服御費用,減蘇松應天織造等,使封建統治者的奢侈消費現象有所收斂。甚至因為害怕浪費燈燭,將萬曆安排在晚上的課程改到了白天。

  對於自己的用度,張居正也是力戒奢華。纂修先皇實錄,例得賜宴一次。張居正參加篆修穆宗實錄,提出辭免賜宴。他說:“一宴之資,動之數百金,省此一事,亦未必非節財之道”他還請求將為明神宗日講的時間放在早上,可以免晚上的燈火費用。

  張居正在整頓吏治、厲行節約的過程中,不僅自己廉潔奉公,而且對家屬也嚴格要求。兒子回江陵應試,他吩咐兒子自己僱車;父親生日,他吩咐僕人帶著壽禮,騎驢回裡祝壽。萬曆八年,居正次弟張居病重,回鄉調治,保定巡撫張滷例外發給“勘合”(使用驛站的證明書),居正立即交還,並附信說要為朝廷執法,就不能以身作則。對於明王朝來說,張居正確實是難得的治國之才。他早在內閣混鬥、自己政治生命岌岌不保的時候,寫過一偈:“願以深心奉塵剎,不予自身求利益。”他的確是做到了。

  4、量盡山田與水田,只留滄海與青天

  作為一名傑出的理財家,張居正深知只顧節流尚不足以解決問題。而要徹底改善國家財政狀況,還需要進一步開闢財源,增加收入。

  但張居正反對通過“開利源”來理財,因為在他看來,“夫天地生財止有此數,設法巧取,不能增多”他早年曾較多接觸下層人民,深深懂得安民養民後國富的道理,他指出:“竊聞致理之要,惟在於安民。”那麼,如何才能增加國家財政收入呢?當時明王朝的龐大機器都由田賦支撐,而田賦收入因土地兼併和負擔不均而很難增加。為此,張居正提出懲辦貪汙,清理欠賦和清查田畝等三項措施,其中尤以清查田畝聲勢浩大。

  萬曆六年(1578年),張居正以福建為試點,清丈田地,結果“閩人以為便”。於是在萬曆八年,張居正上疏並獲准在全國陸續展開清丈土地,並在此基礎上重繪魚鱗圖冊。

  全國大部分地區根據戶部頒佈的《清丈條例》對田地進行了認真的清丈,但也有一些地方官吏縮短弓步,溢額求功。如浙江海鹽“水涯草塹,盡出虛弓,古冢荒塍,悉從實稅。至於田連阡陌者,力足行賄,智足營奸,移東就西,假此託彼。甚則有未嘗加弓之田,而圖扇人役積尺積寸,皆營私窖。遂使數畝之家,出愈增而田愈窄焉。”然而由於大部分州縣清丈徹底,革豪右隱佔,額田大有增加。萬曆八年,全國田地為7013976頃,比隆慶五年(1571年)增加了2336026頃。隨著額田的增加,加之打擊貴族、縉紳地主隱田漏稅,明朝田賦收入大為增加。儘管張居正清丈田畝、平均賦稅的做法被海瑞等人認為是下策,並不能真正解決民間賦稅不均的問題。但從理財的角度看,清丈田畝對於朝廷比較全面準確地掌握全國的額田,增加財政收入起了積極作用,更為重要的是它還為不久推行“一條鞭法”的賦稅改革創造了條件。

  張居正很清楚,僅靠清丈田畝還遠遠不能徹底改變賦役不均和胥吏盤剝問題,不進一步改革賦稅制度就無法保證中央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將會有更多的貧民傾家蕩產,不利於社會的安定。賦役改革是一個十分棘手的事情,一旦過多觸犯權宦土豪的利益,弄不好就會引起強烈的反對,使自己的所有心血前功盡棄。

  當時,不少地區已在試行適應本地區的賦役改革方案,如應天府(今江蘇南京)的“裡甲銀”,浙江、廣東的“均平銀”,福建的“綱銀”,還有江南的“十段錦”,以及有些地區的“一條鞭法”等。

  一條鞭法最早於嘉靖十年(1531年)二月,由南贛都御史陶諧在江西實行,取得了成績。當時御史姚仁中曾上疏說:“頃行一條鞭法。……通將一省丁糧,均派一省徭役。……則徭役公平,而無不均之嘆矣。”此後姚宗沐在江西,潘季馴在廣東,龐尚鵬在浙江,海瑞在應天,王圻在山東曹縣也都實行過一條鞭法。海瑞在應天府的江寧、上元兩縣“行一條鞭法,從此役無偏累,人始知有種田之利,而城中富室始肯買田,鄉間貧民始不肯輕棄其田矣”,做到了“田不荒蕪,人不逃竄,錢糧不拖欠” 。

  萬曆五年,山東東阿知縣白棟推行一條鞭法,全縣錢糧均按地丁起科。但由於這種做法 觸犯了官紳的利益,他們便製造浮言,戶科部給事中光懋說:“至嘉靖末年,創立條鞭,不分人戶貧富,一例攤派;……然其法在江南猶有稱其便者,而最不便於江北。如近日東阿知縣白棟行之山東,人心驚惶,欲棄地產以避之。請敕有司,賦仍三等,差由戶丁,並將白棟紀過劣處。”幸虧張居正及時派人前往東阿巡察,才知道光懋歪曲事實。於是張居正擬旨答覆:“法貴宜民,何分南北?各撫按悉心計議,因地所宜,聽從民便,不許一例強行。白棟照舊策勵供職。”又致書支持白棟的左都御史李世達:“條鞭之法,近旨已盡事理,其中言不便十之一二耳。法當宜民,政以人舉。民苟宜之,何分南北。”

  張居正認為一條鞭法不僅不應反對,而且可以“不分南北”,在全國普遍推廣。萬曆九年,他終於下令,在全國範圍內實行一條鞭法。

  —條鞭法是中國田賦制度史上繼唐代兩稅法之後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它簡化了賦役的項目和徵收手續,使賦役合一,並出現了“攤丁入畝”的趨勢。後來清代的地丁合一制度就是一條鞭法的運用和發展。

  一條鞭法的施行,改變了當時極端混亂、嚴重不均的賦役制度。它減輕了農民的不合理賦役負擔,限制了胥吏的舞弊,特別是取消了苛重的力差,使農民有較多時間從事農業生產。當然,我們也應該看到,一條鞭法所實行的賦役沒有徵收總額的規定,給胥吏橫徵暴斂留下了可乘之機,這是它的主要不足。

  張居正的理財並不限於一味地為朝廷公室謀利,而且也十分重視人民的實際生活。他通過多種渠道設法減輕人民的賦役負擔,有時還直接提出減免人民的稅負。萬曆十年,隨著清丈田畝工作的完成和一條鞭法的推行,明朝的財政狀況有了進一步的好轉。這時太僕寺存銀多達四百萬兩,加上太倉存銀,總數約達七八百萬兩。太倉的存糧也可支十年之用。這年二月,張居正上疏請求免除自隆慶元年(1567年)至萬曆七年(1579年)間各省積欠錢糧。另外,張居正還反對傳統的“重農輕商”觀念,認為應該農商並重,並提出“省徵發,以厚農而資商;……輕關市,以厚商而利農”的主張。因此也反對隨意增加商稅,侵犯商人利益。這些做法順應了歷史的發展潮流,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百姓的負擔,緩和了一觸即發的階級矛盾,對歷史的發展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5、面勞瘁於國事,人亡而政息

  張居正於國事日以繼日地奔忙,連十九年未得見面的老父文明去世,他都未能服喪守制。萬曆九年(1581年),五十七歲的居正,終於勞累病倒。

  萬曆十年六月二十日(新曆7月9日),居正病逝,捨棄了他十年始終不放的權力,十年來竭誠擁裁的皇帝,撒手人寰。死後,神宗為之輟朝,贈上柱國,諡“文忠”。他帶著平生的抱負埋入了江陵的墓地,可他哪裡知道,自己一生為國任勞任怨的功德,換來的竟是家族子孫的大難。

  張居正一切的改革著已於地主階級的長遠利益,因而不得不在某些方面損害一些官僚、大地主的利益。他自己在政策及用人上也存在一些失誤,他死後,有些人就開始了肆意的報復和攻擊。而神宗呢? 居正在位時,他不是一直尊其為師嗎?那是出於需要與無奈。他早已耿耿於居正的震主之威。據傳,一日萬曆讀書,唸到“色勃如也”時,誤將“勃”讀成了“背”。突然聽見身邊一聲大吼:“這個字應該讀‘勃’!”居正這一聲大吼,讓萬曆真的有些“勃如”了。但礙於居正當權,沒有發作。但從此,居正在萬曆心裡便不是敬愛,而是敬畏了。居正當國十年,所攬之權,是神宗的大權,這是居正效國的需要,但他的當權便是神宗的失位。在權力上,居正和神宗成為對立面。居正的效忠國事,獨握大權,在神宗的心裡便是一種蔑視主上的表現。這是帝王的邏輯!居正既死,神宗這個已經成年的以享樂和追求財富積累為天性的年輕皇帝,開始尋找一種復仇的快慰。

  張居正逝世後的第四天,御史雷士幀等七名言官彈劾潘晟,神宗命潘致仕。潘晟乃居正生前所薦,他的下臺,標明瞭張居正的失寵。

  不久,言官把矛頭指向張居正。神宗於是下令抄居正家,並削盡其宮秩,迫奪生前所賜璽書、四代誥命,以罪狀示天下,還差點開棺戮屍。他的家屬餓死的餓死,自殺的自殺,流放的流放,逃亡的逃亡,一代能相之家竟落得如此可悲的下場。

  人亡而政息,居正在位時所用一批官員有的削職,有的棄市。而朝廷所施之政,也一一恢復以前弊端叢生的舊觀。致使剛剛中興的明朝,又走開下坡路。整個神宗一朝,沒有人敢為居正呼冤。

  然而國衰而思良臣。直到天啟二年(1622年),明熹宗為激勵臣下,才想起昔日的大功臣張居正,予以復官復蔭。然一切俱已晚矣,世間已無張居正!

  三、萬曆新政

  1、背景

  萬曆初年,由母親李太后處理朝政,而張居正可說完全得到李太后的充分信任,而年幼的神宗對張居正更為信賴,故張居正能一心一意推行新政。

  2、政治

  政治上,以“尊主權,課吏職,信賞罰,一號令為主”。中心是解決官僚爭權奪勢、翫忽職守的腐敗之風。他認為當時朝野洩沓成風,政以賄成,民不聊生,主要原因是“吏治不清”。他以“課吏職”即加強官吏考核為手段,“斥諸不職”,“省冗官”,淘汰並懲治了一批官員。在執行上,他“信賞罰”,“持法嚴”,使賞罰有準,不姑息。在他執政期間,“百官惕息”,“一切不敢飾非”,朝廷號令,“雖萬里外,朝下而夕奉行”,行政效力大大提高。如:黔國公沐朝弼屢次犯法,應當逮捕,但朝廷輿論認為此事很難辦,張居正就改立沐朝弼的兒子襲爵,派飛馬前去捆綁沐朝弼,沐朝弼沒有反抗,被解到京師,張居正免他一死,將他幽禁在南京。再如,張居正因御史在外常常欺凌巡撫,決定壓一壓他們的氣焰。只有他們有一件事稍不妥,馬上加以責罵,又飭令他們的上司加以考查。又如,當時天下太平已經很久了,盜賊群起,甚至搶劫官府庫房,地方政府常常隱瞞這類事情不上報,張居正下令如有隱匿不報者,即使循良的官吏也必撤職,地方官再不敢掩飾真情,抓到強盜,當即斬首處決,並追捕他們的家屬,盜賊因此衰敗。

  3、軍事

  軍事上,用戚繼光鎮薊門(今河北遷西縣西北),李成梁鎮遼東(今遼寧遼陽),又在東起山海關,西至居庸關的長城上加修“敵臺”三千多座,加強北方的防備。並在邊疆實行互市政策,互市使馬匹大增,減少了太僕寺需的種馬,就叫老百姓折價交銀,使太僕寺積蓄金四百餘萬。互市又使邊疆在政治經濟上保持穩定、正常,如封俺答(北方蒙古首領)為順義王,在大同、宣府、甘肅等地立茶馬互市,保持貿易往來,俺答長久沒有來犯邊關。

  4、經濟

  經濟上採取的主要措施有:

  (一)清查土地。他認為“豪民有田不賦,貧民曲輸為累,民窮逃亡,故額頓減”,是“國匱民窮”的根源。在1578年(萬曆六年),下令在全國進行土地的重新丈量,清查漏稅的田產,到1580年(萬曆八年),統計全國查實徵糧土地達七百零一萬三千九百七十六頃,比弘治時期增加了近三百萬頃。朝廷的賦稅大大增加,所以說:“自正(正德)嘉(嘉靖)虛耗之後,至萬曆十年間,最稱富庶。”

中國歷史上最優秀的內閣首輔:張居正

萬曆皇帝-朱翊鈞

  (二)改革賦稅,實行“一條鞭法”。“一條鞭法”的主要內容是:(1)以州縣為基礎,將所有賦稅包括正稅、附加稅、貢品以及中央和地方需要的各種經費和全部徭役統一編派,“併為一條”,總為一項收入。過去田賦有夏糧、秋糧之分,徵收上又有種種名目,非常繁煩,現在統一徵收,使國家容易掌握,百姓明白易知,防止官吏從中貪汙。(2)關於徭役徵派,過去有裡甲、均徭、雜泛之分。裡甲按戶計徵,不役者納“門銀”(戶銀);均徭、雜泛按丁分派,應役方式又有力差(以身應服)、銀差(納銀代役)之分。現在取消裡甲之役,將應徵的全部門銀,同丁銀合併一起。“丁銀”的計算辦法,是將力差的“工”(勞動)和“食”(服役期間全部生活費用)折算為銀;如“銀差”則按納銀數再加收少量“銀耗”(碎銀化鑄銀錠時的損耗),然後全部役銀以“丁”和“地”或(田糧)兩大類因素統一考慮編派徵收,即所謂“量地計丁,丁糧畢輸於官”。自此,戶不再是役的一種根據,丁的負擔也部分轉到“地”或“糧”中。(3)賦、役之中,除國家必需的米麥絲絹仍交實物和丁銀的一部分仍歸人丁承擔外,其餘“皆計畝徵銀,折辦於官”。(4)官府用役,一律“官為僉募”,僱人從役。過去由戶丁承擔的催稅、解送田糧之差、伐薪、修路、搬運、廚役等一概免除。這一改革措施賦役折銀徵收,既是商品貨幣經濟發展的結果,又必然促進商品經濟的繁榮。

  5、失敗

  1582年(萬曆十年)張居正病逝。反對他的人開始反攻了。反對派把矛頭對準了張居正的“一條鞭法”,神宗皇帝此時已是二十多歲的小夥子了,他要自己“乾綱獨斷”,於是下令取消“一條鞭法”。其實已把矛頭指向了張居正。反對派們更加活躍了,被馮保、張居正排擠走的前任首輔高拱也送來了《病榻遺言》,為自己申冤,遼王妃王氏也上來奏疏,說張居正誣陷遼王,霸佔王府(張居正在老家江陵城住的是獲罪遼王的王府),神宗終於給張居正加上了誣衊親藩,箝制言官,蔽塞朕聰……專權亂政,罔上負恩,謀國不忠”等罪,下詔抄了張居正家,並把其子弟全發配到“煙瘴地面”。從此萬曆皇帝開始全面廢除萬曆新政的政令,破壞新政的成果。萬曆新政徹底失敗。

  四、成就貢獻

  1、改革經過

  張居正(1525~1582年),字叔大,號太嶽,湖廣江陵(今湖北荊州市)人,明嘉靖中葉進士。隆慶元年(1567年)入閣,萬曆元年(1573年)神宗即位,為內閣首輔,實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是中國封建社會末期最負盛名的改革家。

  張居正少年時聰穎過人,十五歲為諸生。巡撫顧璘極其欣賞他的文章,中進士後改為庶吉士,每日探討研究國家典制掌故,受到徐階的器重。徐階代嚴嵩當了內閣首輔後,很多事與張居正商議,張居正也升為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學士。不到一年,又升為禮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加少保兼太子太保,進入了內閣。張居正眉清目秀,鬍鬚奇長,敢於做事,自信豪放,又城府很深。每一出語,又很得要領,大家都敬畏他。

  高拱排擠走了首輔徐階,作了首輔,入閣後非常傲慢,從不採納九卿的意見。高拱與張居正本為好友,但高拱高傲獨斷,不把張居正這個當年的老部下放在眼裡。張居正本以為皇帝年幼,他可以一展抱負,推行變革,可高拱保守,不肯採納張居正的變革建議,張居正雖對高拱很不滿,卻外表跟從前一樣,對高拱十分恭敬。司禮秉筆監馮保,深得兩宮太后和皇帝的龐愛,他與高拱早有矛盾。有一天,一個司禮監的太監到內閣傳旨,高拱斜著眼對傳旨太監說:“這聖旨出自何人?難道十歲的孩童會下聖旨嗎!”(當時皇帝僅十歲)還威脅說:“這都是你們這些太監乾的,等著有一天我要把你們都趕走。”傳旨太監回去後把高拱的話告訴了馮保,馮保很氣憤。高拱已看出馮保的擅權,就召集閣臣張居正、姚儀商議除去馮保,張居正平時就與馮保很要好,又認為此時是除去高拱的好機會,就把內閣商議的事悄悄告訴了馮保,馮保去找兩宮太后哭訴,兩宮太后平日就知高拱跋扈,在內閣唯我獨尊,又覺得首輔連個內監都不能容,哪裡有宰相肚量?於是傳旨召集群臣,下詔說大學士高拱攬政擅權,威福自專,命回原籍閒住,即刻起程,不許停留,就這樣高拱被驅走了,不久高儀也死了,張居正也就做了內閣首輔。

  張居正為了取得皇上信任,決定每十天的經宴由自己來主講。明朝有個“經宴”的制度,“經”是由翰林學士或有學問的大臣給皇帝講解經書,“宴”是講經已畢皇帝賞參加的官員們一頓飯吃。張居正要用講經來影響皇帝,樹立自己的威信,經宴日是每月2日、12日、22日,講經時高級官員都出席,只有皇帝一人坐著,其他的聽眾和講官全部肅立,張居正每次除講經外,還講《貞觀政要》,他要讓小皇帝做一個象李世民那樣開明皇帝,他也能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張了。

  張居正目的達到了,小皇帝對“經宴”很感興趣,十天一講不解渴,要張居正張先生(皇帝對張居正的尊稱)“日講”,甚至還要“午講”,有時皇帝還跟張先生促膝談心,一口一個張先生,十分恭敬親熱,張居正也不斷用自己的政治主張影響小皇帝,小皇帝對張居正開始絕對信任,於是張居正有了施展抱負,進行變革的機會了。

  2、改革內容

  張居正身為首輔,又得到了皇帝的絕對信任,因此大權在握,從萬曆初年起,一步一步地實行了他的改革。

  政治上,以“尊主權,課吏職,信賞罰,一號令為主”。中心是解決官僚爭權奪勢、翫忽職守的腐敗之風。他認為當時朝野洩沓成風,政以賄成,民不聊生,主要原因是“吏治不清”。他以“課吏職”即加強官吏考核為手段,“斥諸不職”,“省冗官”,淘汰並懲治了一批官員。在執行上,他“信賞罰”,“持法嚴”,使賞罰有準,不姑息。在他執政期間,“百官惕息”,“一切不敢飾非”,朝廷號令,“雖萬里外,朝下而夕奉行”,行政效力大大提高。如:黔國公沐朝弼屢次犯法,應當逮捕,但朝廷輿論認為此事很難辦,張居正就改立沐朝弼的兒子襲爵,派飛馬前去捆綁沐朝弼,沐朝弼沒有反抗,被解到京師,張居正免他一死,將他幽禁在南京。再如,張居正因御史在外常常欺凌巡撫,決定壓一壓他們的氣焰。只有他們有一件事稍不妥,馬上加以責罵,又飭令他們的上司加以考查。又如,當時天下太平已經很久了,盜賊群起,甚至搶劫官府庫房,地方政府常常隱瞞這類事情不上報,張居正下令如有隱匿不報者,即使循良的官吏也必撤職,地方官再不敢掩飾真情,抓到強盜,當即斬首處決,並追捕他們的家屬,盜賊因此衰敗。

  軍事上,用戚繼光鎮薊門(今河北遷西縣西北),李成梁鎮遼東(今遼寧遼陽),又在東起山海關,西至居庸關的長城上加修“敵臺”三千多座,加強北方的防備。並在邊疆實行互市政策,互市使馬匹大增,減少了太僕寺需的種馬,就叫老百姓折價交銀,使太僕寺積蓄金四百餘萬。互市又使邊疆在政治經濟上保持穩定、正常,如封俺答(北方蒙古首領)為順義王,在大同、宣府、甘肅等地立茶馬互市,保持貿易往來,俺答長久沒有來犯邊關。

  經濟上採取的主要措施有:清查土地、改革賦稅實行“一條鞭法。

  五、經濟改革明細

  清查土地

  他認為“豪民有田不賦,貧民曲輸為累,民窮逃亡,故額頓減”,是“國匱民窮”的根源。在1578年(萬曆六年),下令在全國進行土地的重新丈量,清查漏稅的田產,到1580年(萬曆八年),統計全國查實徵糧土地達七百零一萬三千九百七十六頃,比弘治時期增加了近三百萬頃。朝廷的賦稅大大增加,所以說:“自正(正德)嘉(嘉靖)虛耗之後,至萬曆十年間,最稱富庶。”

  六、改革影響與身後事

  1、改革的阻力與影響

  張居正的變革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大明王朝的統治,但這一系列改革措施都符合當時的社會實際,促進了經濟發展,他不愧為中國封建社會傑出的政治改革家。但他作為一個政治家,卻缺少豁達的風度,他的改革又觸動了一些官僚集團的利益,自己又不甚檢點,給反對派留下了許多口實,在1582年(萬曆十年)他病逝以後,新法全部被推翻,自己也身敗名裂。而導火線則是1577(萬曆五年)、張居正父親死後“奪情”事件。

  封建官員父母死了,必須離職回家守孝三年,(至少27個月),假如政務緊急,離開不得,那麼皇上可以“強迫”他留在位上,不回去盡孝子之情,算“奪情”。這一辦法只能在極特殊情況下偶然一用。此時十五歲的皇帝離不開張先生,張居正也覺得變革正在展開,如離開,恐中間有變,戶部侍郎李幼孜想討好張居正,就首先上疏提出喪期內張居正不去職,以喪服辦公,兩宮太后也不願張先生離職,於是張居正決定遵旨“奪情”了,但當時就有許多人認為這樣做不可以,這些人都遭到了廷杖、貶斥甚至流放等。

  第二年,張居正的父親死去一週年,張居正請假,回原籍安葬父親,皇帝給了他三個月假。張居正帶隨從和護衛還鄉,一路上地方大員郊迎郊送,還送上許多贐儀和奠金。而江陵城為張居正的父親葬禮,傾城出動,葬禮空前的盛大。張居正安葬完父親回京,司禮太監何進代表皇帝揩百官在郊外迎接,兩宮太后也各派太監李琦、李用來宣諭慰問,恩寵甚佳。但神宗自即位以來,由馮保照料他的生活,關懷備至,稍不聽話,馬上去報告慈聖太后,慈聖對皇帝訓導很嚴,每每說:“要是張先生知道了,怎麼辦?”神宗皇帝很怕張先生,漸漸長大了,心裡有一種壓抑感,開始討厭張先生了。張居正自從父喪後,更加偏激,驕縱,對官員升貶,大多憑個人好惡。周圍辦事的人多接受賄賂,居正的三個兒子都考中了進士,家奴遊七捐錢買官,置身士大夫行列,人們對張居正越來越不滿了。

  1582年(萬曆十年)張居正病逝。反對他的人開始反攻了。反對派把矛頭對準了張居正的“一條鞭法”,神宗皇帝此時已是二十多歲的小夥子了,他要自己“乾綱獨斷”,於是下令取消“一條鞭法”。其實已把矛頭指向了張居正。反對派們更加活躍了,被馮保、張居正排擠走的前任首輔高拱也送來了《病榻遺言》,為自己申冤,遼王妃王氏也上來奏疏,說張居正誣陷遼王,霸佔王府(張居正在老家江陵城住的是獲罪遼王的王府),神宗終於給張居正加上了誣衊親藩,箝制言官,蔽塞朕聰……專權亂政,罔上負恩,謀國不忠”等罪,下詔抄了張居正家,並把其子弟全發配到“煙瘴地面”。

  2、身後評價

  在朝野一片詆譭聲中,只有學者李贄替張居正說了公道話,稱頌張居正是“宰相文傑”。到了熹宗在朝時,有人稱道張居正,熹宗下詔恢復了張居正過去的官職,並安葬祭祀,1630年(崇禎三年)禮部侍郎羅喻義等人上訴為張居正鳴冤,崇禎恢復了二個蔭職及誥命,並恢復了張居正之子張敬修的官職。

  張居正一生功過兼有之,但作為一個封建士大夫,能任勞任怨地工作,敢於整頓鬆弛的政治秩序,能使國富民豐,邊疆安全,也稱得上是一個正直的好官。

  七、賦稅思想

  賦稅思想——“一條鞭法”,是張居正改革中的精華部分,因此特列出來。

  張居正在神宗時任內閣首輔,執掌國政長達10年。他曾下令清丈全國土地,改革賦役制度,推行一條鞭法,有效地緩和了社會矛盾,改善了明王朝的財政狀況,並在客觀上促使資本主義萌芽出現。張居正主張取財有制,用財有節。指出“天地生財,自有定數。取之有制,用之有節則裕;取之無制,用之無節則乏。”反對不顧人民的承受能力橫徵暴斂,“今國賦所出,仰給東南。然民力有限,應辦無窮,而王朝之費又數十倍於國初之時,大官之供歲累鉅萬,中貴徵索溪壑難盈,司農屢屢告乏”。張居正主張“固本安民”,不事聚斂。他強調“致理之道,莫要於安民。”“民本邦固,即有水旱盜賊敵國外侮之虞,而人心愛戴乎上,無土崩瓦解之勢,則久安長治之術也。”為了做到固本安民,張居正反對賦稅負擔不均,官吏貪汙舞弊,豪強兼併偷漏等現象和行為。他說“今風俗侈靡,官民(指富民)服舍俱無限制。外之豪強兼併,賦役不均,花分詭寄,恃頑不納田糧,偏累小民;內之官府造作,侵欺冒破,奸徒罔利,有名無實,各衙門在官錢糧漫無稽查,假公濟私,官吏滋弊。凡此皆耗財病民之大者。”他提出增加財政收入的措施是“理逋負所以是國也”,“清隱佔則小民免包賠之累,而得守其本業;懲貪墨則間閻無剝削之擾,而得以安其田裡”,即清理欠稅,懲辦貪汙、清查隱田。這些思想應用於一條鞭法的改革實踐中,取得了顯著成效。張居正還主張農業和商業互為依存,互相促進,反對在財政困難時依靠重徵商稅來增加財政收入,認為只有減輕賦稅徵收才有利於農商發展。他說“古之為國者,使商通有無,農力本穡。商不得通有無以利農,則農病;農不得力本穡以資商,則商病。故商農之勢常若權衡然,至於病,乃無以濟也”;“餘以為欲物力不屈,則莫若省徵發以厚農而資商;欲民用不困,則莫若輕關市以厚商而利農。“這是中國歷史上關於農商關係的一種新理論,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

中國歷史上最優秀的內閣首輔:張居正

  八、對“宰相之傑”的爭論

  在嘉靖中期以後,到隆慶、萬曆時期,60年的時間,先後有創立泰州學派的王艮、湛若水、耿天台等人。泰州學派的代表人物何心隱,是張居正執政期間最為著名的學者。對於張居正的改革措施,何心隱大加反對,聲言要入都“持正義,逐江陵去位,一新時局”。張、何的衝突因此達到白熱化。萬曆七年即1579年,何心隱六十二歲,他在祁門學生胡時和家中被逮捕,解到武昌,終被杖斃獄中。在何被捕期間,泰州學派許多重要人物都奔波營救:有的為他辯冤,有的變賣家產以求赦,有的願捨身替死。何心隱“瘐死”獄中之後,有人指斥張居正為避免學術上的歧異而施用政治上的迫害。在張居正死後,這種聲音愈加強烈。但李贄卻力為辯護,認為何心隱之死與張居正無關。他在《答鄧明府》一文中寫道:

  何公死,不關江陵事。江陵為司業時,何公只與朋輩同往一會言耳。言雖不中,而殺之之心無有也。及何公出而獨向朋輩道“此人有欲飛不得”之雲,蓋直不滿之耳。何公聞之,遂有“此人必當國,當國必殺我”等語。則以何公平生自許太過,不意精神反為江陵所攝,於是憮然便有懼色。蓋皆英雄莫肯相下之實,所謂兩雄不併立於世者,此等心腸是也。自後江陵亦記不得何公,而何公終日有江陵在唸。

  偶攻江陵者,首吉安人。江陵遂怨吉安,日與吉安縉紳為仇。然亦未嘗仇何公者,以何公不足仇也,特何公自為仇耳。何也,以何公“必為首相,必殺我”之語,已傳播於吉安及四方久矣。至是欲承奉江陵者,憾無有緣,聞是,誰不甘心何公者乎?殺一布衣,本無難事,而可以取快江陵之胸腹,則又何憚而不敢為也?故巡撫緝訪之於前,而繼者踵其步。方其緝解至湖廣也,湖廣密進揭帖於江陵。江陵曰:“此事何須來問,輕則決罰,重則發遣已矣。”及差人出閣門,應城李義河遂授以意曰:“此江陵本意也,特不欲自發之耳。”吁吁!江陵何人也,膽如天大,而肯姑息此哉!應城之情狀可知矣。應城於何公,素有論學之忤,其殺之之心自有。又其時勢焰薰灼,人之事應城者如事江陵,則何公雖欲不死,又安可得耶!

  江陵此事甚錯,其原起於憾吉安人,而必欲殺吉安人為尤錯。今日俱為談往事矣!然何公佈衣之傑也,故有殺身之禍,江陵宰相之傑也,故有身後之辱。不論其敗而論其成,不追其跡而原其心,不責其過而賞其功,則二老者皆吾師也。非與世之局瑣取容,埋頭顧影,竊取聖人之名以自蓋其貪位固寵之私者比也。是以復並論之,以裁正於大方焉。所論甚見中蘊,可為何公出氣,恐猶未察江陵初心,故爾贅及。

  李贄作為當時思想界的領袖,對張居正的評價,給我們留下了非常重要的文件。張居正為何不能容忍何心隱?乃至要殺他?是不是地方官揣摩其心理投其所好弄死了何心隱?李贄認為後者的可能性極大。何心隱以陸王心學傳人自居,當時整個湖廣地區私立書院很多,是傳統陸王心學的重要陣地。

  當其時也,官學的學生學習的是程朱理學,私立書院講授的是陸王心學。兩種思想互相激盪,甚至尖銳對立。張居正對程朱理學也有犀利的批判,同時也反對當時的士林中人一味地拾揀陸王牙慧,所以他不會完全站在官方立場反對何心隱。他覺得國家要儲備人才,但大而無當不著邊際的清談無補於蒼生。實際上他對王陽明“知行合一”思想是讚賞的。當心學演變為玄學,注重實學的張居正便有些擔憂,就像今天談到對青少年的教育,由於傳統文化遭到無情的解構,一些諸如理想、尊嚴、道德等固有的觀念為年輕人所不齒,而大肆崇尚西方文化,我們國家的文化安全遭到前所未有的威脅。張居正站在國家的立場上,對當時的講學之風也深為憂慮,他害怕所有的青少年變成崇尚空談的清流,因此斷然下令關閉全國眾多的私立書院。這樣做客觀上收到了鉗制思想的作用,但張居正的主觀動機是想正本清源,讓思想界能夠為他的萬曆新政服務。基於以上考慮,我覺得我們不要以思想家的思維方式去理解政治家的作為。對這一點,作為思想家的李贄沒有對張居正的做法提出任何批評,反而說張居正與何心隱“二者皆吾師也”。可見李贄對張居正的政治功績是肯定的。

  第三個是于慎行。于慎行是張居正親自推薦給神宗當老師的。神宗也非常信任於慎行,張居正死後,還讓他入閣當了輔臣。宦官張誠與平反覆職的刑部右侍郎丘橓受神宗的派遣氣勢洶洶去江陵抄張居正的老家,于慎行寫信要丘橓別把事情做絕了。這封信的大意是:當張居正在權力頂峰的時候,滿朝沒一個人敢說他的壞話。現在他人亡政息了,卻沒有一個人敢說他的好話。這都是不對的。他認為要肯定張居正執政十年的成就,並希望停止對張居正的清算。這封信當時傳播極廣,許多正直的官員都佩服於慎行的勇氣。于慎行有君子之風,儘管張居正當權時賞識他,他也從不登門拜訪。他不登門,張居正也並沒有因此?壓他,可見他們之間的關係非常健康。雖然于慎行對張居正的改革措施與為人也不全贊同,但卻在張居正遭受迫害最厲害的時候仗義執言。神宗後來即時停止了對張居正的清算,這封信起到一定的作用。

  以上三個例子說明,研究歷史人物除了研究正史,還應該研究同時代人的著述。同代人對張居正的評價比《明史》更為可靠。我覺得張居正擔當“宰相之傑”的盛名是當之無愧的。中國對人的評價標準,歷來都是把道德評判放在第一位,這樣有失偏頗。我不是說為官可以不講道德、不講操守,但這不能作為惟一的條件。評價一個政治家,一定要把事功放在第一位。要看他執政期間的作為,是不是有功於社稷,有利於人民。“富國強兵,尊主庇民”八個字,構成張居正的思想體系。 這個思想是站得住的、經得起歷史檢驗的。

【特約撰稿人:黑鬱金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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