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胜执行难|马鞍山市中院执行法官全力以赴执结亿元大案

7月5日,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上亿元涉金融系列积案,恢复执行案件执行到位率从全省倒数第一提升到全省第八名,执行质效显著提高。

决胜执行难|马鞍山市中院执行法官全力以赴执结亿元大案

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与被执行人马鞍山市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常州某大厦有限公司、堵某、刘某、马某等人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件,经过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调解结案,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借款约1.62亿元,因被执行人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某银行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经过“五查”后,除抵押房产外,被执行人均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且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也下落不明,对被执行人常州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常州市劳动西路1幢商业房地产(共八层)抵押物进行评估拍卖,经过三次拍卖后仍流拍,因流拍价超出申请执行人某银行可接受范围,故申请执行人暂缓接受以物抵债,此案一度陷入僵局。

2017年9月份,安徽某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并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本院经审查恢复执行后裁定变更申请执行人为安徽某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恢复执行过程中,安徽某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又将债权转让给常州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经审查后再次变更申请执行人为常州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过程中,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任春芳带队亲赴江苏省常州市,连续多次组织申请执行人常州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常州某大厦有限公司协商,向被执行人常州某大厦有限公司释明法院执行的合法性及配合法院执行的必要性,并到案涉抵押房产进行现场勘查了解现状。经过不懈努力,申请执行人常州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同意考虑与被执行人常州某大厦有限公司进一步协商,并向本院申请以物抵债,本院随后作出以物抵债执行裁定书并送达给当事人,申请执行人据此也顺利办理相关产权手续。至此,积压多年的五件系列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2018年第190期/总54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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