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解讀

哪些人可以參保?

年滿16週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範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如何辦理參保手續?

參保人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到所在村(居)委會,辦理參保手續,同時選擇繳費檔次。2018年起,全省最低繳費檔次統一提高至200元。參保人每人每年繳費標準設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2個檔次,具體繳費檔次由參保人自選。若以後更改繳費檔次,需要在當年度繳納保費之前攜帶身份證到鄉鎮社保所申請變更繳費檔次,未變更檔次的按上年度繳費檔次繳費。

參保人什麼條件可以領取養老金?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 週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現基礎養老金為92元/月)。 城鄉居民距規定待遇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參保人多繳費是否划算?

當然划算。參保人多繳費,不但財政補貼多,而且利息按銀行同期利息計算,利息也多,相對應個人賬戶資金就多,到時領取的養老金也多,而且參保人活的時間越久,賺取的養老金也越多。

參保人死亡之後有何待遇?

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資金全部餘額(包括政府補貼)可以依法繼承,並一次性支付中央撥付的基礎養老金8個月的喪葬補助金。

諮詢電話:4888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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