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連環殺人案」兇手高承勇獲死刑:曾經「不殺人就難受」

今日上午10時許,“白銀連環殺人案”的兇手高承勇數罪併罰,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法庭宣判後,高承勇面無表情當庭表示不上訴。

搶劫、故意殺人、強姦、侮辱屍體,很難想象這些罪惡竟然出自外表看似老實的高承勇之手。14年內高承勇致11名女性被害人死亡,而且作案手段十分殘忍,不僅強姦、殺害女性,還用刀切割女性生殖器官、人體組織等,受害人中年齡最小的僅8歲。

白銀中院認為:被告人高承勇犯罪動機極其卑劣、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犯罪性質極其惡劣,犯罪情節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人身危險性極強,應予嚴懲。

“白銀連環殺人案”兇手高承勇獲死刑:曾經“不殺人就難受”

律師眼中的高承勇

據高承勇的辯護律師朱愛軍介紹,他曾問高承勇怕死不,高承勇的回答是“早有心理準備了”。在與朱愛軍的交談中,高承勇十分冷靜和淡漠,他知道自己肯定會被判死刑,在談及案情時,高承勇沒有任何情緒波瀾“就好像在講別人的故事”。

據朱愛民介紹:高承勇對於“專挑紅衣服、長頭髮女子下手”的說法嗤之以鼻,他選取的目標就是他覺得年輕的、漂亮的。

朱愛民覺得高承勇的心理素質超級強,記憶力也超於常人,這麼多年過去了,當年作案時間、地點等細節,高承勇都記得一清二楚,甚至能詳細到受害人住址的門牌號碼。

警察眼中的高承勇

1988年,高承勇第一次殺人,如果說當時他還會害怕、緊張,那麼之後的10起案件中,高承勇完全是一種“殺人取樂”的心理,殺人在他眼裡已經成為了一種“機械性動作”。

1994年,他第二次作案。警察問他,為啥中間6年停手了?他支支吾吾,說不清。但從他的供述中可以確定的是,因為第一起案子,他嚐到了“殺人的甜頭”。

到了1998年,高承勇已經心理扭曲,他告訴警察,“到那兩天,我就急得不成,就覺得心裡慌,就要殺個人,還要割器官,晚上會越想越興奮。”對高承勇來說,割取人體器官,很多時候是因為對方反抗所產生的報復心理。第一次割取死者的器官,他覺得這給了他興奮感,此後高承勇便一發不可收拾。

“白銀連環殺人案”兇手高承勇獲死刑:曾經“不殺人就難受”

正義會遲到,但是永遠不會缺席,今天高承勇被判處死刑,也可告慰那些死去的無辜亡魂和生活在陰影之中的破碎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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