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安廳召開廳黨委擴大會議

海南省公安廳召開廳黨委擴大會議

7月12日上午,海南省公安廳召開廳黨委擴大會議,傳達學習七屆省政府第二次全體(擴大)會議精神,以及宣佈海南省委、省政府對省公安廳領導幹部的任免決定。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範華平出席會議並講話。範華平強調,本次對海南省公安廳領導幹部的任免決定是省委、省政府從工作實際出發,加強省公安廳領導班子,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對海南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視。全省各級公安機關要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堅強領導下,對照沈曉明省長提出的海南政府執行力不強的“十個主要表現”和“四個原因”,把單位、個人擺進去,結合實際開展理論中心組學習,著力提高執行力,回應人民群眾關切,勇當先鋒、做好表率,為海南自貿區(港)建設保駕護航。

海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董長青、商萬森、陳華、盛小衛、劉海志、江偉參加會議。

會上,商萬森全文傳達了沈曉明省長在七屆省政府第二次全體(擴大)會議上的講話,江偉宣讀了省委省政府對董長青、陳華、劉海志、洪峰等同志職務任免決定,以及省公安廳黨委對廳領導班子成員的工作分工。

海南省公安廳召開廳黨委擴大會議

範華平對相關同志的任職表示衷心祝賀,他指出,本次領導幹部的任職與組織培養、個人努力,特別是廣大黨員幹部的支持擁護是分不開的。範華平就公安領導幹部如何做好當前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做表率。在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上、學習法律、公安業務知識上做學習表率,在團結協作上做表率,在細微之處嚴以律己上做表率;二是敢擔當。公安工作就是要敢於擔當,要充分發揮公安機關的職責作用,對工作認真負責;三是抓落實。要端正態度,掌握方式方式,善於學習研究,面對困難有韌勁、有鍥而不捨的精神,才是公安民警黨性、職業操守的體現;四是乾淨做人做事。全省公安機關廣大黨員幹部要做到“講黨性要對得起組織,講良心要對得起百姓”。

海南省公安廳召開廳黨委擴大會議

海南省公安廳召開廳黨委擴大會議

廳副巡視員、廳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列席會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