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专项整治」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篇

警示!!!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

驾驶摩托车未按信号灯指示通行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摩托车专项整治」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篇

「摩托车专项整治」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篇

「摩托车专项整治」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篇

图中的场景,看着都令人毛骨悚然!驾驶摩托车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仅危及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危及了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驾驶摩托车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十分危险!!!

「摩托车专项整治」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篇

尽管当前交警蜀黍们正在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和“我不闯红灯”主题宣传教育整治行动,也查处到了一批又一批涉及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但是,据小编了解,摩托车驾驶员朋友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仍需进一步提升。大部分摩托车驾驶员朋友可能会规规矩矩地行驶,但不排除有些摩托车驾驶员不守规矩。就比如说驾驶摩托车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吧!各位摩托车驾驶员朋友,你们自己说说看,有多少人曾经有过这样的行为呢?是不是你们当时存在以下侥幸心理呢?

侥幸心理1:我前后左右都仔细看过了,反正没车也没人,加速通过应该没事吧!

侥幸心理2:反正我骑的是摩托车,电子警察也抓拍不到,闯过去应该没事的!

侥幸心理3:前面那个人骑着摩托车刚通过都没事,我也跟着闯过去吧,懒得等哦!

侥幸心理4:我驾驶摩托车的技术杠杠滴,有车没车我都照样闯过去,怕什么!

「摩托车专项整治」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篇

因此,驾驶摩托车出行,记得将以下五个“千万”牢记于心。

千万别侥幸!针对驾驶摩托车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蜀黍定当严格依法查处,坚决不手软!所以,各位摩托车驾驶员朋友,悠着点哦!

千万别自负!驾驶技术再好,也难免有“失手”的时候。驾车出行,谨记遵规守法、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别显摆哦!

千万别从众!小心使得万年船。命运靠自己掌握,多等一秒钟,等待的却是一生平安,你懂得!

千万要记住!摩托车也是机动车。驾驶摩托车出行一定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既莫抢,也勿闯,安全文明通过。

千万要小心!现在车子越来越多,驾驶摩托车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轻则人车俱损,重则车毁人亡。珍爱生命,安全驾驶!

今天,小编就跟大伙儿谈谈驾驶摩托车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有多危险,以此给各位摩托车驾驶员朋友提个醒儿、敲敲警钟。同样的,小编还是通过列举两个案例来跟大家聊聊,会比较通俗易懂些。

案例1:2017年3月6日8时45分,徐某驾驶20路公交车沿南湖大路由西向东行驶,刘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南湖新村中街由南向北行驶。两车行驶至南湖大路与南湖新村中街交会处时,均未按信号灯指示通行,20路公交车与电动自行车侧面相撞,致电动车驾驶员刘某某受伤。因刘某某在事故中致颅脑损伤,后经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抢救无效,于3月8日10时死亡。由于徐某、刘某某行经信号灯路口未按信号指示通行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徐某、刘某某过错相当,负事故同等责任

案例2:2014年7月24日,房县一男子

骑摩托车闯红灯被撞飞,所幸只受了轻微伤。据了解,当日,房县一男子驾驶摩托车在县城建设路口至丁字街十字路口处,与一辆白色越野车相撞,民警通过交通监控视频发现这起事故与闯红灯有关

视频监控显示,当日下午1点多钟,一名男子驾驶摩托车通过建设路口时,白色越野车正由北向南正常行驶。男子驾驶摩托车闯过红灯由东至西行驶,而在摩托车与白色越野车中间正巧有一辆的士挡住了视线,越野车驾驶员没有看到快速驶来的摩托,而驾驶摩托男子也没发现即将露头的越野车,结果摩托车正好撞到越野车侧面,骑车男子当场飞了出去,重重摔倒在地。

据处理此次事故的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介绍,由于摩托车驾驶员闯红灯通行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对于辖区交通违法者来说,“电子警察”无疑是最具威慑力的。不过,当前,受技术等因素的限制, “电子警察”对摩托车闯红灯、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抓拍显得“无力”。也正是因为此,给一些摩托车驾驶员留下了“钻空子”的余地,他们才会大胆包天、肆无忌惮地实施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有的甚至屡教不改。其中有的侥幸逃过厄运,有的因此酿成了悲剧则悔不当初,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通过以上两个案例,希望能够帮助各位摩托车驾驶员朋友进一步认识到驾驶摩托车不按信号灯指示的危害性、危险性以及所需付出的沉重代价,也希望大家能够从中汲取教训,进行深刻反思,驾驶摩托车出行,时刻将“安全第一”牢记在心。

想想自己的青春年华,想想自己的幸福家庭,想想自己宝贵的生命,想想自己还有那么多的梦想等着你去实现,再想想那些无辜的路人甲乙丙丁,果断抛弃你的那点儿侥幸心理、自负心理、从众心理,自觉摒弃不安全、不文明的驾驶陋习,努力做一个有责任心的、文明的驾驶员,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对家人负责、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严格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

「摩托车专项整治」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篇

各位摩托车驾驶员朋友,别忘了,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可敬、可爱的交警蜀黍们可是一刻都没有闲着,他们时时刻刻都会出现在路面上,大力查处摩托车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劝导各位自觉尊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

驾驶摩托车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属于交通违法行为,这是有法可依的:

1.法律依据:驾驶摩托车不按信号指示通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40条、41、42、43条之规定。

那么,如果您驾驶摩托车未按信号指示通行,一旦被交警蜀黍查处到了,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2.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江西省实施办法》第85条第2项之规定,扣6分,罚款100元。

「摩托车专项整治」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