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行爲可能讓你做不了公務員

誠信,作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裡對於個人品格的要求,也一直是中華民族五千年曆史沉澱下來的優良傳統美德。 “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國無信不強。”自古以來,誠信都被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特別是在當今的法治時代,誠信的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一個人一旦失去信用,將舉步維艱。近幾年,我國對於個人信用也是越來越看重,早在去年,就提出了“逐步在所有行業、領域實施實名登記制,爭取到2020年底,實現公民社會信用統一代碼制度、實名登記全領域覆蓋的目標”的要求。

這些行為可能讓你做不了公務員

個人信用機制的制定,對於民眾的信用指數也提出了明確的要求。一旦產生“失信”行為,不僅影響到個人的衣食住行,更可能會影響到一個人的職業生涯。政府機關首先就將“失信”人員拒之門外。

我們都知道,考生在報考公務員考試的時候就會進行第一輪資格審查,進入筆試環節還會有第二輪審查,進入到面試環節還會有現場的資格審查。而這些審查的第一位就是看重考生有沒有過“失信”行為。

“失信”行為具體包括哪幾個方面,小編在這裡為大家略略地解讀一下。

第一,先說一下嚴重的失信行為,嚴重的失信行為是指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為,包括食品藥品、生態環境、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等。這一類的行為由於情節往往會比較嚴重,甚至會到違法犯罪的地步,即使和信用不掛鉤,也是不會提倡考生去實施的,這裡就不多贅述。

第二,接下來羅列一些日常生活比較常見的,會被記入資質審查的失信行為。

首先我們生活中經常會聽到的“老賴”行為,通俗點說就是借錢不還。前不久,一位河南的“老賴”擔心自己欠款未還的失信行為會影響到兒子的公務員考試,就主動地將欠款全部還清。這位父親還算有點責任感,但就算不是因為自己兒子要考公務員,這種會記錄在案的失信行為也不值得提倡。

然後是虛假結婚信息登記。這一條主要包括,不得偽造變造或者冒用他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無配偶證明等證件和材料;不得作無配偶、無直系親屬關係、無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等虛假聲明;不得隱瞞對方無民事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狀況等等,依據的法律條款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

這裡順便提一下,對於“未婚先孕”的行為,在某些地方的資格審查中也是有所考究的,雖然這是個人問題,但是對於公務員考試素來嚴格的資格審查,還是慎重一些為好。

第三是針對造假和虛報個人信息的行為。

學歷造假、實習期間蓋假章、填報虛假個人信息以及冒用他人學籍等情況。這些行為在資格審查時一旦發現,都是一律不允許通過的。

這些行為可能讓你做不了公務員

這裡雖然是針對公務員考試羅列了一些失信行為,但是其實在我們生活中,即使不考公務員,上述這些和還未羅列的一些失信行為都是不值得提倡也奉勸大家不要做的。

國家公務員作為國家行政人員,資格審查嚴格是可以理解的,畢竟進入國家機關後就是人民的公僕,本身的素質德行方面肯定是要過關的。但是作為普通人,我們也要嚴於律己,失信行為實行後對於我們普通人影響也很重大。於公於私都不能以身涉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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