膽肥!二次酒駕被扣證 56歲男子隔天又「再犯」

半島全媒體記者 劉玉凡 通訊員 劉維印 胡永緒 報道

半島都市報7月12日訊 城陽56歲男子於某頭天晚上飲酒後駕駛小貨車被青島交警支隊李滄大隊查獲,經查為二次酒駕。第二天中午於某再次飲酒後駕駛小貨車造成刮擦事故,被城陽交警大隊查獲。7月11日,記者從城陽交警大隊獲悉,近日,於某被城陽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據瞭解,2016年7月26日下午2時20分,在城陽區夏塔路,於某飲酒後駕駛小貨車被城陽交警大隊查獲,被處罰款1000元,暫扣駕照6個月,記滿12分的處罰。半年後,經7天的“回爐”學習及考試於某拿回了駕駛證。2018年6月22日晚9時17分,在李滄區湘潭路,於某飲酒後駕駛小貨車再次被青島交警支隊李滄大隊查獲,經查為二次酒駕,駕照再次被暫扣。李滄大隊要求於某第二天到中隊接受處理,而於某沒有到案接受處理。6月23日下午5時20分,在城陽區夏塔路與黑龍江中路路口處,於某駕照被暫扣期間,再次飲酒後駕駛小貨車與小轎車刮擦,被城陽交警大隊流亭中隊執勤交警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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