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水重波1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一列明确表示: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即可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在已经工作11年的情形下,已经视为与单位签订合同了,即使没有书面的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依然有效。
在劳动者没有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等的前提下,公司是没有权利直接辞退员工的,如果强制性辞退,一定要给出一定的经济补偿。
并且,在公司工作11年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也是公司明显存在的犯法行为,员工有权利要求公司补交社会保险。所以,依据现实情况,收集自己的工作证据和公司未缴纳保险的相关证据,先与公司协商获得赔偿,如果公司拒不支付,可依法递交材料,去劳动监察大会投诉,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淑淑若影
工作11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同时以这个理由辞职,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步骤:1、找单位协商;2、协商不成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3、仲裁结果不满,可向人民法院诉讼。
这些所有的大前提是你必须得证明你在那里工作了,例如:两个以上的工友证明;工资条;工作证等。
独角兽看法
你的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工作11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同时以这个理由辞职,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讲习所
那么长时间不签合同,你也没意见。很需要找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了解一下怎么处理。所有的情况先回忆一下,有什么能证明干了十年了的材料尽量多准备些,如考勤记录,工资单,工作证,点点滴滴证明与公司的关系,先咨询一下。肯定能赔偿点。赔多少视你们的情况和当地的执法操作情况。但不签合同是违反劳动法和社保法的,就凭这点就不可能净身出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