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陽法院:多年信訪無果 法院一朝調解

近日,曲陽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

原告河北省曲陽縣石材建材廠為被告河北省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供應長石原材料。經結算,截止2002年底被告已拖欠原告高達15萬元的錢款。由於經營原因,被告控股股東新加坡某公司與被告簽訂了《股份轉讓協議》,約定其債權和債務全部轉讓給被告。自2002年債權形成之日,原告經常向被告催要貨款,但被告以無錢為由拒絕支付。原告多年信訪無果,無奈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原告河北省曲陽縣某石材建材廠營業執照已經註銷並更改名稱,被告拒不認可債務。

曲陽法院張麗副院長親自參與此案調解工作,多次與被告進行溝通,經過4個多月的不懈努力,雙方終於達成調解協議,且被告當庭支付原告12萬元的貨款。催要了近20年的貨款杳無音訊,在張院長的努力調解之下,要回了大部分的貨款,原告萬分感激。此案成功調解,解決了一起常年信訪案件,維護了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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