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現高空墜物!飛鏢「襲擊」陽光房

青海新聞網訊 “從高層飛落的飛鏢扎到樓下的人可怎麼辦?”7月13日,西寧市綠地公館小區,家住六樓的居民發現自家陽光房房頂掉落一支飛鏢,所幸玻璃無損傷,沒有人員受傷。

這位住戶的陽光房頂部,醒目的飛鏢還“躺”在玻璃上,綠色的尾部非常顯眼。這支來襲的金屬飛鏢長約4釐米,頂端是尖銳的金屬頭,尾部裝有平衡用的尾翼,分量不輕。由於自家住在六樓,住戶猜測,襲擊者發射飛鏢的位置應該在後方的高層建築物上。“高空墜落一個雞蛋都會造成很大的傷害,更何況這是一支飛鏢!一旦直接打中人的頭部,後果不堪設想。”住戶說。

王延輝認為,應加強社會管理和法律宣傳,讓高樓住戶認識到,高空墜物不僅僅是道德問題,還可能是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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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外針對高空拋物的做法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本報記者梳理了國內外一些城市針對高空拋物好的做法,以供參考和借鑑。

國內做法

武漢:舉報高空拋物獎勵百元

武漢市文明辦、武漢市公安局、武漢市房管局聯合武漢市城管委,出臺《關於對高空拋物不文明行為舉報獎勵的實施細則》,從2015年5月1日起,開展對高空拋物不文明行為的舉報獎勵活動。凡是市民舉報高空拋物行為並提供有效證據,經查證屬實,並能夠鎖定當事人的,每一例獎勵人民幣100元,對當事人處罰50元。

上海:向“拋客”全面宣戰

上海市文明辦、上海市建設交通工作黨委、上海市房產局聯手啟動“高空不拋物、鄰里共和睦”行動,建立了一套高空拋物不文明行為的發現、報告和處置機制,要求運用技術手段,記錄不文明行為,並在媒體上曝光,對有不文明行為的人形成威懾。

香港:成立偵查高空擲物特別任務隊

香港實行“公屋扣分制”,凡公屋居民違反公屋租約條例,諸如高空擲物、亂拋垃圾等行為,除按法律規定實行定額罰款1500元外,還會依例扣分,兩年內扣分總額達到16分時,立即取消公屋租約。此外,根據香港法律,從樓宇高空擲物傷人的最高刑罰是罰款港幣1萬及監禁6個月。香港房屋署在各棟大樓的不同位置裝設俗稱“天眼”的高空擲物監察系統,併成立了“偵查高空擲物特別任務隊”,利用攝像機、望遠鏡及夜視望遠鏡,在空置單位內不分晝夜監視,蒐集證據。

國外做法

新加坡: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責令搬走

在新加坡居住,一些小區在業主入住時就要求必須簽字保證不做破壞環境的事,並遵守“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責令搬走”的規定,以此約束社區居民遵守文明公約,不要高空拋物。

美國:對高空拋物重罰超乎想象

在美國,高空拋物被視為危害公共安全,即使沒有造成人身危害,也被視為一種犯罪。在民事賠償時,法官對高空拋物的重罰重賠,遠超公眾想象。美國法官有一個共識:如果不對高空拋物施加重罰,就不足以阻礙那些隨意高空拋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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