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讓每一起案件經得起檢驗——透視山西審查調查「四會」模式

民主集中制是黨的根本組織原則和領導制度。紀委監委合署辦公,如何在審查調查工作中落實民主集中制和集體領導制度,實現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山西省紀委監委推行“四會”模式,對線索處置、初步核實、審查調查、案件審理等重要環節,實行集體決策、民主決策。

初步核實方案和核查組組長的產生,必須經初步核實專題會議確定今年5月11日上午,分管審查調查工作的山西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委副主任召集分管常委、委員和第一審查調查室有關負責同志召開初步核實專題會,就某省管幹部涉嫌違紀問題線索的初核情況進行專題分析研究。根據這次會議研究提出的建議形成請示件,按規定程序報省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和省委批准後對該省管幹部進行立案審查。 “初步核實專題會是在監督檢查專題會、審查調查專題會、案件審理協調會的基礎上增設的。確定初步核實方案、採取核查措施、確定核查組組長人選,必須經初步核實專題會議研究。”山西省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如是介紹。初步核實專題會就是該省深化監察體制改革實踐的又一次制度創新,是對改革試點前期“三會”集體決策模式的補充完善,決策機制更加科學、更加嚴密、更加有效。 新修訂的《山西省紀委監委執紀監督監察工作試行辦法》明確規定,初步核實專題會議可以隨時召開,由省紀委監委分管副書記(副主任)或者受其委託的省紀委常委(省監委委員)召集,分管委領導、承辦室主要負責人、承辦室相關人員參加。 “一般來講,一個案件審查調查初核階段至少要召開兩次初步核實專題會,一次是開始初核前研究初核方向、範圍、時限,以及主要的措施、方法、步驟和初核組組長人選、初核組組成人員等;一次是初核結束後研究提出下一步的處置建議等。在初核過程中,初核專題會遇有重大或複雜問題可以隨時召開。”一位審查調查室負責同志介紹。
確定審查調查方案、決定採取審查調查措施,必須經審查調查專題會議研究“審查調查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經過多個環節,採取多種審查調查措施,應當統籌安排、周密謀劃,通過審查調查專題會議研究制定審查調查方案,確定主要內容和調查方向。”山西省紀委常務副書記、監委副主任陳學東介紹。 2017年3月20日,經山西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山煤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郭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並於3月21日對其採取留置措施。6月9日,經山西省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經山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郭海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6 月22 日,山西省長治市人民檢察院以郭海涉嫌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向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7 月15 日,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一審判處郭海有期徒刑13年。判決後,郭海未提出上訴,7月26日判決生效。 調查組成員介紹說:“郭海案件是山西省監察委員會立案審查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的第一案,也是第一次召開審查調查專題會議研究確定審查調查方案、採取留置措施。審查調查工作結束後,大家一致認為,沒有審查調查專題會議這一有效決策形式,查辦這個案件的節奏不會這麼快、時間不會這麼短、效果不會這麼好。” 審查調查實行一案一指定、一案一授權,審查調查專題會議根據需要隨時召開,由山西省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或者其委託的委領導主持,召集指定負責案件的委領導、審查調查組組長等相關人員參加,主要研究確定審查調查方案,決定需要採取的審查調查措施。審查調查方案一經確定,審查調查組應當嚴格執行,遇有重大突發情況需要更改審查調查方案的,還應當再次提交審查調查專題會議研究批准,確保重大問題都要經過集體研究、民主決策。
審理意見與審查調查意見不一致時,必須經案件審理協調會議審定案件審理協調會議是山西省紀委監委強化內控機制建設、實現權力有效制約的制度創新,是對權力運行內在規律的遵循。當審理意見與案件承辦室或者審查調查組意見不一致時,案件審理協調會議應事應時召開。 案件審理協調會由省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或受其委託的委領導,召集分管案件審理室的領導、案件審理室主要負責人和審理組成員,分管該案審查調查工作的委領導、案件承辦室主要負責人和審查組主要成員參加,主要討論違紀違法事實是否清楚、有關證據是否充分、定性是否準確。處分的種類與輕重不在案件審理協調會議討論範圍之內。既保證把查辦案件辦成“鐵案”,又有效避免權力過分集中。 2017年在審理一宗嚴重違紀案時,審查調查部門與審理部門就違紀人員王某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的事實、證據和定性產生分歧。審理部門認為,王某交代的收受禮金數額中,黨的十八大之後收受禮金8.5萬元有證據支持,應當按照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認定,其餘無相關證據支持、應按主動登記上交處理。經過案件審理協調會議研究討論,審查調查部門與審理部門取得了對相關事項的一致認定意見。 山西省監委成立以來至今年5月底,共召開監督檢查專題會54次、初步核實專題會議21次、審查調查專題會129次、案件審理協調會2次,既執行了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原則,又保證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工作效率,還通過嚴格控制參會人員及知情範圍,落實了案件工作保密要求。(山西省紀委監委 || 責任編輯 代江兵 製圖 李芸) 以上為廉廉看網絡廉政文摘閱讀所推薦內容,本文內容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廉廉看頭條號的觀點。如有意見建議,請私信留言,我們會及時處理。歡迎關注,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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