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見!這起案件的判決書在報紙整版刊登!到底爲啥?

少见!这起案件的判决书在报纸整版刊登!到底为啥?

東莞時間網訊市第一人民法院於2016年審結了一宗東莞市天勤儀器有限公司(下簡稱東莞天勤公司)訴廣東天行公司測量技術有限公司(下簡稱廣東天行公司)、廣東天勤公司測量技術有限公司(下簡稱廣東天勤公司)的不正當競業糾紛案。但今年7月7日,該案件判決書在東莞日報A06版整版刊登。許多讀者對此直呼“真是少見”,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記者聯繫第一法院瞭解到,原來是該案在執行過程中出現僵局,最終經法院調解,雙方同意以被執行人付費刊登判決書全文的形式履行,以求案結事了。

東莞天勤公司訴廣東天行公司、廣東天勤公司損害商業信譽

法院:經申請執行人申請刊登判決書全文

2018年4月23日,東莞天勤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負責該案的執行員多次組織雙方協商,但兩被執行人廣東天勤公司、廣東天行公司所提交的道歉申請書一直未能得到東莞天勤公司的認可。後經申請執行人要求,在被執行人同意的情況下,由兩被執行人在《東莞日報》上刊登該案一審判決書全文,費用由兩被執行人承擔。

“此次刊登的內容,雙方當事人都是清楚的,考慮到為儘快幫助申請執行人消除不良影響,求得商業信譽的挽回,經雙方協商,最終由被執行人將判決書的內容在本地媒體上進行刊登,讓公眾能夠更直觀地、客觀地瞭解到事實本身。”承辦該案的第一法院執行員說道。

執行員表示,此次刊登的內容,是由被執行人自費刊登,雙方對該處理結果也表示滿意,不存在負面牴觸情緒。

“這件事已經困擾我們很久,對我們的商業信譽造成了很大的影響。如今判決書的全文能刊登在本土媒體上,對我們來說是一種很好地挽回我們商業信譽的做法,也是我們所要求的做法。”申請執行人東莞天勤公司的相關負責人說道。

而廣東天勤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不另行接受採訪,以法院的說法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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