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省市監獄巡迴檢察試點工作方案出台

八省市監獄巡迴檢察試點工作方案出臺

記者7月9日從最高檢刑事執行檢察廳採訪獲悉,被最高檢確定為監獄巡迴檢察試點工作的8個省(區、市)檢察機關日前分別出臺實施方案,對試點時間和地區、巡迴檢察內容和重點、巡迴檢察方式和要求、巡迴檢察具體方法措施、巡迴檢察發現問題的處理等內容予以細化明確,有力助推該項試點工作順利實施。

八省市監獄巡迴檢察試點工作方案出臺

5月31日,最高檢召開主題為“開展監獄巡迴檢察試點 增強監督針對性實效性”的新聞發佈會。

最高檢日前決定,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在山西、遼寧、上海、山東、湖北、海南、四川、寧夏等8個省(區、市)檢察機關對監獄實行巡迴檢察試點工作。

記者注意到,在8個省(區、市)檢察機關各自出臺的巡迴檢察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中,除海南省檢察機關要求該省全面實行巡迴檢察試點工作外,其餘7個省(區、市)檢察機關均確定了在部分檢察院開展巡迴檢察試點工作。其中,

· 山西省檢察機關確定由晉中市檢察院、臨汾市檢察院、蔭營派出院和晉普山派出院先行試點;

· 遼寧省檢察機關確定在大連市檢察院、鞍山市檢察院和瀋陽市城郊地區檢察院開展試點工作;

· 上海檢察機關確定由軍天湖、四岔河兩家派出院承擔試點任務;

· 山東省檢察機關決定在青島、棗莊、日照、德州、菏澤市檢察院和濟南、濟寧城郊檢察院開展試點;

· 湖北省檢察機關確定在黃石市、黃岡市、孝感市、咸寧市、恩施州等10個檢察院開展試點工作;

· 四川省檢察機關決定在成都、綿陽、南充、雅安四個市級檢察院開展試點;

· 寧夏檢察機關確定在銀川市上前城地區檢察院、石嘴山市紅果子地區檢察院、吳忠市檢察院開展試點工作。

8個省(區、市)檢察機關巡迴檢察方式不盡相同,手段多樣。如,湖北省檢察機關明確巡迴檢察分為日常巡迴檢察、交叉巡迴檢察以及專項巡迴檢察三種方式。海南省檢察機關要求巡迴檢察採取不定期、不固定巡迴檢察組、不固定監獄等隨機抽查、突擊檢察和交叉檢察等方式進行。山東省檢察機關要求探索建立“巡迴檢察+日常檢察”工作新模式,適時開展專項檢察、省院巡迴檢察、跨域檢察工作。

在實施方案中,8個省(區、市)檢察機關一致要求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和督導檢查,依法及時妥善處理巡迴檢察發現的問題,建立與刑罰執行機關協調配合機制,保障巡迴檢察順利進行,保證試點工作穩步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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