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了,加班工資卻沒有發,自己又沒有考勤記錄表怎麼辦

離職了,加班工資卻沒有發,自己又沒有考勤記錄表怎麼辦

很多人認為自己沒有考勤表,離職後沒辦法找到證據證明加班,只能自己認栽。然而實際情況是怎樣的呢?

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中,勞動者往往在證據取得方面(例如考情記錄、工資發放記錄、獎懲決定等)處於劣勢,因此法律規定,在勞動爭議案件中,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同時明確規定,勞動者的考勤記錄、工資表由用人單位負責提供。

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法還特別強調,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所作出的除名、辭退、解除勞動關係、計算勞動者工齡等,負完全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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