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新能源車險呼之欲出,保險新藍海要來了!

要聞:新能源車險呼之欲出,保險新藍海要來了!

要聞:新能源車險呼之欲出,保險新藍海要來了!

哲系三問

大 腦 自 動

思 考 中 ing.....

【1】新能源汽車是什麼?

【2】新能源車險有什麼不同?

【3】為什麼說新能源汽車將成為保險新藍海呢?

1.什麼是新能源汽車?

名詞解釋:新能源汽車是指採用非常規的車用燃料作為動力來源(或使用常規的車用燃料、採用新型車載動力裝置),綜合車輛的動力控制和驅動方面的先進技術,形成的技術原理先進、具有新技術、新結構的汽車。

簡單來說就是使用新能源作為動力的車,比如我們常見的純電動汽車、增程式電動汽車、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電動汽車、氫發動機汽車等都屬於新能源汽車。

要聞:新能源車險呼之欲出,保險新藍海要來了!

2.新能源汽車市場如何呢?

目前,我國已成為世界上最大的新能源汽車生產和銷售市場。據公安部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底,全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153萬輛,佔汽車總量的0.7%。據統計今年1-4月,新能源汽車產銷分別完成23.2萬

輛和22.5萬輛,比上年同期分別增長142.4%149.2%。其中純電動汽車產銷分別完成17.2萬輛和16.8萬輛,比上年同期分別增長120.6%130.5%。 在新能源汽車日益普及的同時,新能源汽車的安全性也受到更多關注。

3.新能源車險有什麼不同?

新能源汽車與非新能源汽車在承保風險點上存在著較大差異,主要表現為以下五個方面。

第一,新能源車險受國家補貼政策的影響,按照補貼前和補貼後投保車損險的價格略有差異。且車輛出現全損時,賠付標準不統一。

第二,新能源車險損失程度和事故大小相關性存在差異。小事故也可能造成重大賠付。

第三,新能源車險保有量基數仍然較小,相比非新能源汽車保險定價難度大。

第四,新能源汽車核心配件價格沒有行業統一標準,價格由生產廠商單方壟斷,配件替代性相比非新能源汽車差。

第五,新能源車在網約車、分時租賃、以租代購等行業使用率高,實際風險狀況與私家車保險費率存在倒掛問題。

4. 新能源車險將成保險新藍海

隨著各地機動車限行政策陸續出臺,以及新能源汽車生產與銷售方面的優惠鼓勵措施,新能源汽車的銷量將出現“井噴”,相應的保險需求也正在快速增長。近日,中國保險信息技術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國保信)發佈新能源汽車保險市場分析報告。報告顯示,新能源車近五年年均保費增速達72%,由於車輛價格相對高於非新能源車,單均保費比非新能源車高21%,而單均賠款和賠付率則差別不大,即將成為車險市場的“新藍海”。

01

新能源車年均保費增速72.0%

2013至2017年的年,新能源均承保車輛增速達

78.6%年均保費增速為72.0%。2017年新能源汽車承保車輛數達171.7萬,同比增速為47.0%,保費規模為101.6億元,同比增速為50.4%

02

單均保費比非新能源車高21%

從整體來看,新能源汽車的出險頻率比非新能源汽車高,且不同的車輛種類差異很大。家用車中新能源汽車出險率遠高於非新能源汽車,高出11.7個百分點;公務用車和公路客運汽車中新能源汽車出險率明顯低於非新能源汽車,分別低8.0個百分點、7.1個百分點,其他車輛種類出險率差異較小。

報告分析,家用車中新能源汽車出險頻率較高或許與近幾年網約車的快速發展有關,開展網約車業務的新能源汽車多以家用車的車輛種類進行承保,行駛時長的大幅增長會直接導致其出險頻率顯著提高。

從案均賠款來看,新能源汽車略高於非新能源汽車,

差異約2.8%。從賠付率來看,新能源汽車高於非新能源汽車0.4個百分點。但是,新能源汽車的單均保費比非新能源汽車高21%。

03

新能源汽車專屬保險產品亟待出臺

目前保險市場上並未出現針對新能源汽車的產品,承保時仍在使用傳統汽車條款。但是新能源汽車單均保費卻高出非新能源汽車21%,套用非新能源汽車保險條款和費率已經很難客觀、合理管理新能源汽車的風險,因此新能源汽車保險市場急需出臺相關保險條款和費率方案。

日前,在中保協召開的商業車險示範條款研究工作組2018年度第一次例會,來自保險業16家財產保險公司的代表討論了2014版商業車險條款的修訂、汽車延保保險條款的制定以及新能源汽車保險的專屬條款。

據悉,此次新能源汽車專屬保險條款中保協也有一個初步的時間計劃:5月底開展新能源汽車

承保和理賠調研6月底至7月初形成條款初稿7月9日至7月13日召開專家意見修改條款,7月23日至7月27日將條款報送給銀保監會。7月底至8月初,新能源汽車專屬保險條款將對外徵求行業意見8月13日至8月17日根據行業意見修改條款,8月底新能源汽車條款定稿發文。

由此看來,再過些日子,新能源車險相關的方案和費率馬上就能出臺了!

5.關於新能源汽車保險的相關建議

關於新能源汽車保險,中國保信相關項目組專家從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方面給出了相關建議,內容如下。

建議示範條款在車損險保險責任中對電池的自燃、短路、碰撞損失等風險

及其賠償標準進行約定;在第三者責任險及車上人員責任險等險種中對由電池、電機、充電設備等特殊部件發生自燃、爆炸等事故造成的對第三者及車上人員傷害的損失賠償責任進行約定;增加純電動汽車充電裝置損失及第三者責任等附加險種。

同時,建議對有車價補貼時新能源汽車車損險的保額標準進行規範,並明確在不同損失程度下的損失賠償標準,保證消費者能夠得到合理的風險保障,避免給消費者提供套利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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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針對新能源汽車的動力系統即電池的保障,建議可根據電池使用年限設定不同檔次的費率,單獨設置電池損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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