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都縣人民檢察院開展首次聽庭活動

寧都縣人民檢察院開展首次聽庭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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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構建公平、高效、規範的檢察權運行機制,更好地保障檢察官辦案質量,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完善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關於完善檢察官權利清單的指導意見》以及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江西省檢察機關司法責任制改革方案(試行)》等相關規定,江西省人民檢察院2017年7月出臺了《江西省縣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權力清單》。

根據上述文件規定,寧都縣人民檢察院按照“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的要求,檢察官獨立辦案與加強內部監督相結合。一方面員額檢察官在自己的權力清單範圍內嚴格依法依規獨立行使權力;另一方面由檢察長(副檢察長)積極行使審核權,通過到法庭旁聽庭審的方式,加強對員額制檢察官庭審能力、水平、效果的實時考察,切實加強監督,保證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對公訴工作的領導。

2017年9月8日我院檢察長和其他檢委會委員旁聽了員額檢察官羅慧敏出庭支持公訴的被告人王某涉嫌假冒註冊商標案。

寧都縣人民檢察院開展首次聽庭活動

檢察長及其他檢委會委員等20餘人觀看庭審,在3個多小時的庭審過程中,旁聽人員全程認真聽庭,不時記錄公訴人庭審表現。

寧都縣人民檢察院開展首次聽庭活動

圖為對庭審情況進行評議

庭審當日下午,我院檢察委員會召開會議對本案公訴人庭審情況進行評議,對文書製作、出庭預案、庭審表現等各方面的優缺點進行了評議,對公訴人提出了加強知識儲備、提高庭審應變能力等諸方面的意見建議。

羅慧敏同志表示,通過這次聽庭活動,受益頗多,以後繼續努力成為優秀的公訴人。

最後,黨組書記、檢察長晏利民對本次聽庭活動進行了總結,並提出三點要求:

1、要充分認識到聽庭活動對公訴工作的重要意義,該項工作有利於加強內部監督,保證辦案質量,促進提升公訴工作水平;

2、加強制度建設,儘快出臺旁聽員額檢察官出庭公訴的相關工作規定,使該項工作常態化,每位刑事檢察部的員額檢察官每年至少開展一次聽庭活動;

3、入額院領導要帶頭落實高檢院、省院、市院有關文件會議精神,帶頭開展重大疑難複雜案件的聽庭活動。

文稿:彭雪寧

審核:高 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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