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快,养老面临严峻的考验。人们对于养老问题的重视万使得养老保险的被关注度越来越高。无论是在找工作,或是户口迁移时都需要做好养老保险的处理工作。
城乡居民应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到户籍地乡镇(街道)事务所或县级社保机构】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北京在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材料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由参保人员填写,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居)委会经办人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2)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国家规定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填写此表时,选择“个人不缴费”;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三份,参保人员、乡镇(街道)事务所和县级社保机构各留存一份。
(4)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北京在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办理流程
第一,办理北京银行的存折
凡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北京银行开具交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用存折,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并存钱(缴费上、下限额参考当年缴费标准)。
第二,到社区做登记
每月1-10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专用存折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到户籍地社区办理参保手续。社区审核无误后将证件的复印件及参保登记表在每月12日前上报街道社保所。
第三,社保所审核
街道社保所在接到社区上报的参保材料后,与参保登记表进行核对,登记无误将参保人的参保信息录入系统。于每月16日前上报区人力社保局社保中心。
第四,社保中心办理
区人力社保局社保中心对街道社保所上报信息进行审查合格后,于当月18日前将扣款数据交到银行进行扣款。当月20日前,将扣款数据倒入系统,并将扣款情况反馈给街道社保所。如存在扣款不成功者,通知街道社保所核实情况,进行补扣。
第五,享受养老待遇
参保人应在到达生日的前一个月持户口本、身份证、专用存折到社保所申请。
办理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保手续的材料
1、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缴费确认)表》
2、参保人员户口簿原件;
3、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必须是二代身份证);
4、 北京银行开立专用缴费存折原件。(注:先去银行将足额保费存入账户)
5、 残疾人员还需持盖完年检合格章的《北京市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审核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所有复印件要求是A4纸。2010年度的缴费标准为最低960元,最高7420元。
注: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手续和缴费的时间为:每年4月至12月的1—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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