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喆職務侵占一案開庭 被控侵占232.5萬餘元

宋喆職務侵佔一案開庭 被控侵佔232.5萬餘元

7月11日,王寶強原經紀人宋喆涉嫌職務侵佔罪一案開庭審理。據王寶強代理律師透露,宋喆當庭認罪,請求法院從輕處罰。

據瞭解,本案中宋喆是王寶強原經紀人,修某則是某文化傳媒公司外聘藝人統籌。

根據檢方指控,2014年到2016年,宋喆利用擔任王寶強工作室總經理及經紀人的職務便利,單獨或夥同修某,採用虛報演出、廣告代言等手段,侵吞王寶強影視工作室演出、廣告代言等各項業務款共計232.5萬餘元。

宋喆職務侵佔一案開庭 被控侵佔232.5萬餘元

其中,2015 年9月,在與河北某農業開發公司洽談廣告業務代言業務中,要求該公司將約定的款項支付到宋喆控制的銀行賬戶內,侵佔應支付給王寶強影視工作室的款項45萬元。

2015 年11月,在與福建某環保公司洽談廣告業務代言業務中,要求該公司將約定的款項支付到宋喆控制的銀行賬戶內,侵佔應支付給王寶強影視工作室的款項20 萬元。

2016年6月,宋喆夥同修某,在相關公司邀請王寶強參演某節目的項目中,虛報價格,採取與第三方公司簽訂虛假合同,通過第三方公司將截留的款項轉移到宋喆控制的賬戶內,後宋喆與修某將錢款平分,共計騙取本應支付給王寶強工作室的演出費167.5萬元。

王寶強代理律師張起淮表示,對於指控,宋喆當庭認罪,請求法院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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