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普通住宅、前期物業?如何判定物業星級?更多權威詳解→
回顧
6月30日,青島市物價局、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近日聯合下發《關於明確物業服務收費相關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我市現行物業服務收費政策的部分規定做了進一步完善,該通知自7月1日起已經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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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今起實行物業收費新規!停車服務費、車位場地使用費啥標準?戳→》
該通知下發後,
很多網友都在後臺留言
說還存在很多不解的地方
小區物業星級如何判斷?
怎樣理解普通住宅?
……
你們疑惑的問題
官方回覆都在這
快來看!
01
問:如何確定居住小區的物業星級?
答:按照《山東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我市的物業服務等級標準由市人民政府物業主管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制定並向社會公佈。
目前,我市普通住宅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等級是按照山東省地方標準(DB37/T 1997.1-2011)《物業服務規範 第1部分:住宅物業》劃分的,根據服務質量從低級到高級分為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四星級和五星級。
02
問:車位未停放機動車,7月1日以前的管理費交費嗎?
答:7月1日前,車位未停放機動車的停車服務費減免標準,應按照業主或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合同約定執行。
03
問:如果物業強行收費,我們打哪個電話維權。
答:按照現行政策規定,物業服務企業違反規定以及物業服務合同,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重複收費的,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有權拒絕繳納。若物業服務企業違反政府指導價標準進行收費,可撥打價格投訴舉報電話12358進行反映。
04
問:舊村改造回遷房,配套建的地下車位,現在村裡對車位只賣不租,沒車位不讓進,合規嗎?
答:對於車位只賣不租的問題,建議向物業主管部門進行反映。
05
問:“前期物業”這個詞如何理解?
答:“前期物業”指對未成立業主大會的小區提供的物業服務。
06
問:7月1號之前交房,且預收了物業費,還能按照新標準減免一部分嗎?
答:從7月1日開始,普通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前期物業服務過程中,房屋空置六個月以上的,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向物業服務企業提前提出書面申請,經物業服務企業確認(原則上以水、電、氣均未使用為衡量標準)後,其物業服務費按照不超過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60%交納。非普通住宅物業管理區域、成立業主大會的普通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及非住宅物業管理區域的空置房屋物業服務收費減免標準,由業主或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07
問:房子空置6個月以上,電梯費怎麼算?
答:按照現行政策要求,物業服務費應包含電梯運行成本,因此,空置房屋物業服務費減免應包含電梯運行費用。
08
問:沒有產權的停車位開發商有權賣嗎?
答:對於停車位能否銷售問題,建議向市國土資源房管局進行諮詢。
09
問:什麼是普通住宅?
答:按照現行政策規定,普通住宅物業管理區域為建設或配建保障性住房(房改房、集資建房、限價房、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物業管理區域。
10
問:買的房子,分居住和公攤兩塊。物業只負責了公攤部位的服務和維護,請問這樣一起收費是否合理?
答:按照現行政策規定,物業服務收費按《房地產權證》載明的房屋建築面積計算。若按照公攤面積計算,單位收費標準將會按比例提高。所以,無論按照建築面積還是公攤面積計算,只是收費計算方式不同,
物業服務總費用是一樣的。青島物業服務收費新規已經實行
如果遇到問題
請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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