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们别急着买房,这两个概念不弄清楚你们的权益怎么去维护?

你知道业委会和居委会有什么区别吗?这个看似很容易区分的问题,多数人却以为这业委会和居委会是一个概念,只是称呼上的不同而已,这样的答案真是让人措不及防。其实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组织,在我国,正常情况下小区生活都要接受这两个的双重管理。但介于现今绝大部分小区都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这种情况下就只能由居委会进行单一管理。

业主们别急着买房,这两个概念不弄清楚你们的权益怎么去维护?

业委会

那么,业委会和居委会究竟有什么差异呢?

1、两者所代表的立场有不同

《物权法》第七十五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委会组织法》第二条: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业委会根据《管理规约》、《议事规则》等约定授权履行业主们赋予的职责,即代表业主们行使权利(权利不是业委会的,是全体业主的),所以,业委会代表的是全体业主的权益。

居委会的性质虽然也是自治组织,但现有居委会承担了过多摊牌的行政任务,其需要管理范围又较大,一一解决小区内部事物,基本上是不存在可能的。居委会管理没有业委会的小区一般只是处理一些紧急的问题,而日常管理维护则完全放手,任由物业进行管理。只有当业主与物业纠纷严重影响社区稳定时,才由居委会出面进行调解。为了稳定社区稳定和谐,居委会不介意业主方进行权益的折中与让步。这是居委会与业委会工作出发点的根本差异。

业主们别急着买房,这两个概念不弄清楚你们的权益怎么去维护?

业委会

2、两者都面临一定的问题

业委会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所以成员一般是受教育程度高,收入高,公益精神强,办事能力强。反观居委会,目前面临成员老龄化的问题。这一问题导致居委会对业主自治和物业管理的专业知识不了解,导致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情况。但是业委会也面临着:成员非专职,精力、时间有限等问题。在下一期,我们或许会详细探讨这个问题。

由此,我们可以很明确的判断,如果小区尚未成立业委会,则小区由居委会进行管理。居委会对小区的管理基本上是处于“无为而治”的状态,只要小区不出现影响社区稳定的情况,居委会基本上不会过多管理。所以,如果想维持小区稳定和谐有序的环境,成立业委会进行自治管理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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