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金寿浩会同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到珲春督察

「要闻」金寿浩会同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到珲春督察

「要闻」金寿浩会同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到珲春督察

7月15日,州长金寿浩会同吉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鲁晓斌一行到我州珲春市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鲁晓斌一行先后赴珲春市殡仪服务中心、珲春英明矿业有限公司、吉兴牧业有限公司、瑞丰矿业有限公司,实地督察了解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任务推进情况,并登上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办公楼顶,了解空气质量监测事宜。

据悉,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重点整改任务中,珲春东北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殡仪服务中心问题,目前已完成殡仪服务中心火化设备、朝汉祭祀楼及殡仪服务中心综合服务楼2341.23平方米的建筑物拆除工作;瑞丰矿业整改问题,已完成第一阶段整改任务,已完成州本级环评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执照等相关审批文件撤销工作,目前瑞丰煤矿正在全面回撤12304工作面、12303采煤工作面;吉兴牧业整改问题,已签订关闭协议,完成黄牛搬迁工作,核心育种场(228点位)正在进行拆除工作;英明矿业整改问题,目前该矿已正式停产,3207采煤工作面、3208掘进工作面已基本回撤完毕。

吉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珲春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金寿浩就全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全州上下要坚决贯彻景俊海省长提出的“坚持实字当先抓好问题整改,坚决按时限高标准完成任务”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推进我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二是严格按照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高质量快速推进整改;三是严格按照我州制定的整改方案高标准、保质保量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四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对每一项整改工作都要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在确保整改质量的前提下尽快推进整改工作,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州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副州长周金星、州政府秘书长苏庆良等参加上述活动。

(延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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