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單方面決定不生育是否構成對丈夫生育權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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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權在誰手裡?

老婆單方面決定不生孩子了,老公捉急了,宣佈老婆侵害了他的生育權,要上訴法院爭取權利。法院審理著重在法理,但法理的背後是夫妻感情。

妻子為何不肯生育呢?

1。很多女生都受過教育而且是高等教育,甚至收入水平比老公都高多了,生育意味著停下事業腳步生養孩子,好像會耽誤事業發展。實際上是不會影響事業發展,有能力並不怕生孩子耽誤時間,只是擔心適合自己的工作空缺職位比較少,而且用人單位害怕你再次生育。可以說,生養孩子經營管理婚姻家庭,這種能力絲毫不弱於事業發展能力的!

2。女性生育觀念發生變化,不再以繁殖後代為己任,而是以個人實現和人生更多體驗為中心!生育肯定是會影響自己的人生軌跡,尤其是中國的生育觀念,女人生孩子基本就是給自己增加麻煩,老公來共同撫養孩子的很少。

3。夫妻關係不怎麼樣,雞飛狗跳,婆媳關係猶如敵我雙方,這個女人幹嘛要生孩子呢?

老公對老婆做了什麼影響老婆生育意願?

1。跟老婆的感情出現裂痕甚至危及。女人之所以選擇生育,很多情況是因為夫妻感情穩定婚姻生活狀態還行。那些在夫妻關係緊張的情況還繼續生育的,常常是犯了幼稚病,以為生孩子能夠改變夫妻關係!

2。很少參與撫養孩子的過程。老婆懷孕不陪產檢,老婆坐月子不起夜餵奶,老婆養小孩不做家務,總之就是當官(爸爸)!

3。在老婆懷孕甚至生完孩子之後,夫妻關係緊張,甚至出軌。你說,哪個女人願意再次生育?

生育權歸根到底是夫妻關係

1。夫妻關係好,在婚姻生活中體驗到幸福快樂,不要說女生生孩子,你要她的命都給你。

2。夫妻共同撫養孩子,老婆不那麼幸苦,體會到做母親的愉快而不是做母親的艱難,她為何不生孩子呢?共同撫養孩子,女生一樣卡哇伊,一樣是有再次出現在職場的機會!也給到女生一個安全生產環境,女生生育有何不可?

3。婚姻生活不是僅僅只是生育,還有更多體驗。過多的生育,完全沒有必要,有二三個孩子足矣。生七八個孩子的時代已經過去!

朱身勇,復旦MBA,婚姻管理師,國家一級婚姻家庭諮詢師,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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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身勇婚姻管理導師


首先給出結論:妻子單方面決定不生育是不會構成對丈夫生育權的侵犯。男方享有生育權, 但以女方自願生育為前提。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婦女有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規定,夫以妻擅自終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權為由請求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該條進一步明確了雖然男方也享有生育權,但卻是以女方自願為前提的。

依據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到法律保護,嚴格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那麼如果夫妻雙方在這件事情上達不成一致,應該好好冷靜一下,從家庭和實際情況來考量是否生育,我相信每個人都會認真冷靜的對待這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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