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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推進村級

集體經濟發展壯大的建議

鞏固和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是農村改革發展、加快美麗鄉村建設、促進農戶共同致富奔小康的物質基礎,也是夯實農村執政根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保證。然而,當前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存在村級集體經濟收入單一、數量小,村幹部改革意識、發展集體經濟動力不足等問題,建議高度重視村級集體經濟發展,以改革創新精神推進農村集體經濟不斷髮展壯大,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繁榮,主要建議如下。

一、出臺政策保障,激發深層活力。出臺《關於推進村級集體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實施意見》等一系列政策含量高、扶持力度大的文件,加強黨支部在推進農村集體經濟中的領導作用,推進村級社在農村產業發展當中的引領示範作用,從機制、資金、項目、土地和金融政策等方面提供支持,允許村集體通過成立合作社、公司等形式發展集體經濟,鞏固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

二、夯實基層基礎,增強內生動力。出臺政策,積極鼓勵和支持機關企事業單位、大中專院校、科研機構等科技人員,回鄉幫助發展集體經濟。從致富帶頭人、改非幹部中選任村支部書記或任村幹部,逐步建立一支年富力強、有知識、有能力的黨員隊伍。不斷強化投入,確保村級組織有人辦事、有錢辦事,提升村級組織服務群眾和發展經濟的能力。

三、推進“三變”改革,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一是推進資源變資產。將農戶承包地、林地、村級集體可經營性資源、資產進行確權量化,轉換為合作社的股權,推動農村資產股份化、土地股權化,形成資源疊加效應。二是推進資金變股金。在不改變資金使用性質及用途的前提下,將財政投入到村的發展類資金(除補貼類、救濟類外),原則上轉變為村集體和村民持有的資本金,投入到企業、合作社或其他經濟組織,形成村集體和農戶持有的股金,村集體和農民按股比分享收益,實現資金使用效益最大化。三是推進農民變股東。鼓勵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技術、資金等入股企業、合作社或其他經濟組織,按股份獲得收益;或將財政定向投入到貧困戶的幫扶資金,轉變為貧困戶持股,投入到村集體領辦和創辦的經濟組織獲取收益,增加村集體和貧困戶收入。

四、堅持因地制宜,挖掘自身潛力。一是培育經濟組織。鼓勵村集體創辦物流運輸、建築施工等各類集體經濟組織,每村由黨支部牽頭,至少成立1個合作社或協會,幫助村集體做大做優做強產業。在合作社下可設立專業合作隊,比如會開車的,組織駕駛員成立一個運輸合作隊或運輸公司,做木匠的、做泥水的、搞油漆的、搞裝修的,可以組織成立裝修隊或裝修公司,種田能手則組織農業專業隊,把土地全部種上,使生產的組織化和產業化煥然一新。二是推行異地置業。針對一些無優勢資源、無固定資產、無穩定集體收入的經濟薄弱村,探索推行異地置業。通過行政劃撥、政府購買、社會投入等方式,在區位較好的縣城、園區、中心鎮規劃區,跨區域為經濟薄弱村興建專業市場、商業門面、停車場等物業項目,以物業租賃或經營生產方式增加收入,產權由鄉鎮統一管理,經營收益權歸村集體,幫助“弱村”“窮村”解決發展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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